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精简编制和实行三级政府模式背景下党的检查监督工作

何国治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03:15, 20-01-2026

(共产主义杂志)当前中央-省-乡三级政府组织模式和编制精简的方针是构建政治体制精简、高效组织机构的重要改革举措。然而,这也给党的检查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党的检查监督部门需要转变思维方式,改进组织结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战略水平,才能在国家发展新时代成功完成自己的任务。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视察河内市公共行政中心运作情况 _图源:越通社

在国家行政改革进程中,重组政府机构,使之精简、高效,是党在多个任期内坚持的一项重大而一贯的方针。精简编制、调整行政单位、重组专门机构,明确分级分权,加强权力控制,是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务之急。

在落实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2017年10月的决议以及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最新结论和指示的进程中,特别是随着若干省份合并、县级机构撤销和乡级行政单位合并,中央、省、乡三级政府模式日益清晰。这一模式深刻地改变了地方政府的运作和人员结构,对党的检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检查监督是直接影响组织机构质量和政治体制效能的关键领导职能。

三级政府模式对党的检查监督工作的影响

在全党加快精简编制、重组政治体制组织机构的背景下,三级政府模式的建立对党的检查监督工作产生了全面影响。这种影响既有积极一面,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积极影响

首先,它将检查监督与分级行政管理联系起来。在现行政府模式下,明确划分中央、省、乡三个层级有助于建立具体的权力边界,从而为各级检查部门主动确定检查对象和范围、加强专业性创造条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大力向地方下放权力,秉持“地方决策、地方执行、地方负责”的理念。在权力下放至地方和基层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检查、监督和控制,以预防和遏制潜在的违纪违法行为。

在中央层面,中央检查委员会可以重点检查人事工作、党务财政、公共投资管理以及国有企业权力监管等重点敏感领域。

在省级层面,省委检查委员会密切监督各厅局、部门的活动,加强专题检查、违纪行为检查和公务检查。

在乡级层面,党支部和直接上级检查委员会能够定期监督基层干部、公务员的活动以及公共服务、社会福利、财政和土地等方面。

其次,省级和基层迎来夯实检查能力的机会。三级政府模式有利于检查任务的重新分配和权力下放,有助于省级和乡级党委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属党组织检查活动的主动和独立作用,避免分散和重复。同时,精简乡级行政机构减少了党支部的数量,使党委检查委员会能够集中资源进行更深入的检查,而不是进行大规模的检查。

第三,加强了早期、远程预防性检查的作用。三级政府模式要求检查工作不仅要针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还要注重早期监督、早期预警和远程防范。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乡级层面需要得到重点检查,提高检查频率,以便及时纠正领导和管理中的违纪行为。

负面影响、局限性和挑战

首先,省级检查机构面临巨大压力。编制精简和组织缩减导致检查人员数量减少,但工作量并未减少。在许多地方,省级检查委员会干部身兼数职,缺乏专业知识;自上而下的检查指导往往因信息不足而变得缓慢且不切实际。

其次,党的检查监督在乡级的作用变得极其重要。然而,许多基层党委对检查监督的作用认识不足;在一些地方,检查人员不愿直面问题,受人际关系影响;基层人员的能力不足以满足发现和制止违纪行为的要求。

第三,缺乏现代化的检查工具和配套技术。在政府大力推进数字化和现代治理的背景下,这对于早期发现和预防违纪违法行为至关重要。

第四,各地的认识和执行存在不平衡。一些地方对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省-乡)的适应速度较慢,对各级政府及党组织间任务下放和职责划分仍存在困惑。这导致检查工作被推脱或重复,效率低下。

新形势下检查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

首先,关于乡级检查监督工作。

在合并、精简组织机构、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后,乡级工作与民生直接相关,承担的工作量更大,成为上级政策方针落实的“最后一环”。

