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越南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团结平等、互助发展是胡志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时期,胡志明主席的这一思想对于建设和巩固全民族大团结力量,使越南能够坚定地迈入民族崛起新时代,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2025年1月6日,苏林总书记在嘉莱省与模范村寨长老、村长、劳动者合影 _图源:越通社
胡志明关于各民族团结平等、互助发展的思想
民族团结是越南民族的宝贵传统,它凝聚了数千年来建国卫国的历史。这一传统已成为越南民族克服重重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力量源泉和武器。它将永远是连接和巩固越南各民族大团结力量的一条红线,是越南坚定地迈入发展新时代、民族崛起新时代的强大力量源泉。
在1942年2月1日《独立越南报》第117期发表的题为《应该学习我们的历史》的文章中,胡志明主席写道:“我们的历史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的人民团结一心,我们的国家就能独立自由;反之,只要我们的人民不团结,就会被外国侵略”(1)。出身于一个爱国主义传统深厚、深谙民族团结价值和力量的家庭的胡志明主席,在其革命生涯中,始终弘扬这一理念,将团结作为一种政治思想的内容和卓有成效的领导方法。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光芒指引下,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是创造一切革命胜利的力量。胡志明主席立足于民族的宝贵传统,吸收并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使其符合越南的国情,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融合东西方文化价值,倡导世界各民族之间独立平等的原则。
在越南民主共和国(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独立宣言》中,胡志明主席采纳了源自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和1791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关于民族权利和人权的普世价值,即:“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应享有天赋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这就是: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从广义上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全世界各民族生来就是平等的,无论哪一个民族都有求生存、享受安乐与自由的权利”(2)。
在国际关系中,胡志明主席认为,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平等是一项基本权利和需要;各民族即使是弱小的,都渴望并必须始终努力实现平等。因此,在遭受法国殖民侵略的背景下,他老人家将越南革命的最崇高目标确定为民族解放,以争取独立并与世界其他民族享有平等地位。也就是说,越南民族必须获得独立自由。对于世界各民族而言,平等体现在民族独立的地位上。
世界范围内的民族平等与民族独立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其中,民族独立是民族平等的“根本”条件。如果越南民族想要与世界各国平等,首先,民族必须独立,而且这种独立必须是真正的独立、完全的独立。因此,为了实现世界范围内的民族平等,越南各民族的同胞必须努力维护自由和独立。
为了获得独立并面向全球范围内的民族平等,必须团结越南民族大家庭中的所有民族。胡志明主席在谈到1945年八月革命胜利的原因时指出:“尤其是因为全民团结的力量。所有民族、阶级、地区和宗教都在越盟的旗帜下奋起为祖国独立而战”(3)。
自古以来,越南境内就形成了众多民族。共存的过程造就了团结、凝聚和携手建设、保卫国家的共同努力。在尚未独立之时,人们就团结起来抵抗外敌入侵;独立之后,人们就团结起来共同生活。1946年4月19日,胡志明主席在写给在波来古召开的南方少数民族大会的信中写道:“今天,越南是我们共同的祖国……江山和政府是我们共同的江山和政府。因此,我们所有民族必须紧密团结,保卫我们的国家,支持我们的政府。我们必须彼此相爱,彼此尊重,守望相助,为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谋求共同幸福。河可枯,山可烂,但我们的团结之心永不消逝。我们决心团结起来,维护我们的自由和独立”(4)。
根据胡志明思想,各民族团结不是政治伎俩,而是真诚、坦率、紧密的团结;团结不是强加的,也不是强迫的,而必须建立在真正的民主基础上;团结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战略,是长期的团结。
在1961年4月25日越南祖国阵线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发表的谈话中,他重申了著名的口号:
“团结,团结,大团结;成功,成功,大成功”(5)。
通过这一口号,他强调了一种因果关系:有了团结、大团结,就必然会成功、大成功。越南革命将成功归功于大团结。
