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对涉嫌违纪的党组织进行检查,是一项核心任务,直接有助于维护党的纪律和秩序,巩固政治体制内各机关、组织的廉洁强大。多年来,在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总书记同志的强有力领导下,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的检查工作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增强了党组织的能力和战斗力,为防控腐败、不正之风和浪费,维护民主和纪律作出了积极贡献。
苏林总书记与中央检查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谈 _图源:越通社
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是党的领导职能之一,体现了越南共产党的革命性质、开拓精神、模范作用和组织、运作原则。其中,对涉嫌违纪的党组织进行检查,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主攻”任务,直接有助于预防和遏制腐化变质的行为、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巩固党组织的廉洁和强大。
近年来,在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直接领导下,尤其是在中央总书记、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苏林的密切指导下,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在思想、方法和实际效果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许多引起公众愤慨的复杂、长期存在的党组织违纪案件被发现、及时查明、严格处理,留下了深刻印象,赢得了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在实践中,对涉嫌违纪的党组织进行检查,不仅是一项技术性的专业工作,更是一场直接关系到党的威望、领导能力和战斗力的激烈的政治、思想和组织斗争。在党的建设和整顿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对涉嫌违纪的党组织的检查工作迎来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政治决心、果断性、高效性、及时性,并能准确处理违纪人员、组织和行为。
对涉嫌违纪的党组织检查的领导和指导工作以及一些党组织违纪典型行为
在十三大任期内,为响应开展党的全面建设和整顿,坚决反对腐化变质、“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的要求,中央检查委员会在党的检查、监督和执纪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对涉嫌违纪的党组织进行检查这一对严明党内纪律和秩序有着直接意义的关键任务上。
中央检查委员会重点研究、制定、发布或建议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印发许多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执纪工作的重要规定、规章制度、规划和指导意见,确保其科学全面、切实可行、符合实际情况。这包括重点完善检查监督的原则、方法和程序,使其兼具教育、预防和威慑作用,并为发现和严厉处理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提供依据,为自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检查委员会统一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
中央检查委员会重点领导和指导各级检查委员会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容易滋生消极行为和社会特别关注的领域和地区的违纪行为,防止形成“热点”,防止违纪行为长期累积、蔓延、造成重大后果。许多涉及多个党组织和党员的复杂案件得到检查、作出结论和严格处理,肯定了“所有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在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充分体现了“无禁区,无例外”的精神,确保严明了党的纪律和秩序,增强团结统一,巩固公众信任。
中央检查委员会领导和指导各级检查委员会紧跟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和预测形势,确定检查监督工作的方向和任务,做到全面、协调、与解决干部、党员和人民关心的问题紧密联系;不断创新党的检查、监督和执纪工作思路,尊重客观规律,确保战略的一惯性、坚定性,本着“监督要广泛”、“检查要重点突出”的方针实现检查与监督协调一致,重视监督以提醒、警告、主动早期、远程地预防违纪行为。
自党的十三大以来,各级检查委员会对13612个涉嫌违纪的党组织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认定8766个党组织存在违纪行为,对1156个党组织进行了纪律处分。具体而言,中央检查委员会检查了78个党组织;查明了违纪行为和不足之处,决定对259个党组织进行处分;建议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对57个党组织进行处分;要求下级党组织对许多相关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处分。检查重点关注了人事工作、公共财政、资产、土地、资源和矿产的管理和使用、证券、医疗设备和用品的采购、招标项目和投资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等引发公众愤慨和舆论特别关注的突出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消极行为的领域。