这既为乡级干部提供了熟悉更广泛、更复杂工作的机会,也对提升乡级干部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从长远来看,这有助于不断提高乡级干部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和任务。这也要求对中央的方针进行迅速及时传达,避免出现时效性问题,确保乡级部门、组织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在地方层面有效贯彻落实。与领导和管理工作实施相关的一项重要方针是乡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配置,正如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2025年7月11日“关于继续构建两级行政单位的组织和运作体系,确保顺畅高效”的”第177-KL/TW号结论所规定的允许“选拔和配置有能力、有经验、能够胜任的干部”,“保持和提高民众的满意度,以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合理安排副职领导人员,严格遵循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2025年8月29日关于政治体制内各机构和组织副职领导数量方向的第187-KL/TW号结论的精神:“切合实际,不搞平均主义,并考虑到合并重组单位的具体特点。” 这是一项及时、全面的规定,与政治体制组织机构重组的实际实施密切相关。

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也及时发布了许多文件,例如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2025年8月1日关于积极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运作、大力推动基层主动掌握和调控社会经济、国防安全事务的第183-KL/TW号结论明确“要保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职能任务重叠或遗漏”;中央政治局2025年10月26日关于加强党对各机关、组织和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履行问责制的领导的第53-CT/TW号指示提出要重视检查、监督和监察工作,关注评价各机关、组织和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履行问责制和民众满意度的标准。这为各级检查监督机构体系设定了要求和任务,以确保在新形势下有效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结合乡级作为经常接触百姓的层级,直接参与土地管理、基层预算、经常性支出、建设许可、组织基层相关政策实施等工作的特点。

其次,分级分权并不意味着“分散责任”。

中央的决议,特别是苏林总书记在2025年1月8日召开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2024年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部署会议上的指示,强调要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主权和主动性。但是,这必须与严格的权力监督控制机制相结合,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以谋取私利。

赋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和主动性,能够确保地方结合辖区特点发挥积极主动、创新作为的作用。通过这种积极主动、创新作为的方式,地方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其他地区的联系,拓展合作活动,同时也能够增强地方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责任。

从这一实践来看,三级政府模式下党的检查监督工作需要重新构建连接网络,从侧重于行政和偶发性事项的检查转向具有战略性、预测性和主动性的检查,以便及早发现潜在的违纪违法行为。

在精简编制和实施三级政府模式的背景下提高党的检查监督工作成效的举措

总体举措

首先,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检查委员会应集中精力切实落实几项重点任务。这包括:抓紧调整并精简各级检查委员会组织机构,做到同步、统一,适应新的要求和任务;在精简机构的同时,也要对各级检查干部队伍进行调整,确保其具备堪当重任的素质和能力。

其次,中央检查委员会应根据全国新的党组织模式,重点研究审查党的检查监督工作条例,及时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确保符合权限、职能和任务;做到凡有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的地方,就要得到检查监督的原则,不让任何地区或领域被遗漏。在组织机构调整精简方案完成后,立即就中央检查委员会与若干党组织协调联动条例的制定和颁布提出建议。

第三,继续大力创新检查监督方法和方式,推进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应用,进一步提高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的质量、成效和效率。积极建议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各级党委切实领导和落实本地区、单位的自我检查监督工作;及时提醒、警告,早期、远程地预防、制止违纪行为;执行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检查监督工作原则、方法和规定。

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第一,完善检查监督机制,使其适应三级政府模式的实施。继续大力创新三级检查委员会体系的检查监督工作的思维、组织方法和方式,贯彻落实苏林总书记的部署,重点加强监督工作来保证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各项决议、指示、结论得到及时、高效、符合方向地组织执行;着力检查监督三级政府模式实行过程中干部配置安排情况,监督全国数字化转型;将检查监督与权力控制相结合;构建能够从基层早期预警和有效防范违纪行为的监督机制。研究建议、指导、统筹落实各项措施,提高各级党委和检查委员会检查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尤其要重点提高党支部检查监督的成效。在取消县级的背景下,党的检查体制重组应着重加强省级检查委员会在组织对乡级常规监督方面的中心作用,通过早期预警、数据分析、定期报告和大规模专题检查等体系,建立中央向基层延伸的网络,有效落实对土地、矿产、能源、食品安全等行政管理重点问题的检查监督工作,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释放资源;继续做好检查监督工作,为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不正之风做出贡献;设立专门或跨部门单位,对敏感复杂领域(如郊区乡镇、投资项目集中区、土地征用、土地管理等)开展检查监督工作。