由胡志明主席领导的委员会起草并向国会提交的1946年《宪法》——越南民主共和国(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的第一条强调,国内的一切权力属于不分种族、性别、贫富、阶级或宗教的全体越南人民。第八条申明,除权利平等外,少数民族人在各方面都得到帮助,以尽快赶上整体水平。
在越南民主共和国(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一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中,胡志明主席强调:“我们的民族政策是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和互助,共同走向社会主义”(6)。
民族团结不是各种群众力量和民族成分的机械性集合,而是基于平等的团结。胡志明主席认为,民族团结是原则、起点和目标;民族平等是实现长期、可持续团结的原则和基础。他认为,各民族平等与团结互助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有机关系。平等和相互尊重是各民族团结的基础;同时,要实现各民族间的真正平等,各民族必须团结一致、相互扶持、互相帮助。一旦实现了团结和平等,就更需要互助发展、共同进步,尤其是在困难和逆境中。他还强调,团结、合作和互助是实现各民族平等的途径。在中央山区师范学校开学之际,他致信嘱托全体学生:“今天,如果我们兄弟民族想要进步,想要发展自己的文化,就必须消除民族间的偏见,要像一家的兄弟姐妹一样,彼此团结友爱、守望相助”(7)。
1961年2月21日,胡志明主席在高平省视察工作时,嘱咐当地同胞和干部:“各民族同胞,无论民族大小,都必须彼此友爱互助,像一家的兄弟姐妹一样紧密团结,共同建设祖国,建设社会主义,使所有民族都幸福、温饱”(8)。
可以肯定的是,胡志明主席在许多涉及民族和民族工作的讲话和文章中,都强调了促进各民族团结、平等、互助的精神。其中,团结是根本,团结建立在平等关系之上,团结和平等必须守望相助、共同发展进步。这才是真正的团结和平等。
当前弘扬胡志明关于各民族团结平等、互助发展的思想来建设和巩固全民族大团结力量
越南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国家尤其是在近40年的革新进程中取得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成就,都归功于越南各民族的共同努力。当前时期,胡志明关于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思想继续指导着越南共产党制定民族政策,指导着与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实施相关的实际活动,以妥善解决民族问题,实现越南各民族大家庭的共同目标,确保越南社会主义祖国的建设和保卫事业。
越南共产党继承并发扬了胡志明主席思想价值,在领导越南革命的过程中始终紧密围绕这一理念;党的方针和路线清晰地体现了各民族团结平等、互助发展的精神。
在开启国家革新事业道路的越共六大(1986年)上,越南共产党强调:“在少数民族同胞聚居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充分贯彻民族政策,本着团结、平等、互助、集体当家作主的精神,发展各民族之间良好而密切的关系”(9)。
在越共七大(1991年)上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勾勒了越南人民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指出:全国各民族平等团结、守望相助,共同进步。
为贯彻落实革新路线,越共九届七中全会通过了2003年3月12日“关于民族工作”的第24-NQ/TW号决议。该决议阐述了对整个政治体系的民族工作的基本观点:一、民族问题和民族团结是基本和长远的战略问题,同时也是越南革命的紧迫问题;二、越南大家庭中的各民族平等团结、守望相助,共同发展;三、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和安全的全面发展;四、优先投入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发展案)中,党确定越南人民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各民族平等、团结、相互尊重和帮助、共同发展的社会。
在越共十三大上,党继续重申了越南民族关系的原则,即“确保各民族平等、团结、相互尊重和帮助、共同发展”(10)。此外,党再次强调了民族团结在新形势下对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的重要性和力量:“发挥全民族大团结意志和力量,结合时代力量;继续全面、同步推进革新进程;坚定建设和捍卫祖国,维护和平稳定环境;努力到21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定向的发达国家”(11)。
当前,各民族团结平等、互助发展方针的实施仍面一些多困难和短板,具体如下:
首先,国际环境瞬息万变;国家民族之间的关系既有合作也有对抗;各民族都追求自身的民族利益。除了积极的一面,跨国民族主义影响众多国家,极端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也对国际关系产生影响,使得情况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小国容易受到大国的胁迫和支配。
事实上,各种敌对势力仍在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煽动分裂主义、自治主义和民族仇恨,试图造成国家内部分裂,制造实施暴乱颠覆的借口,企图推翻越南的政治制度;制造分裂,破坏西北部、西原和西南部等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地区的稳定。这种情况要求民族政策,将各民族团结在同一家园中,维护共同发展和稳定,并为各民族创造一个广泛乃至“特殊”的框架,使他们有机会获得和享受发展的共同成果。