检查实践表明,党组织经常出现以下主要违纪行为:
第一,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章。
检查实践表明,一些党组织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规章制定、颁布和执行中的违纪行为包括:组织会议、讨论、发布决议和结论时,不严格遵守工作规章;下达与上级决议、指示、规章和法律相抵触的指令;允许“一人代替集体做决定”或“集体合法化个人决定”等情况,扭曲党的领导性质。
第二,人事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这是一个影响深远的突出且复杂的领域。违纪行为通常表现为:1. 在干部规划、任命、轮换和调动过程中,滥用职权、搞地方主义、偏袒个人和派系;2. 在干部考核评定中缺乏透明度和客观性,导致干部安排任用不当。这些违纪行为损害了党组织的威望,影响了人民的信任。
第三,社会经济发展、土地、资源和矿产管理领导和指导方面的违纪行为。
一些党组织领导不力,缺乏检查监督,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例如形成利益集团、系统性违纪;国家机关与企业、承包商勾结,使程序合法化,违反法律法规。多起涉及土地、矿产、公共投资、财政、预算等方面的案事件造成了严重后果,导致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滋生腐败、浪费和不正之风的风险。
第四,检查监督和反腐败、反浪费和反消极方面的违纪行为。
许多党委和党委常委会缺乏责任感,纵容、逃避责任,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内部违纪行为。
从涉嫌违纪的党组织检查实践中汲取的经验启示
首先,坚持原则,保持党性和战斗力,正确贯彻“无禁区,无例外”的方针:一些党组织严重违纪的直接原因之一是领导不力,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甚至将原则流于形式,利用集体将个人意志合法化。在一些地方,负责人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章,干预、影响、直接指挥违反党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导致党组织陷入分裂、滥用权力、独断专权的境地。
尤其要强调的是,通过对许多党组织的检查、责任审查和纪律处分,“无禁区,无例外”的方针得到了切实贯彻。这里的经验教训是要使检查工作有效且具有威慑力,必须直面真相,不受利益关系影响,不徇私舞弊。
其次,要主动及早发现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检查,早期、远程防范:党组织的一些违纪行为未能及时发现,违纪迹象未能及时识别,导致早期预防和控制不力。结果,等到进行检查和处理时,许多案件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程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许多党组织和党员受到了处分。有些违纪行为始于干部的规划和任用,但党委和检查部门未能及时介入,等到土地管理、公共投资和金融体系全面受到影响时,处理起来就非常困难,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这里的经验是必须将对涉嫌违纪行为的检查视作“利剑”,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后才检查、审查和处理。为此,检查部门需要:1. 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定期监测易滋生腐败、浪费和不正之风的领域;2. 建立与监察、审计、侦查机关协调联动的机制,以收集和分析信息;3. 推进定期、专题监督制度,确保“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检查”;4. 及时检查不仅有助于正确处理违纪组织,也有助于防止连锁反应,增强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信心。
第三,牢牢掌握本地区和领域情况,选择正确的重点和优先事项。
实践表明,违纪行为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领域,例如人事工作、土地、资源、矿产管理、财政、预算和公共投资。这些都是小圈子利益、腐败、浪费和不正之风容易滋生的“洼地”。
这里的经验是检查部门必须选择正确的重点和优先事项。当重点放在关键领域时,检查结果既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又具有广泛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这样,检查不仅“把脉听诊”,而且“开方抓药”,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第四,将党的检查与群众、媒体和职能部门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
许多重大案件都是通过人民的反映、媒体报道和监察、审计结果发现的。这是一个丰富的信息来源,有助于检查机构“把准政治社会生活的脉搏”。
