革新近40年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战略参谋工作的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

陈氏明 博士
越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干部科学院院长
08:44, 12-02-2025

(共产主义杂志)在党的一贯重视下,革新近40年来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的战略参谋工作取得了积极显著的成效,为参谋主体继续提高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战略参谋工作质量,助力建设廉洁强大的党和政治体系以及国家在新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同志与党中央各部门、事业单位、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领导代表就第18-NQ/TW号决议执行情况总结举行工作会谈 _图源:越通社

今后一个时期,在新的背景和形势下,党中央各部门在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的参谋工作面临诸多要求:一是提高党中央各部门基于中长期视角对国内外形势发展的分析、评估和预测能力;二是掌握党在新形势下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观点、路线和方针,既要确保原则性,又要灵活创新地提出干部工作的参谋建议;三是紧扣实际,推进组织干部工作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确保对新时期组织干部工作内容提出正确、精准的建议;四是确保党在政治、思想、道德、组织和干部、群众动员、巡视监督执纪上全面建设工作创新中的同步性。

为提高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战略参谋工作质量,需要重点关注并同步实施以下措施:

第一,完善党中央从事建设和组织领域参谋工作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组织机构。

继续梳理党中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权限、工作关系和内部组织结构,逐步精简和理顺,取消中间环节、重叠或不再适合职能和任务的组织,确保机构始终顺畅、高效运转,出色地完成被赋予的任务。

重点优化每个机关的干部、公职人员队伍结构,实现显著转变,确保具有综合研究和参谋水平的干部、公职人员占编制总数的50%以上,其中正高级职称占20%至30%,包括一批具有足够威望来履行为中央提供战略参谋职责的专家。坚决精简那些能力水平较差、服务意识淡薄、完成任务不力的干部、公职人员。

不断创新政治体系干部、公职人员的选拔任用机制,制定合理、有吸引力的政策,吸引德才兼备的干部到党中央各部门工作,合理安排不同年龄段,确保干部队伍的传承和发展,避免出现具有战略参谋水平的干部短缺的情况。

第二,建设一支从事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参谋工作的干部队伍。

创新选拔工作,以吸引和选拔出那些真正在水平、能力和道德品质方面优秀的从事党建设和组织领域参谋工作的干部到各级党委组织部任职;拓展机关、单位、院校等选拔渠道。

重视规划和建设各级各部门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参谋干部储备力量。干部规划工作必须认真、系统地进行,放眼长远,高度开放;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培养计划,确保领导干部储备力量的主动性,以满足当前和长期的要求和任务。从多个机关、组织、领域、行业和专业中尽早发现德才兼备、有发展前途、有能力从事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年轻干部,将其纳入规划,进而进行培训、培养和发展。

注重对从事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干部进行政治理论、专门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和培养。除了专业水平、政治理论和工作技能外,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培训培养的重要内容是看人识人的技能、经验以及处理组织、干部、党员、内部政治保卫等相关问题的技巧、方法和经验。

大力创新党的建设和组织方面的参谋干部队伍特别是年轻干部的考核、选拔和任用工作。推进政治系统和各工作领域干部挂职轮换,为党的建设和组织部门干部奋斗和成长创造丰富的实践锻炼环境。为从事党的建设和组织参谋工作的干部队伍培养专业科学的工作作风。完善制度体系来规范党的建设和组织参谋人员的工作作风。制定党的建设和组织参谋干部质量评估标准体系。

第三,创新方法,提高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参谋内容质量。

进一步明确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参谋内容的系统性。完善党的部门中,包括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开展参谋工作的机制。要把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紧密有机结合起来,尊重实践,把实践要求作为研究和参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视创新思维;在国家发展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参谋工作中,重视论证制度、自我论证制度、吸收论证的民主客观制度;建立将党的路线、方针具体化、制度化为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机制、方法和形式。

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的战略参谋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内容:

一、就组织落实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2022年11月17日“关于新时期继续创新党对政治体系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第28-NQ/TW号决议提出的任务和举措提供咨询建议。重点研究、制定并提出继续完善政治体系总体模式的参谋政策和举措,涵盖职能任务、组织结构、系统内各组织机构间关系等三个方面。聚焦继续完善党的组织结构的政策和举措,以符合党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执政地位和作用。围绕组织落实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完善方向的提出咨询意见,是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2022年11月9日“关于新时期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第27-NQ/TW号决议所明确的。研究提出创新越南祖国阵线及各政治社会组织的组织与活动的政策措施,与创新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加强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同步进行。

二、研究提出继续创新干部工作,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国家发展要求、肩负起任务的干部队伍的建议;其中,重点是建议各级党委、党组织选拔、安排合格干部进入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越南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继续就完善干部工作中集体领导、个人负责制和主要领导责任制,特别是在干部考核、推荐和任用方面提出建议。研究提出继续创新和完善激发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奉献精神的政策的方针和举措,加强和提高干部工作权力监督成效的举措等建议。

第四,提高从事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参谋工作的党中央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的成效。

为提高党的参谋和办事部门文件参谋工作质量,特别是在战略参谋、政策方针规划等方面,应加强党中央各部门通过参与提案领导小组、起草小组、办事小组对提交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审议的提案编制工作中的参与和配合。加强在组织征求意见、举办研讨会、座谈会等服务于参谋工作的研究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对于涉及多个领域的参谋内容,应邀请党中央各部门从事该领域参谋工作的专家学者参与开展深度研究课题,并根据提案要求提供信息和数据,以确保评估、判断的客观性,以及所提方案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第五,保障服务于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参谋工作的条件和资源。

继续完善参谋干部队伍建设规定,明确专家任职标准和条件,提高助理、秘书等职务的参谋工作质量;继续完善包括参谋人员在内的干部、公职人员工作岗位机制和政策;不断创新干部、公职人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培训、培养和规划、安排工作;尽快完善为党中央各部门在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域参谋工作吸引和重用优秀人才和专家的机制和政策。保障经济条件、资源、设施和工作环境:推进工资改革,关注党中央各部门参谋机关的干部、公职人员的特点;推动信息技术在党中央各部门参谋工作中的应用;加大对服务于党中央各部门参谋研究工作的设施和技术投入;探索提高提交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审议的提案参谋工作质效的举措;创造真正民主、健康、公平、文明的工作环境;在参谋过程中尊重和倾听论证意见和不同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