第二,实际上,要逐步缩小少数民族同胞与全国平均水平在生活水平和收入方面的差距,需要大量的时间和有效的政策。目前,需要解决一些问题,以保障仍然面临困境的人群的生活和生产条件,例如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升级基础设施等。
第三,必须克服个别地区和个别人群仍然存在的依赖和等待心态。民族间的互助主要通过党和国家的民族事务政策和方针来实现。为克服各种短板和地方主义现象,党和国家已将有水平和经验的干部调派到资源匮乏的地区工作,向社会经济条件艰苦的地区派遣专家提供支持。然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每个人和社区发挥自身内生力量,努力建设温饱、幸福的生活。
第四,党的路线和方针以及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的落实过程仍出现一些不足,尚未取得最佳效果。政治体系对民族事务的领导和管理,除了取得基本成就外,仍存在一些不足。民族事务管理和执行干部队伍规模较小、不稳定且缺乏经验。基层干部队伍,特别是许多地方的少数民族干部仍然薄弱,干部素质与要求和任务不符(12)。
当前,为弘扬胡志明关于各民族团结平等、互助发展的思想来建设和巩固全民族大团结力量,需要切实落实以下措施:
第一,继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全民族大团结的观点、方针、政策和法律,教育、宣传、提高各级干部和党员对越南各民族团结传统、平等互助、共同进步精神的认识,增强各民族自力更生、自强不息和自主的精神。
第二,继续建立、健全在国家发展政策和国家目标计划框架内关于全民族大团结、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机制和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同胞生活,妥善解决各民族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第三,确保边境地区、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的国防安全,建立强大的政治体系,特别是基层政治体系。增加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干部,建设全民国防阵地和人民安全阵地,确保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全与政治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第四,文化是联系各个民族的有效“渠道”,有助于增进不同社区相互交流和理解。因此,必须制定尊重文化多样性的政策,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通过发展文化旅游和社区旅游模式,加强文化联系和交流;通过文化实践和表演,增强越南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第五,除了经济社会政策之外,还必须持续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山区以及社会经济条件艰苦地区的同胞的帮扶工作,尤其是在自然灾害和流行病等特殊情况下。这是整个政治体系的重大责任。其中,越南祖国阵线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凝聚各组织和个人的力量,共同帮助各民族应对困境的核心组织。越南祖国阵线需要制定常态化的方案,并及时采取行动,帮助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同胞应对风险,尽快稳定生活和生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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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胡志明全集》,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1年,第三卷,第256页
(2)、(3)《胡志明全集》,同上,第四卷,第1、18页
(4) 《胡志明全集》,同上,第四卷,第249-250页
(5) 《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3卷,第119页
(6) 《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2卷,第372页
(7)《胡志明全集》,同上,第九卷,第375页
(8)《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3卷,第44-45页
(9) 革新时期党代会文件(六大、七大、八大、九大),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9年,第一部分,第95页
(10)、(11) 越共十三大文件,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21年,第一册,第50、14页
(12) 根据民族委员会2024年关于越共中央政治局2019年10月30日“关于继续落实越共九届中央委员会有关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第24-NQ/TW号决议的第65-KL/TW号结论执行情况(2019-2023年)的审查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