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地位和实力的重要资源。在每一个革命时期,发现、规划、选拔和任用人才都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尤其是在新时代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
加强人才引进和重用,助力在新形势下建设一支堪当重任的各级干部队伍(图为学生在河内国家大学自然科学大学物理系纳米与能源中心洁净室进行研究) _资料图
越南共产党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和重用的方针和观点
胡志明主席曾强调:“我们必须重视人才,重视干部,重视每一个对我们共同事业有用的人”(1)。在领导革命事业的过程中,越南共产党始终重视发现、引进和重用人才,使之在政治体制的各个机构和单位工作。党和国家早就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措施来发现、引进和重用人才,这体现在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各项决议、指示和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文件中。
越共八届三中全会1997年6月18日“关于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时期干部战略”的第03-NQ/TW号决议强调:“注重人才的发现、培训和培养,培育中央到基层各级领导和管理后备干部、顶尖科研人才以及大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越共中央政治局2004年3月26日“关于旅居海外越南人工作”的第36-NQ/TW号决议明确指出:“完善和构建引进和重用人才的新政策体系,发挥侨胞知识分子对国家发展事业的贡献” 。越共十届七中全会2008年8月6日“关于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时期知识分子队伍建设”的第27-NQ/TW号决议强调:“要制定针对国家人才的特别政策”。中央政治局2014年1月24日“关于从优秀毕业生、青年科研人员中引进并培养后备干部的政策”的第86-KL/TW号结论明确指出:“吸引优秀毕业生和青年科研人员的政策旨在培养人才,建立各领域优秀干部和专家后备队伍,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事业提供长远服务;需要建立专门机制,加大投入,在政策和实施方面取得突破,有效吸引人才”。十二届七中全会2018年5月19日“关于着力建设具备品质、能力和威望的,肩负起任务的各级干部,特别是战略级干部队伍”的第26-NQ/TW号决议规定:“要建立优惠机制和政策框架来发现、引进和重用优秀人才,突出重点,特别是服务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尖端行业和领域”;“要建立机制来发现、规划、培训、培养和任用有才干有前途的干部担任领导和管理职务,包括越级提拔,特别是青年干部” 。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性发展”的第57-NQ/TW号决议指出要发展和重用高素质人力资源和人才,以满足科技创新发展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需要。根据党的方针和决议,许多法律法规得以颁布(2)。
总体而言,党和国家已经就发现和重用人才,安排其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方针和观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制度化和具体化;初步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评价标准;强调了发现、规划、培训、培养、选拔和重用德才兼备干部的工作的作用、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规划和人才储备工作得到了重视;重点加强了对干部队伍的锻炼、培训、培养;创新干部评价考核工作;加强干部轮换工作,为干部实践训练和成长创造了机会;提升干部选拔、任命、安排和任用质量。一些领域和部门的人才引进和重用机制和政策更加明确;各机关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和责任得到进一步加强。
许多党委、党组织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政策法律,细化并贯彻落实,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出台引进和重用人才的具体机制和政策,初步取得良好成效。干部任命、提名、安排工作创新性强,大量优秀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得到安排任用,许多人当选为各级党委委员和重要领导职务,许多优秀干部被委以重任,承担艰巨复杂任务。干部任命方式不断创新,竞争性考试选拔试点扩大,确保了选拔过程的公开透明、高效,初步产生积极效应。吸引优秀干部到政治体制的机关、组织工作的制度和政策已初步完善。党和国家引进和重用人才的政策实施初步取得了诸多积极成效,迅速补充了优秀领导和管理人才队伍,提高了许多机关单位的领导管理效能。
然而,各级各部门的人才发现、选拔、安排和任用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局限。一些党委、党组织和机关单位领导对新形势下建设人才队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集中精力发现、选拔、安排和任用优秀青年干部。许多优秀干部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培养、规划、安排和任用。吸引人才到政治体制各机关、单位工作的机制和政策仍然不够完善,未能有效吸引优秀毕业生、科技人才和各领域优秀人才;安排任用方面仍存在一些迷茫现象,个别地方仍然存在思想狭隘、偏见根深蒂固的现象,在安排任用方面缺乏魄力。政治体制各级领导和管理岗位所需人才发现、选拔、重用和安排工作尚不完善。
在新形势下引进并重用人才,建设一支具备足够素质、能力和声望,堪当重任的各级干部队伍的若干举措
党将科技创新发展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列为首要任务,这是推动现代生产力快速发展、国家在新时代实现突破性发展和富强的主要动力。在此背景下,当务之急是建设一支具备创新思维、全心全意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各级各部门优秀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队伍。苏林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干部是所有问题的根源,所以在选拔人事的过程中,除了要精准识别之外,更要努力不遗漏人才,因为不发现、选拔和重用人才就是对人力资源和潜力的浪费”(3)。在充分贯彻党的方针和观点的基础上,必须继续有效落实以下措施:
