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1954年10月10日——首都解放日——是首都河内和全国人民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驱逐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解放民族、统一国家的革命斗争中的重要历史里程碑。首都解放日精神将永远成为激发爱国热情,鼓舞一代又一代越南人继续维护独立、自由,捍卫祖国的神圣主权,为繁荣幸福的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作出贡献的动力源泉。
河内是全国抗法战争的发祥地,胡志明主席在这里向全国同胞和战士发出了“全国抗战号召书”
1945年八月革命成功后,东南亚第一个工农国家——越南民主共和国(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诞生,有力鼓舞了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帝国主义势力和反动派想方设法进行破坏,试图摧毁越南共产党和越南人民刚刚取得的伟大成果。当时年轻的革命政府面临着重重困难,要同时应对饥荒、文盲等问题,面临着要对付“内忧外患”的“千钧一发”的境地。
在英国军队的帮助下,1945年9月23日,法国殖民者在西贡开火,开始了第二次侵越战争,并随后扩大占领越南南部和南中部地区,设法向北方派兵。面对上述形势,越共中央和胡志明主席提出灵活、巧妙的措施,旨在维持和平、维护民族独立、祖国统一。越南政府主动与法国政府进行谈判,以避免战争;1946年3月6日签订初步协定;1946年9月14日签订临时协定。然而,越南越是让步,法国殖民者越是得寸进尺。尽管越南有和平的善意,但1946年12月15日至16日,法军仍向河内多处开火。
法国殖民者再次侵略越南的野心已昭然若揭。民族独立受到严重威胁,越南人民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低着头,重新回到奴隶的身份;要么决心为保卫祖国的独立、自由和统一而战斗。在此情况下,发扬民族的爱国传统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责任感,1946年12月18日至19日,越共中央常委会与胡志明主席在河东万福村举行会议并决定发动全国抗战,号召全国同胞和战士站起来反抗法国殖民统治,保卫民族独立。 1946年12月20日上午,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在章美县沉洞向全国同胞和战士播放了胡志明主席的“全国抗战号召书”。
党中央常委会关于全民抗战的指示、胡志明主席的《全国抗战号召书》和长征总书记的作品《抗战一定胜利》,确立了以自身力量为主的全民、全面和长期抗战路线;成为越南民族抗法战争走向胜利的指路明灯。
执行党中央和总指挥部的命令,河内军民于1946年12月19日20时开启了全国抗战,随着从朗炮台向城内法军目标发动炮击,以“敢死为祖国决生”的精神正式拉开了抗战的序幕。党中央和胡志明主席交给首都河内军民的战略任务是,尽可能长时间地将敌人阻截在城内,为全国转入战争状态创造条件;争取消耗敌人的力量,保存力量,保护人民,以进行长期抗战。在极其困难、艰苦、激烈的条件下,以悬殊的兵力、简陋的武器,对抗拥有现代化武装的敌人;但是,首都同胞和战士英勇顽强,积极创新,与敌人争夺每一间房屋、每一个街角,坚守阵地达60个昼夜之久,比预计时间(30昼夜)多了一倍。我们的武装力量在抗击法国殖民主义侵略者的实践中,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迅速成长。全国抗战初期,作为军队主力部队的首都团诞生。许多单位后来成为第308师、第304师和第320师的主力团。许多在全国抗战初期奋勇战斗的河内战线的官兵,后来都成长为越南人民军和越南人民公安的优秀将领。
1946年冬季首都军民的英勇战功具有特殊意义和重要性,受到胡志明主席的高度评价:“你们能阻敌一个月,等于胜利。现在,能守住河内长达两个月,这是一个伟大的胜利”(1)。河内敢死军战士“敢死为祖国决生”的形象将永远成为人民战争的不朽象征,在这场战争中,每个人都是战士,随时准备为祖国牺牲。 1946年12月河内战线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鼓舞了全国各战场军民的士气和斗志,为全国主动投入抗法战争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也是第一次胜利,为以后越南军民长期抗法战争的一个个胜利奠定了基础。
在长达九年的抗战中,战斗艰苦惨烈,牺牲和损失不计其数,但河内市始终怀着激昂的爱国精神,响应胡志明主席的号召:“凡是越南人,就要站起来反抗法国殖民者,拯救祖国”(2),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发挥千年英雄传统的一切资源和力量来进行救国抗战。军队同全国同胞和河内人民一道,在各条战线、各领域进行顽强、谋略、勇敢而创新的战斗;特别是为1954年奠边府战略决战的胜利作出了贡献,迫使法国殖民者签订《日内瓦协定》(1954年7月20日)承认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并从越南北方撤军。
越南人民军成功接管河内市
根据《日内瓦协定》的条款,河内被列为法国军队80天的集结区。然而,法国殖民者却利用这个机会,破坏经济和文化设施,诱惑民众南迁,造成混乱,使一切工作陷入停滞。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预料到了法国殖民者的阴谋,指派武元甲、黎文良、春水、素友、阮决等同志直接领导和指挥接管首都的工作。 1954年9月17日,根据政府的决议,河内军政委员会成立,负责接管城市;配合正前来解放首都河内的部队,维护安全秩序,保护人民和外国人,彻底执行政府制定的政策和纪律,时刻提高警惕,随时粉碎法国殖民者的一切挑衅和破坏阴谋。
