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观点—当今越南提高社会发展管理效率的指引

段明训 博士、副教授
越共中央委员、《共产主义》杂志社总编辑
07:48, 28-12-2021

(共产主义杂志)胡志明关于社会发展的观点是胡志明思想的组成部分之一,蕴含着进步、人文和发展的价值,继续指引和照耀着越南建设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社会,推动当前时期全面和谐发展的事业。

1963年,胡志明主席走访五·一汽车厂工人的文化和技术培训班 _图片来源:hochiminh.vn

狭义的“社会”是“总体社会”结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一个方面,是各个阶级、阶层、社会人群、家庭和个人的总和。胡志明关于社会发展的观点是关于解放民族、阶级、社会和人类的思想的组成部分之一;符合越南革命实践并有着超越时间的价值;具备为促进、保护人权和建设发达社会提供指引的价值。

一、在尚未获取民族独立之时,越南社会的所有阶级、阶层和成员面对的公约数是为争取民族独立而斗争,每个人的权利属于为民族争取权利的斗争中。这里的民族解放就是以打倒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并把政权夺回人民手中为短期目标、任务的民族解放。原因就是不获得民族独立,每个社会阶层或者个人发展权利就无从谈起。

胡志明在20世纪20年代的一系列作品和文章中严厉批评殖民地社会反发展的性质,如税高赋重、以酒和鸦片来毒害人民、推行愚民教育、保持各种陋习来束缚人民等。因此,如果不以民族解放事业为开端,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发展。必须将民族解放视为高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任务,而阶级解放、社会解放、人类解放的任务必须服从民族解放任务。然而,在条件受到限制的殖民制度下,胡志明始终寻找办法来改善劳动者的生活。成立劳动者的社会团体(如红色红会、红色农会、爱友会等)的主张,不仅为了集聚力量来展开民族解放斗争,而首先是通过这些组织来带领群众站出来,为改善日常生活而斗争(如反对税高赋重、要求为农民减租减息;要求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反对殴打、要求病假制度等),从而逐步实现政治上的成长。这样一来,殖民制度条件下的社会发展与劳动群众自身的成长密不可分,也离不开争取日常民生和民主的斗争,置于广泛的民族运动之中。

对于工人,与雇主的斗争带来了生活上的一定改善,尽管十分有限,首先是加薪和缩短工时等。对于农民,尽管暂时搁下农民得到土地的口号以便着力实现民族解放目标,胡志明仍主张没收帝国主义和越奸的土地来分给贫穷农民,积极动员地主减租减息,重新分配公共土地。通过传播国语、在农作物歉收或自然灾害时开展社会救济等各种革命运动,来发扬相亲相爱、团结互助的精神,有助于抚慰那些在殖民地社会中遭受压迫、不公和委屈的人们的痛苦和不幸。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给在青年路作业的河内绿树公司员工拜年 _图片来源:资料

二、当越南获取了独立,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是越南共产党和国家所面对的经常性中心任务。这就是衡量新制度美好本质、在人民面前肯定执政者合法性的尺子。向国民宣告民族独立一天后,194593日,在越南临时政府委员会的首次会议上,胡志明主席提出的六项紧迫任务都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社会问题,如消除饥饿、文盲、无理的税负、废除以鸦片和酒来毒害民众的制度、以普选方式举行大选、实行宗教信仰自由;这并非偶然的。

胡志明希望越南所有成年人都获得就业和稳定收入,不断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劳动和就业不仅帮助人们保证收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还使人们逐渐完善人格,懂得珍惜物质财富,对社会和自己的劳动成果负责任,肯定新制度的优越性。因此,194732日,他签发了关于雇员权利的第29号政令(有着与现在的《劳动法》相同的价值),不仅在当时的形势下有意义,而且还体现了社会发展的理念。

消除饥饿和文盲是胡志明主席于1945年发起的,正值西方各国被卷入各种资源和市场之争,尚未意识到饥饿贫穷和文盲对于每个国家民族和全人类发展造成后果的时候。他老人家是在人类仍然保持基于过度开采各种自然资源的生存和发展方式,尚未意识到开发不与自然资源保护和再生相结合时大自然的“报复”的时候发起环保活动、“植树节”的。胡志明的观念十分现代化,超越了时间,甚至是世界卫生组织,因为他把人民保健视为战略性任务,其中卫生部门起着核心作用。