首先,要全面贯彻党关于引进和重用人才的方针和部署;严格有效实施国家关于引进和重用人才的政策和法律。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地方领导以及干部、公职人员和全社会对人才的地位、作用和巨大贡献,以及对引进和重用人才政策在各部门、各领域、各地方和国家建设和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责任感。在认识和实施引进和重用人才的政策方面,继续创新思维,重点构建有利于人才工作条件、环境完善、岗位安排、任用和薪酬待遇的机制和政策。必须始终明确人才队伍的作用和重要性,以及引进和重用人才工作的必要性。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到2030年、展望2050年人才引进和重用国家战略》的有效实施重点关注人才干部的发现、规划、培训、培养、选拔和重用;继续完善吸引和聘用人才的机制和政策,激励人才全身心投入工作。
其次,继续完善引进和重用人才的制度和政策体系。研究建议修改和补充党关于在国家机关、组织、单位中工作的人才规划、培训、培养、任命和选举的规章制度,做到不分资历、工作时间、文凭、地域或年龄。审查、修订、补充、完善引进和重用人才的法律法规;关于公职人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各领域和各经济成分的人才薪酬待遇政策。制定政治体制内人才的招聘、安排、任用和待遇的特殊机制;以及在领导管理、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科技、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艺术、体育、军事、国防和安全等公共事业单位引进和重用人才的政策;补充和完善引进高水平的旅居海外越南人和外国专家的特殊机制。
第三,创新干部考核规划工作,正确识别、评价、及时重用德才兼备的干部。要重视并创新干部考核,统一观点,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流程,确保科学、民主、客观,以干部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指标。干部考核要一贯、持续、多维度、基于具体指标、以产出为导向,通过调查、公开结果、同级职称对比等方式进行;将个人考核与集体考核和地方、机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衔接。提高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规划质量,为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储备真正德才兼备的人才;重点将高素质科技人才纳入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规划。加强对有才华和发展潜力人才的识别、规划、培训、培养和任用,使其进入领导和管理岗位,包括越级提拔,尤其是青年干部。
第四,注重将干部培训、培养与在实践中锻炼和考验相结合。创新培训和培养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专业才能和突出优势。与国外知名教育机构开展人才培养的合作交流。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条件,为青年人才提供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和考验的环境。重点培养、扶持和激励干部,特别是那些具有快速成长和全面发展潜力的青年干部,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需求。加强干部轮岗和调动,为干部提供在实践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推进干部轮岗,使干部有机会在不同领域和地区积累经验。干部轮换和调动必须坚定不移、定期进行,同时要谨慎行事,有效平衡轮换与稳定之间的关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干部队伍;着重于干部培养和锻炼,为长远发展储备干部的目标。
第五,创新和提高干部选拔、任命、安排和任用的工作质量。要重视在体制内外的各机关、组织、单位发现、选拔、引进和重用人才,优先发展重点领域和战略突破性环节。大力创新干部管理、安排和任用方式,特别是干部选拔、信任投票和任命机制和方法,以选出合适的人才安排到合适岗位。优先安排和任用那些经过正规培训,品质、能力卓越、思维创新,尤其是在工作实践中展现出突破性、创造性和高效性作为的干部。扩大省市处级和中央部委机关司级领导干部选拔制度改革试点;建立选拔非国家部门优秀人才进入政治体制机关单位工作的机制。扩大提名权、参选权,引入多种人事选拔方案,与建立和有效实施旨在及时替换素质低下、能力不足的干部的免职、辞职和开除制度相结合,在干部工作中做到“能上能下,有进有出”。
第六,加强组织和个人在引进和重用人才方面的权限和责任。各级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要制定人才培养、扶持、安排和任用的计划,为干部创造发展的条件和机会。要重视发现和引进优秀大学生、专业素质高、品行端正的青年科研人员,以及具有国际环境和各经济成分民营部门工作经验的人才。要为优秀青年干部和高素质科技人才设定合适的目标和结构,将目标的实现与党委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挂钩。要明确各级领导和党委委员在推荐优秀人才方面的责任,主要领导要负责培养、培训和推荐自己的接班人。要大力弘扬民主,强调主要负责人和人才推荐人的责任,确保公开透明,突出推荐人的责任。确保各机构、组织和单位之间密切统一的协调联动;实行褒奖制度;严格处理利用人才引进和重用政策,将缺乏必要素质和能力的人员安插到领导和管理岗位的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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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胡志明全集》,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1年,第五卷,第313页
(2)国会通过《公务员法和职员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政府颁布了多项关于针对人才的机制和政策的条例,包括:政府2017年12月5日“关于吸引和培养优秀毕业生和青年科学家干部的政策”的第140/2017/NĐ-CP号条例;2020年9月25日“关于职员招聘、使用和管理规定”的第115/2020/NĐ-CP号条例;2024年12月31日“关于引进和重用人才到越南共产党、国家、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的机关、组织和单位工作的政策规定”的第179/2024/NĐ-CP号条例等
(3)苏林博士、教授:《办好2025-2030年任期各级党代会》,《共产主义》杂志2025年2月第1056期,第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