这里的经验是必须建立开放的协调机制,接受人民、媒体和专门机构的反馈和建议。对党组织的检查不能局限于内部,否则容易导致主观性和信息匮乏。
苏林总书记曾强调:“必须建立‘民心阵地’,依靠人民,倾听人民;人民的共识和支持是衡量对党的领导作用的信任的尺度”(1)。检查党组织时,如果与社会监督渠道紧密结合,检查机构就能更有依据得出客观全面的结论,强化处分决定的合法性。
第五,明确集体责任,避免责任“分割”。
一些党组织在接受检查时,试图将责任推卸给个人或平均分割责任,从而削弱了惩戒措施的效果。
这里的经验是检查党组织时必须首先明确集体责任,因为在领导和指导方面,所有重大决策都是由党委和党委常委会集体做出的。只有在明确集体责任之后,才能考虑集体中每个成员的责任。
只有正确建立“集体领导、个人责任”机制,才能避免个人被“牺牲”而集体逃避责任的情况。这种做法能保证公正严明,坚持党的组织和运作原则。
第六,统筹建与防,注重预防
对党组织进行检查不仅旨在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审查、评价和总结下级党委、党组织和党员在遵守党的方针、规定和国家法律方面的优势和不足,而且旨在帮助党组织改正错误、防止再次发生、警示违纪行为;维护纪律,防止党组织偏离正轨,为确保认真有效地贯彻落实党的方针和政策作出重要贡献。
这里的经验是每项检查结论都需要与整改措施和补充规章制度、权力控制机制的建议相结合。只有这样,检查才能产生长期、可持续的价值。例如,通过对一些省委进行检查,发现人事工作中存在违纪行为,就提出了完善人事程序、加强集体责任的建议,从而限制了“徇私舞弊、地方主义”现象的再次发生。这证明检查既具有“预防性”,又具有“建设性”。
第七,强调检查机关负责人的作用,提高检查人员的勇气、智慧和工作方法。
检查工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查人员的勇气和智慧。检查人员必须“敢于直面真相,不怕摩擦,不畏惧困难”。
这里的经验是各级检查机关负责人必须真正做到模范、公正、客观。不断加强各级检查委员会及检查委员会机关的组织结构和人员建设,使之真正做到勇于担当、诚实正直、专业素养高、精通法律和业务,达到总书记同志提出的“纯洁如镜、锋利如剑”的要求和任务。
对涉嫌违纪的党组织进行检查,不仅仅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个技术程序,更是党的政治勇气、智慧、原则坚定和执政能力的生动体现。如果这项工作能够果断、及时、有效地开展,就能构筑一道“铁的纪律防线”,维护党组织的廉洁强大,巩固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作用的信任。
过去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没有哪个党组织可以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所有党组织在党纪面前一律平等。这正是“无禁区,无例外”方针的有力体现,产生了强大的政治社会效应,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支持和高度赞赏。
这里的经验是要建设一个全面廉洁强大的党,检查工作必须积极主动、先人一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党组织,防止违纪行为蔓延扩散。如果检查工作做得好,不仅能纠正错误,还能鼓励正确做法,促进积极因素,保护敢于思考、敢于行动、敢于为公共利益负责的干部。
在越南力争到2030年成为中等偏上收入发展中国家、到2045年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的背景下,检查工作面临的要求日益繁重。敌对和反动势力正竭尽所能歪曲、攻击和抹黑党组织的声誉。市场机制、全球化和人工智能(AI)的爆炸式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也给国家治理和权力控制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对涉嫌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检查的及时性、果断性和有效性必须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基于上述经验,可以肯定的是,对涉嫌违纪的党组织进行检查是关键任务之一。正如苏林总书记在各中央机关第一次党代会上所强调的:“党的正确领导是越南革命一切胜利的决定性因素”(2)。对涉嫌违纪的党组织进行检查是确保领导工作始终保持廉洁、担当、权威、高效,不负人民信任和期望的有力工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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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林博士、教授:《坚持不懈、决心一致、全面推进、突破性地开展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为建设真正“道德文明”的党、富强繁荣文明的国家而努力》,《共产主义》杂志2025年12月第1075期,第七页
(2)参见:《苏林总书记在各中央机关第一次党代会上的讲话》,人民军队报网,2025年9月24日,https://www.qdnd.vn/chinh-tri/tin-tuc/phat-bieu-cua-tong-bi-thu-to-lam-tai-dai-hoi-dai-bieu-dang-bo-cac-co-quan-dang-trung-uong-lan-thu-i-847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