这些思想需要好几十年后才得到深度本质的认识,并成为与联合国发起的千年发展目标密不可分的全球范围内的行动计划。

关照发展无愧为革命领导阶级的强大的工人阶级,使之具备掌握工厂、车间、矿山的能力,为社会创造大量物质财富(图中,福特越南公司位于海阳省的工厂企业组装车间) _图片来源:越通社

三、社会只有在社会主义中才有全面发展的条件,而且各项社会发展指标在国家的每一个发展阶梯中有着定位社会主义社会价值的意义。胡志明认为,各种剥削制度不可能带来真正的社会发展,不可能彻底地解放人的潜能和力量。早在为越南共产党成立做筹备之时,他老人家就进行了深度分析,即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只是为了以另外一个更加完备的剥削制度来取代这个剥削制度。凭着对社会主义的美好本质的强烈信心,胡志明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将人类从一切压迫和不公中彻底解放出来,带来温饱自由幸福的生活,为人们作为个人乃至社会群体实现全面发展创造条件。胡志明观念下的社会主义是活跃发展的、面向人民正当需要的社会主义,这不同于那个与人民生活切实需要格格不入的教条主义、僵化的社会主义模式。他老人家通过任何人都能感受到的反映着生活质量必要需求的平易而朴素的表达方式明确了社会主义的首要指标是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制度下“任何人都获得温饱、幸福、自由,任何人都有智慧和道德。这是一种美好而辉煌的社会”1;这是“民富国强”“提升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社会。他老人家认为,“没有任何制度像社会主义制度那样尊重人民、关注考虑正确的个人利益并确保其得到满足”2。因此,社会发展只能在社会主义中实现真正的价值。社会主义建设没有别的目的,就是带来全面的社会发展,以人为发展中心。

四、社会发展是建立在强大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与特定经济结构相关的是一个相应的社会结构。这一点很重要,起到了结合越南具体条件指引社会发展的意义。由于战争的条件,尽管要投入大量精力和智慧来领导解放民族、统一祖国的革命,但胡志明仍一直注重建设强大的国民经济,既保证后方支援前线的力量,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充分认识到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越南最大的特点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贫穷落后的农业国,胡志明主张尽早在北方进行工业化,旨在发展生产力,创造越来越充沛的物质财富,更好地改善民生。他将该经济结构称为工业与农业“两条腿”。

经济结构变化必然带动社会结构变化。至少到1958年主张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之前,胡志明经常强调保持和鼓励发展多成分商品经济、实现“公私两利”的主张。他看清了各社会阶层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事业的作用。因此,必须采取正确的阶级政策,特别是对于在促进经济增长、解决就业、发展社会中仍有一定作用的各有产阶级。在作品《政治常识》中,胡志明认为,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他们剥削工人,但同时也为经济建设作出贡献”。他提出了公私两利、雇佣均获利的理念。这不仅反映雇佣关系,而且还蕴含管理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显然,在政权回归人民手中、由共产党领导的条件下,阶级关系就不同于旧制度下的。他强调“资本家剥削在所难免。但政府禁止他们过度剥削工人。政府要维护工人的权利。同时,为了长远利益,工人们也要让雇主得到合理利润,不提出过分要求”3。胡志明鼓励工商阶层正当合法致富,为革命作出积极贡献。在草率废除各种非公经济成分的思想笼罩着基于苏维埃社会主义模式的国家的背景下,更能看清胡志明超越时间、尊重客观规律的思想。

胡志明的上述指引时至今日仍有原来的价值,特别是越南要处理不少市场经济导致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雇主与雇员、管理者与劳动者之间的重叠关系,蕴含着推动企业发展、为雇主和员工带来利益的合作一面以及迫使雇主遵守法律、保证员工权益、不断扩大公司福利的斗争一面。这提出了在政权回归人民手中、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获得更多工具来行使自己当家作主权利的市场经济下阶级关系的新认识。

在现实中通过政府的支持和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民族的自我努力来保障各民族平等、团结、尊重互助、共同发展的权利 _图片来源:资料