其次,创新检查监督模式,使其适应两级地方政府体制。加强对党委、机关单位执行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国家发展的各项决议和结论的检查监督,确保有效利用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关注经常性支出的管理和使用、公共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土地和住房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土地行政管理,自然资源、矿产和能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土地和建设规划,国家部门的组织结构、工作人员和劳动时间的管理和利用等,以保障民生为最高目标。

第三,推进信息化和综合报告的应用。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在整个党的检查部门中果断、同步推进满足“数据驱动的监督和检查”要求的各项任务。各级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的检查部门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推进文件数字化,更新和建设检查监督工作数据库;并在检查监督全过程中推广现代技术应用。加强部门内外各机构间的数据互通和共享,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需要构建连接三级政府和检查机关的数字平台,实时管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档案;同步财政、公共投资和公共资产数据,作为检查履职情况的依据;自动预警乡级资金拨付、干部规划和调动等方面的异常情况。

第四,提高检查监督干部,特别是省级干部的能力。继续做好各级检查委员会建设,使其精简、强大、高效;完善党的检查部门组织模式和各级检查干部配置(1,尤其落实省级和乡级检查委员会主任由非本地人员担任的政策。继续构建和完善制度框架,就上级检查委员会有权决定、提名和调动下级检查委员会主任,按照分级分权的方针批准下级检查委员会成员任命等提出建议。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党的检查部门干部对新的检查监督工作法规、观点和政策的认识。建设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专业素养高、法律知识扎实、熟练运用数字技术、品德高尚、敢想敢为、勇于担当的检查干部队伍,尤其是那些被安排到乡级工作的检查干部。提高各级检查委员会的能力和效能,确保纵向统一指导专业工作,横向有效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将检查监督工作与党组织建设任务对接,切实履行上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委委员的检查监督职责。

新模式下的省级检查委员会必须具备“覆盖全省、深入乡级”的能力。因此,必须增加人员配备,以确保领域的覆盖面及符合检查监督工作的相关专业,例如法律、党建、公共经济、调查和数据分析技能。扩大基于乡级实际场景的检查人员培训,尤其是在土地、投资、土地征用和财政等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建立机制来保护检查人员在执行容易发生“摩擦”的任务时免受行政压力和小圈子的影响。

第五,以“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及时有效”的方式完善专题检查流程。检查工作应采取轮换和定期的方式进行,而不是流于形式的全面检查。改革检查计划的制定方法:不应被动等待投诉或举报,而应根据运行数据以及来自社会和媒体的反馈制定计划。在检查监督结论中明确省级和乡级领导的责任:防止出现“发现违纪行为,却无人承担责任”的情况。

第六,加强宣传,广泛向党组织、干部和党员宣传典型违纪行为、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中吸取的经验教训、机制和政策的局限性和不足、检查监督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不足以及整改措施,有助于党组织、干部和党员清楚了解需要避免的违纪行为,从而提高党委、党组织、干部和党员的认识和责任感。

结论

三级政府组织模式(中央—省—乡)和精简编制的方针是旨在建设精简、高效的国家机构的重要改革举措。但是,这种“精简”也对作为保障政治体制纯洁、强大和廉正的支柱的党的检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新模式下,中央、省、乡之间监督差距扩大;乡级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但对权力的控制却不成比例。这就要求党的检查机关转变思维,改进组织,运用科技,提升监督策略,从根本上防范“权力异化”风险。

实践表明,如果在精简机构过程中不提高检查监督能力,就可能失去控制权力的最有力工具,导致党和国家在基层治理出现危险的漏洞。

总的来说,党的检查监督工作不仅是领导工作的“得力助手”,也是在政治任务实际执行中捍卫党的思想、道德和纪律根基的“盾牌”。在机构改革、编制精简、政府体制缩减至三级的背景下,这一作用更加至关重要。

只有党能够以严谨、科学、现代化的方式进行自我检查,才能确保机构改革不偏离既定路线,不造成权力灰色地带,不丧失人民群众对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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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2025年3月24日关于党的检查部门数字化转型的第222-KH/UBKTTW号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