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越南北部山区各省人民落实民族政策
(共产主义电子杂志网)近年来,为落实胡伯伯 “民运工作十分重要。做得不好,什么事都不好。做得好则一切成功” 的教诲,越南共产党及国家出台了许多主张和政策,旨在宣传、鼓励人民发挥民主,增强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
武文宁副总理在2013年9月24日举行的北部山区15省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落实3年总结会议上讲话。图片来源:VGP
目前,越南北部山区各省少数民族地区仍是最贫困的地区。这也是敌对势力一直乘机蛊惑人心,试图危害、破坏各民族大团结的充斥不稳定因素的地区。因此,鼓励各少数民族同胞乃至广大人民群众团结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当前情况下对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的重要贡献。
在不同的革命时期,越南党和国家始终主动、创造性地针对发展需求革新有关民族事务的路线和政策。这就是对北部山区各省乃至全国各少数民族同胞开展民运工作中具有巨大意义的重要理论和法律依据。鼓励少数民族同胞落实好党和国家的主张、政策,是有利于新形势下在北部山区各省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党对民众宣传动员工作的领导角色的重要贡献。许多地方已贯彻并针对具体情况作出具体指导,从而为鼓励各民族同胞积极参与当地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北部山区各省党委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以及政府和各部委的密切关心指导下,诸多计划和政策如135号计划,乡际中心建设计划,少数民族同胞移居安置及定居定耕扶持政策,贫困少数民族同胞生产及居住用地、住房及生活用水协助政策,特困少数民族家庭发展生产贷款政策,贫困地区贫困户直接扶持政策等在北部山区各省特困乡得到落实,并带来社会经济方面的深刻变化。
一、发展经济、扶贫济困
除了推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事业,越南政府投入北部山区各省少数民族地区有关民族、经济计划、项目、政策的各种资源都为生产商品服务,并出现了明显的增长,被投入的基础设施系统改变了山区农村的面貌,包括少数民族同胞在内的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有助于缩小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生活水平及发展的差距。各经济产业所占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林业虽然占很大的比重,但逐步转向生产商品、寻求并扩大市场。交通网络日趋发达,通往乡中心的马路、乡道等得到硬化或沥青化的比例从2001年的5.9%增至2005年的40%和2010年的86.4%。当地2001年国家电网用电户比例为57.97%,到2010年增至96.7%。通过各种投资、扶持政策、项目、计划等,民众逐步获取新的生产知识,朝着商品化的方向创造了生产方式及习惯上的转变。主要集中于北部山区各省的特困乡的贫困率明显下降,从2006年的47%降至2010年的28%。
少数民族同胞的定居定耕工作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结果,初步为仍过着游居游耕生活或者因兴建国家水电站工程而要移居的少数民族家庭获得安居之地以及发展生产、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扶贫减贫创造条件,有助于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当地政治安全及社会治安秩序。
基于政府总理第134/2004/QĐ-TTg号决定的关于贫困少数民族同胞生产及居住用地、住房及生活用水资助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截至2008年,向贫困少数民族家庭提供了37.34万套住房的资,向83563户家庭提供生产用地27763公顷,其中主要是北部山区各省的贫困少数民族家庭。对特困少数民族家庭的发展生产贷款政策已初步为少数民族家庭努力翻身融入市场经济创造条件。包括北部山区在内的全国贫困少数民族家庭得到关心与帮助,自2008至2010年期间,中央财政下拨了6769.3亿越盾,满足贷款总需求1.3768万亿越盾的49.2%;向77365户家庭提供贷款,满足具有为发展生产经营、改善生活而贷款的需求的275365户家庭中的28.1%。其中,贷款投入畜牧业、发展生产以及经营和服务等目的的家庭数量分别为21302户、4978户及86户。获得贷款的农民确定了符合家境和地方实际条件的生产方向,正确利用资金,直接解决生产中的困难。从而,有助于限制依赖国家政策的思想。基于政府总理2009年8月7日签署的第102/2009/QĐ-TTg号决定的贫困地区贫困户直接扶持政策集中于贫困地区符合国家贫困标准的贫困户对象。2010年及2011年,中央财政下拨了1.120876万亿越盾,向全国二区乡份230万人口及三区乡份260多万人口提供资助,受助对象主要是北部山区各省的少数民族同胞。乡际中心建设计划是按照政府总理1997年1月13日签署的第35/TTg号决定开展落实的,其目标是兴建每个乡际中心的主要基础设施,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及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动力,有助于国防安全保障。完工并投入运营的乡际中心正在发挥效果,真正成为当地具有社会经济方面辐射力及带动力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中心。其中,许多地方发挥了显著的效果,诸如:河江省同文县副榜乡际中心、清化省伯雀县铺团乡际中心、义安省桂峰县朱村乡际中心。有的乡际中心已发展成城镇,如老街省北河县新马街乡际中心已发展成为新马街镇。高平省茶领县光中乡际中心不仅积极、有效服务于重庆、广渊、茶领三县周边各乡人民的生活,而且还成为该地区各族人民与中国边民的社会经济交流之地。
二、加强和巩固社会文化素质
社会文化政策有助于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的文化、精神生活,基层文化机构建设到位,许多少数民族村寨及家庭被承认为文明单位及文明家庭。本地区目前广播覆盖率达90%以上;电视覆盖率达70%以上,个别地方甚至达90%。按照政府总理2006年7月20日第975/TTg号决议及2011年12月28日第2472/QĐ-TTg号决定,国家向少数民族地区、山区、特困地区免费发放20多种刊物。大部分偏远地区各乡拥有邮政文化馆,少数民族地区100%的乡拥有电话机,确保信息联络通畅。中央和地方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均播放时数较长的苗族、泰族、岱依族等本地区少数民族语言节目。100%的乡建有小学。许多地方已普及初中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得以维持,营造了各民族间愉悦团结的氛围,各民族美好的传统价值及文化特色得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教育培训事业对提高民智、发展人力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将经过培训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例提升至近20%,其中本科水平人员占4.81%,将特困乡成人文盲率从2001年的20%降至2010年的5%以下,劳动力结构朝着提升非农业产业劳动力的方向发生变化。