五、本着不排他的原则实现社会发展,保证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发展的权益。胡志明认为,任何在具体历史条件下对国家民族的进步和发展做贡献的越南人都是受到越南共产党和国家保障发展权利的广大“人民”的成员。这就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队伍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建设政策。他高度重视关照发展无愧为革命领导阶级的强大的工人阶级,使之具备掌握工厂、车间、矿山的能力,为社会创造大量物质财富,在生产方式、生活作风、劳动纪律上真正先进且与工会组织建设相结合。除了发展工人阶级,胡志明还通过各种带来土地所有权、鼓励建立合作社、合作组来支持农民合力克服困难、发挥集体力量、不断扩大农村社会福利、建设文明乡村、消除各种陋习的政策对农民给予浓厚感情和特别关怀。充分理解农民在抗战中的贡献、牺牲和损失,他始终提醒各级政府不仅要懂得调动民力,而且还要着力培育民力,并留下遗训在越南统一后为农民给予免税。胡志明将知识分子视为民族在革命事业中的宝贵资源,必须重用人才,为知识分子奉献和奋斗创造环境和便利条件。充分了解知识分子的特点,为了建设一支不断发展壮大并为越南革命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知识分子队伍,胡志明始终表达对脑力劳动的真诚感情和珍视,着力集聚团结知识界参加革命,形成工人、农民与知识分子之间的联盟,成为充当越南民族统一阵线核心的稳固力量。在高度重视和关照发展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队伍等社会基本阶层的同时,胡志明也对民族资产阶级和小业主在多元的越南社会结构中的作用予以正确看待和评价,认为需要得到充分调动和引导,使其发展符合国家利益和新制度的本质。

这一观点与那些夸大了“精英”和有产阶层的作用,忽视劳动人民的作用,让穷人、文盲、弱势人群掉队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相对立的;也与过去在国际共产主义和工人运动中普遍存在的,绝对化工农的作用而排除其他阶层发展和为国家做贡献的能力的左倾宗派主义格格不入。胡志明对于合理的社会分层有着辩证的看法,由于各种经济社会起源、生物学因素以及每个人面临的风险,使得各社会成员之间对于发展资源的获取机会和利用效率不尽相同。

因此,必须保证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发展的权利,不排除任何人,秉承“让穷人吃饱饭,让吃饱饭的人变得相当富有,让相当富有的人更加富有。”4这一观点鼓励富有者变得“更富有”,一个人的致富不对其他人的发展机会构成威胁,这显然必须是善良、合法致富,而贫困者也有权通过努力奋斗来发展,实现“吃饱饭”然后迈向“相当富有”。这给当前越南社会分层管控,尤其是鼓励正当合法致富与推动可持续减贫、形成和谐发展的社会结构相结合等提出了很多启发。

从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实践出发,胡志明认为多民族是越南宝贵资源,必须在现实中通过政府的支持和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民族自我努力来保障各民族平等、团结、尊重互助、共同发展的权利。这与殖民主义的种族歧视思想、大民族主义思想和“分而治之”政策是对立的。胡志明主张有更多发展条件的民族要协助和支持那些欠发达的民族一起前进。他高度重视推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山区、革命根据地快速强劲发展。这些地区的发展不仅有着国防安全保障的意义,而且更高的是实现各地区、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权利。

越南是多宗教信仰的国家,胡志明提倡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对各宗教的文化、道德价值进行客观评价,对各宗教的创始人表达珍重的感情,提出许多主张和政策来团结宗教、团结信教和不信教人士,使得越南各宗教与民族并肩同行。社会发展因此包含着关照各宗教同胞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得各宗教同胞心系民族,支持民族解放和发展的事业。他批判一切歧视宗教、侵犯人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表现以及利用宗教来实施违背民族利益、损害革命事业的事情等行为并与之进行零容忍的斗争。

越南社会上缺乏发展机会、遭受许多不利因素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受到胡志明特别关怀。对于妇女这个因为落后封建思想的束缚而在发展机会上遭受不利因素的阶层,他主张必须进行妇女解放革命,实行男女平权,为妇女有机会参与社会事务、学习奋斗以及完成作母亲、妻子的天职而创造便利环境。他认为,没有解放妇女,等于仅仅解放一半的群众,不能实现男女平等和男女平权,等于仅仅是一半的社会主义。对于儿童,他视之为“树枝上的嫩芽”,始终动员、勉励他们学习和修养,力争有益于家庭和社会,为国家未来保障人力资本,需要出台体力、智力、道德和审美全面发展的政策。对于老年人,胡志明尊重、信赖、肯定并要求出台政策来及时关照、动员和发挥他们的生活经验以及对子孙,尤其是在家庭、家族、乡村当榜样的责任。对于荣军、烈士、对国家有功者—在抗战中为了民族独立而遭受牺牲和损失的人们,需要通过社会优抚政策来特别关照。在《遗嘱》中,他嘱咐在革命获得胜利后,对于人的第一件事就是关照伤残军人和对国家有功者,建设花园和纪念碑来铭记各位英烈的功劳,关照伤残军人的住房,开设职业培训班,让他们和子女能够“自力更生”。

