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国家行政改革,为今后阶段促进高速、可持续发展和融入国际社会打下基础
(共产主义电子杂志网)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政府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阮春福不久前就继续推进国家行政改革发表了文章。《共产主义电子杂志网》谨向读者介绍文章内容:
行政改革被越南党和国家确定为推动越南高速、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战略突破口之一。认真贯彻并执行党的主张和决议,政府颁布了许多决议、项目和计划,旨在部署自中央到基层的行政改革工作的实施。因此,行政改革工作近期取得了重要的结果,为促进经济革新进程、提升效力效率、实现社会生活民主化、融入国际社会、改善经商环境、提高国家竞争力、巩固和维持政治稳定、防止和消除处消极腐败现象等作出贡献。
主要结果
体制系统,特别是有关人权、公民基本权利、国家组织机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等体制继续按照2013年版《宪法》规定得到补充和完善。制定体制的流程有了重要的革新,重视实践总结,广泛征求人民的意见,缩短准备和通过的时间,提升法律规范性文件质量。
行政手续,特别是处理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和企业之间事务的手续,发生了显著的转变,强化了公开性、透明度,有助于防治故意刁难等不良现象。值得注意的是,在有关行政手续简化的30号提案基础上,政府颁布了有关消减行政审批事项的25个专题决议。迄今,已对4712个行政审批事项中的4219个进行简化(达89.5%)。土地、建筑、投资、税收、海关、社保、电力获取等领域的行政手续改革有了重要的转变,有力促进生产经营,提升国家竞争力。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机制继续在各地方得以推进和实施。迄今,全国大多数省市展开了现代的县级“一个窗口”服务模式。部分地方试点成立省级、县级公共行政中心,建立集中式行政区,便于按照集中式的一个窗口机制处理行政手续,从而增强公开性、透明度,为公民和企业创造便利条件。
行政机构的运行更具效率,职能任务上的重复、混淆现象减少,政府直属机关得以简化,内部结构在行政管理机构与事业单位之间得以更明确的划分。行政管理效力和效率得以提升,行政事业的统一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得以改善,为了发挥人民的当家做主权。国家行政机关的作用、职能和任务得到合理调整,确保国家有效管理和服务社会。中央与地方以及各级地方之间的分工、分级管理有了明显的进步,特别是财政预算管理、干部管理的分级管理。有关政府宏观管理作用和职能的观点和认识日益清晰合理。
公务和公务员改革得到革新,并且有了进步。逐步核查、调整并同步出台公务员职称和标准、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业务标准。按照工作岗位制定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结构,革新公务员录用及晋级考试制度。许多部委、地方试点实施了领导、管理干部选拔考试。
公共财政改革取得积极结果并发生明显转变。各级国家机关的办公场所,特别是县级一站式服务部门得到更大的投入。国家行政机关活动中ISO标准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日趋扩大,并体现其优势。
存在的不足之处
虽然取得许多进步但与越南行政事业改革目标相比,仍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体制系统缺乏同步性,彼此重复交叉,法律实施细则一类文件颁布缓慢情况仍存在,行政机构过于庞大,运行效率不佳;虽然政府直属机关有所减少,但各部委、总局内部机构没有简化,分级管理后的检查工作效果欠佳等。
干部、公务员队伍质量比过去有所提升但未能满足要求。首长负责制和干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队伍质量评估机制仍有不足、重形式轻实质,工资制度改革还缓慢,未能真正成为促进干部、公务员执行公务的动力。
若干领域的行政手续还繁琐、复杂,部分干部、公务员在处理行政手续中出现刁难等消极现象。
公共财政改革仍有缺陷,相关政策、法律尚未针对实际进行相应修改。公共服务社会化进度缓慢。
国家行政机关的信息技术应用在一些方面上还不到位。办公场所现代化建设缺乏同步性,零星分散。乡办公楼投资建设结果未达既定目标。
未来推进国家行政改革的方向
为了推动行政改革事业走向成功,我们今后应集中做好若干工作,具体如下:
加强各级党委、行政机关首长对行政改革工作的领导者的角色。应充分、深刻意识到行政改革对日益广泛融入国际社会背景下国家发展过程的作用和意义,把行政改革视为实现各种经济社会目标过程中具有突破性的核心任务之一,同时必须视之为经常性的长期任务。加强指导和调控工作,使之相称于作为三大战略性突破口之一的行政改革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改革要有具体的计划、目标,有核心和重点,而且要为实施工作分配应有的资源;必须重视有关党和国家对行政改革的主张、政策、法律的信息宣传工作。
发挥民主,实现人民对行政机构活动的监督权,加强征求人民对体制、政策制定的意见建议,评估干部、公务员的服务精神和态度,以民众对公共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为国家机关运行效率的准绳。
继续按照《国家行政改革总体计划》同步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集中于体制、行政手续、组织机构、公务、公务员、公共财政改革及行政现代化。有效落实国会常委会及政府有关组织施行2013年版《宪法》的计划。立法工作必须确保合宪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关注政策反馈并经常核查、检查,旨在完善机制、政策、法律,及时修改各种不再符合实际的规定。
集中有效履行有关改善经商环境、提高国家竞争力主要任务、措施的第19/NQ-CP号决议,2015年核心行政手续简化计划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机制。各部门、行业、地方应采取具体、切实措施来化解困难,营造最为便利的环境来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其中以税收、海关、社保、土地、建设、企业成立和破产、电力获取等领域的行政手续改革为核心。有效展开有关行政手续简化、公民证件及居民数据库的提案。
继续按照国会本着2013年版《宪法》精神通过的各部国家机构组织法规定完善国家机关的组织机构。对各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在职能、任务上的重复、混淆之处进行核查并废除。
建设公职人员队伍并提升其质量,视之为行政改革的目标和动力。推进公务、公务员制度改革,完善不同工作岗位的职称、标准的有关规定,为组织和编制精简打下基础。集中落实好越共中央政治局有关编制精简和干部、公务员、事业编辑人员结构重组的第39-NQ/TW号决议。增强公务活动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合理高效的形式培养干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队伍。明确规定并强调一把手的责任。出台待遇政策动员、鼓励干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完成任务,并出台机制来排除、罢免不完成任务、违反纪律的人。
推进行政机关运行中的信息技术应用,旨在增强公开性、透明度和效力效率。逐步形成电子政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满足民众、企业的要求,提高国家机关的指导、调控和运行效率。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事务处理流程中大力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电子邮箱系统的使用以及电子数据形式下的文件、资料交换。推进各种在线公共服务的供应,建立并统一使用电子表格。鼓励使用信息技术服务租凭形式,建立信息门户及四级电子行政网络。
行政改革是经常性的长久任务,是对工业化、现代化及融入国际社会事业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三大战略性突破口之一。凭借整个政治体系的参与、民众和企业的支持和监督以及政府的大力指导,我们坚信改革事业今后必将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力增强行政管理效力和效率,为发展事业调集一切资源,有助于提高国家竞争力,推动越南高速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障民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