经过外交方面的不懈斗争,越南要求法国殖民者按时撤出河内市,确保有序、安全转移的原则,不得破坏或干扰民众的日常生活。根据签署的协定,1954年10月2日至5日,越南行政秩序队伍首先进城,准备接管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等。1954年10月9日16时整,法军离开河内市,撤至龙边桥以北。当天16时30分,越军已完全控制河内,安全、有序地接管了该城市,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和财产损失。
河内市热烈庆祝首都解放日
1954年10月10日上午,市军政委员会和包括步兵、炮兵、防空兵、机械兵等在内的军队单位,分兵多路,向河内发起了历史性的进军。
15时,河内及周边地区数万民众和武装部队在河内旗杆体育场参加了河内军政委员会举行的升旗仪式。升旗仪式后,河内市军政委员会主席王承武庄严宣读胡志明主席在解放日之际向首都人民发出的号召。胡伯伯在号召书中写道:“八年来,政府不得不离开首都去为救国而抗战。虽然相距遥远,但政府的心始终与同胞在一起。今天,由于人民的团结一致,我军的英勇战斗,我们赢得了和平,政府与同胞一起回到首都。千里一家亲,喜悦之情难以言表!”(3),他嘱咐:“政府下定决心,河内全体同胞团结一致与政府携手并肩,我们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共同目标:将河内建成一个和平、欢乐和繁荣的首都”(4)。
首都河内接管工作圆满成功。河内军政委员会迅速接管了所有机关、公共工程、工厂、医院、学校等;包括军事区域和关键设施,如河内城、屯水、白梅机场、嘉林机场、总督府、北越总理府、联邦特勤局等,人民生活保持正常稳定。电力、供水、交通运输、通信联络等行业平稳运行;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得到保障;学校、医院、文化新闻机构在首都政府管理下继续正常运转。
首都解放日永远是越南民族不屈不挠意志、爱国精神和和平愿望的象征
1954年10月10日河内解放,是越南民族卫国斗争史上的重要里程碑,结束了法国在越南近百年的殖民统治;是越南军民经过九年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为驱逐敌人、夺得民族独立而付出巨大牺牲和损失后取得的最后和“圆满”的胜利。这一重大胜利是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由一代又代人精心创造和培育,并按照革命路线,在光荣的越南共产党和伟大的胡志明主席的英明领导下,不断提升到时代高度的越南智慧、勇气和文明精髓的结晶。
首都河内以最光荣和当之无愧的方式开启了全国抗战,经过60个昼夜的英勇战斗,发扬“敢死为祖国决胜”的精神,展现了民族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出色地完成了党中央交给的任务,同全国一道为抗战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作出了贡献。成功完成绝对安全、迅速、完好无损地接管河内全市的任务,包括一系列军事基地和所有机关、工厂、医院、学校等,再次肯定了首都河内武装力量和人民与主力部队和其他力量始终坚持不懈地为迫使法国殖民者正确履行《日内瓦协定》而斗争的团结、智慧、勇敢、坚韧和密切协同合作的精神。这场胜利,是“决战决胜,知战知胜”精神得到发展并提高到新水平的生动例证。
河内市积极主动,精心准备一切条件,抓住机遇,粉碎敌人的一切阴谋和活动,是首都河内接管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接管的过程中,由于同步实施了坚决、坚持和巧妙的斗争方案,并采取了灵活、适当的外交政策,越南赢得了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了与当时仍在河内的国际势力发生不必要的冲突。这进一步肯定了党和敬爱的胡伯伯的正确和英明领导,使得我国军民始终坚定信心,坚持灵活斗争策略,旨在实现解放首都而不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的目标。
接管和解放首都的胜利也充分体现了河内军政委员会对于党、政府和人民赋予的任务的责任感、担当和执行能力。值得一提的是,在只有仅近20天的时间来接管首都的情况下,河内军政委员会迅速稳定了城市各方面的运作;重点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求。在1954年10月10日解放后,河内人民在河内军政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下立即开始重建首都,恢复生产,发展经济、文化。这一气势发挥了积极作用,鼓舞了全民团结精神,调动了社会各界的综合力量,与政府一道有效服务了解放后首都重建进程。
首都解放日永远是越南民族不屈不挠意志、爱国主义和和平愿望的象征;充分体现了全民族大团结精神和党、军队与人民的紧密联系。这是河内人民和全国同胞为了解放首都而同心协力的结果;是首都人民和全国同胞的骄傲,不仅意味着军事和政治的胜利,而且是和平愿望的象征,是升龙-河内千年文化和英雄主义光辉历史的延续;同时,也为河内市乃至全国的建设发展开辟了新纪元。首都解放日精神将永远成为激发爱国热情,鼓舞一代代越南人继续维护独立、自由,捍卫祖国神圣主权,为强大繁荣幸福的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作出贡献的动力源泉。(完)
----------------------
(1)河内市党部史(1930-2000):河内出版社,2024 年,第193页
(2)胡志明全集: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1 年,第四卷,第534页
(3)(4)胡志明全集:同上,第九卷,第79、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