发展机会的获得还取决于开拓社会福利系统,为人们全面发展特别是教育、文化、医疗、社会救济等打下基础(图中,马鹿塘口岸边防屯指战员向越南莱州省封土县马离庯乡雄鹏村村民免费发放医用口罩) _图片来源:越通社

六、基于推动各社会成员之间公平获取发展机会、保证权利与义务、贡献与享受之间和谐的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这是很重要的论点,影响着面向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设计。胡志明认为,每一个人的发展机会,首先是要生活在和平、独立、自由、安宁和安全之中。在一个失去独立和主权的国家,人民不可能拥有自由,因此没有发展机会。民族独立、环境和平、社会安全是人们发展的机会,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为了共同发展而努力奋斗的基本条件。发展机会的获得还取决于开拓社会福利系统,为人们全面发展特别是教育、文化、医疗、社会救济等打下基础。他特别注重社会上遭受不利、不幸的对象,如儿童、伤残军人、烈士家属、妇女、少数民族的发展机会。

胡志明观念中的社会公平是权利与义务、贡献与享受之间的和谐。他强调:“分配要按劳动水平进行。劳动更多,则分配更多;劳动更少,则分配更少。不应该有干得好和不好、难事易事,也获得一样的工分。那是平均主义。必须避免平均主义”5。他批评特权特利的现象,因为特权特利是导致生产成果分配不公现象以及消除弱势社会群体发展利益的原因。他也批评平均主义,因为平均分配等于不公平,会给那些做得多但获得分配与做得少的人一样的人带来不公,因而消除发展动力。社会公平应区分“难”与“易”的劳动,或者成为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在生产成果分配上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等同起来的表现都与胡志明思想格格不入,会限制或消除管理、科学、文艺活动中的创新。因此,构建一个合理分配体系,不仅从社会福利的角度去看,而且还从社会发展动力的方面去考虑。这在当前越南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是有着时事意义的问题。

七、社会发展的核心就在于将人们从一切压迫和不公中解放出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尊重人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创建安宁社会,保障人们的健康成长。胡志明认为,社会发展就是将人们从一切压迫和不公中解放出来,使之获得体力、智力、审美和道德全面发展的条件。消除剥削制度的经济基础,就是解放劳动力,为人们带来自由。发展经济没有自己的目标,而是面向改善物质生活,发展体质,提高人民享受文化的需求。新文化、新道德得以构建,帮助人们形成与社会、社区、大自然和自己和谐共处的人格。先进的教育系统必须具备充分激发和发挥人的现有能力和品质,从而自我完善并对社会作有益贡献的能力。民主政治体制必须为人们获得自由、充分发挥在社会生活所有方面的当家作主能力创造环境。经济、政治、文化或者社会的发展目标,均面向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要,满足民众正当合法权益。

胡志明思想中的社会发展包含多个层次:全体国民同胞、阶层、社会群体、家庭、个人。在倡导个人的真正权利的同时,他老人家批判个人主义并与之进行毫不妥协的斗争。胡志明认为,个人的真正利益并不与集体利益、社区利益相对立,只有个人主义才与共同利益相对立。需要形成对个人权利的正确态度,尤其是权利与义务分不开,同时与个人主义作斗争。个人权利如果不与义务、责任联系在一起,只会带来与共同利益对立的自私的个人利益。越南共产党和国家的责任是教育、培育、使得人们的美好价值不断推广和发展,为人格的健康成长创建体制的环境,尊重并保护每个人的正当合法权利,保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协调一致。发展美好的社会是每个人健康成长、受到社会的积极帮助,以便保障治安、安全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条件。

胡志明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观点,在当前条件下保持原有价值,需要得以研究、创造性运用于社会发展管理,指导构建发达社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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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胡志明全集: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1年,第八卷,第294
2)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1卷,第610
3)胡志明全集:同上,第八卷,第267
4)胡志明全集:同上,第五卷,第81
5)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3卷,第216

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214月第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