人民保健工作获取了重要的成就,医疗机构网络实现乡级全覆盖。截至目前,100%的县份拥有医疗中心及医师,100%的少数民族山区乡建有医务所,80%的乡医务所拥有坚固的办公地点,近70%的医务所配备了齐全的设备,许多村寨拥有医务人员等。总体上看,本地区大多数省份的医疗机构网络及医疗服务体系得以扩大,基本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的初级卫生保健。大多数少数民族同胞能够食用碘盐,地区90%以上的儿童得到接种。5岁以下营养不良儿童及在家分娩孕妇比例都明显下降。麻风病、甲状腺肿、疟疾等疾病得到控制和防治。为少数民族同胞免费诊疗工作经常得以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发生许多积极转变。
基层政治体系逐步得以巩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在数量及质量上得以提升。十三届国会的500名代表中,共有来自26个省市29个民族的78名少数民族代表。2011—2016年任期省级人民议会的少数民族代表共688名,占代表总量的18%;县级人民议会少数民族代表共4237名,占20.1%;乡级人民议会少数民族代表共62383名,占22.46%。许多地方领导干部是少数民族人,其中包括北部山区许多省份的少数民族代表。
虽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获取了许多重要成就,但北部山区各省仍遇到许多困难,诸如:社会经济基础设施仍较薄弱,收入及贫富仍存在差距,少数民族同胞的生活仍遇到困难,贫困率居高:2010年全国贫困率为9.45%,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率为19.4%;2012年全国贫困率为9.6%,其中西北山区和东北山区贫困率分别为28.52%、17.39%。奠边、莱州、河江、高平、安沛等省份贫困率偏高,分别为38.25%、31.82%、30.13%、28.22%和29.23%。各地方正在积极鼓励各族人民今后加强团结,克服困难,努力向上。
鼓励北部山区各省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落实越南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这一工作能够发挥良好效果,取决于本着满腔热忱、主动创新的精神深刻贯彻并落实好党和国家的主张、政策和法律。
第一,充分、正确贯彻越共十一届七中全会决议中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革新党对民运工作的领导的观点:革命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人民的事业;人民是主人翁,人民当家作主;促进群众运动的动力是发挥当家做主之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实利益问题;让各种利益和谐结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分不开的;注重公民的直接利益;调集民力必须与培养民力相结合;凡是对人民有利的事情,要尽力去做,凡是对人民有害的事情,则要尽力避免。党的民运工作必须与清正廉洁的党和国家建设工作相结合。民运工作是整个政治体系以及每个干部、党员、公务员、职员、人民团体的团员、会员及武装力量军官、战士的共同责任。其中,党领导、政府组织落实、祖国阵线及人民团体发挥参谋及核心作用。
第二,民运工作应致力于促进和营造团结环境,集聚各族人民发挥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将全民族大团结视为基本的路线、长久的战略以及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时期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发展的力量和动力。实现各民族大团结,维护国家独立和统一,牢牢捍卫祖国主权及领土完整,致力于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平和文明的目标。建设全民族大团结力量与在党的领导下发挥社会生活中的民主,保障权力属于人民等工作相结合。对少数民族同胞的民运工作与投入充足的人力和物力工作分不开,旨在发展社会经济、扶贫济困,尤其是在偏远地区、特困地区、边境、高山地区等实施扶贫,使之早日走出贫困,和全国发展事业接轨。动员少数民族同胞发展社会经济与建设清正廉洁的基层党组织、政府以及为少数民族同胞谋正当利益相结合。
第三,牢牢把握党和国家的主张、路线、政策及法律,尤其是涉及少数民族同胞的政策。牢牢掌握少数民族地区状况,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具体措施来解决少数民族同胞紧迫问题建言献策。尽力防止土地争端、聚众上访、听信不法分子唆使和煽动等不稳定事件发生。推广热爱劳动、加强团结、努力向上、脱贫致富的爱国竞赛运动等。
第四,落实好基层民主规制,发挥人民的当家做主之权。“群众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的方针应在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中得到充分、认真的落实,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投入扶贫减贫计划以及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的社会经济发展项目的资金,必须让少数民族同胞知情、讨论并参与对落实工作的监督。
第五,加强党的领导,发挥社会团体组织的作用。在国际形势出现许多复杂变化的背景下,应维持并加强党的领导作用。由我党提倡和领导的革新事业给国家创造出了巨大而全面的改变,其中包括北部山区各省的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的稳定以及党的思维革新为经济体的重大成就起到核心的作用,有助于扩大对外经济、确保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国防安全。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和进步相结合。当前,应贯彻并落实好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实现认识上的超越自我,推进与官僚主义、腐败浪费的斗争。干部、党员尤其是在北部山区各省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干部、党员应真正发挥表率作用,通过具体的行动和工作成为为少数民族同胞尽心尽力、言行一致的道德榜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