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是人民公安力量有效完成任务的决定性因素。中央公安党部始终致力于多措并举地做好这一重要任务;同时,不断提出相应措施,以在未来时期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范明正出席第80届全国公安会议 _图源:越通社
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越南共产党章程》规定:“基层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基层党部)是党的基础,是基层的政治核心”(1);“越南共产党党员是越南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民族的先锋队中的革命战士”(2)。胡志明主席指出,党员肩负着“巩固党与人民的联系”(3)的任务。胡志明主席也强调:“要领导革命,党必须强大。强大的党在于好的支部。好的支部是因为每个党员都好”(4)。《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发展案)也指出:“党通过在政治体系各个组织中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领导,这被视为党的基本而重要的领导方式之一。基层党组织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决议、指示和结论,直接发动群众,团结和领导基层政治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方针、路线、国家的政策、法律和上级党委指示的主体。党员队伍是发挥直接作用的力量,是决定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和战斗力的根本因素。实践证明,哪里建立了廉洁强大的基层党组织体系,哪里的党员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哪里的政治任务就完成得好。
人民公安是一支人民武装力量,接受党的全面、绝对和直接领导。人民公安中的党组织在四级人民公安的组织中相应设立(5)。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在工作、战斗和力量建设实践中部署、贯彻落实党和中央公安党委的决议、指示和结论的质量和效果。
二、明确党建工作在人民公安,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质量提高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中央公安党委始终根据工作要求、任务和实际,关心并重视巩固和建设基层党组织、提高党员队伍质量的工作。中央公安党委认为,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真正廉洁强大的力量建设工作的核心内容,必须经常性、持续性、长期性地开展。
为了推动建设一支真正廉洁强大、正规、精锐、现代化的人民公安力量,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和任务,近年来,中央公安党委以“模范带头”精神,领导和指导同步实施了一系列中央提出的任务和举措,同时决心、果断、坚持地按照既定路线图完成各项目标和指标。通过实践评估和总结,可以肯定:党的十三大以来,整个人民公安力量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质量等方面发生了许多积极变化,深入推进,确保加强党对人民公安的领导,建设一支真正廉洁强大的人民公安力量。
三、未来一个时期,世界、地区、国内外形势依然是机遇、优势和困难、挑战交织并存,潜在后果难以预料。大国战略竞争日益凸显,战争冲突尚未结束,民族宗教矛盾、地缘政治、海洋岛屿问题复杂演变,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已成为对共同秩序的直接威胁。党指出的四大危机仍然存在,有的方面更加激烈。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推诿扯皮、逃避责任、害怕担责的现象和党内腐败、浪费、官僚主义、腐化堕落的现象虽然有所减少,但幅度不大;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正在变本加厉,十分猖獗。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人民公安力量建设和治安秩序保障,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质量提高工作,将面临更高的要求和任务,具体如下:
一是要继续研究并积极完善符合人民公安组织模式的基层党组织模式。同时,要着力完善党的建设和人民公安力量建设的制度,确保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统一、相同步、相衔接。特别是要积极梳理、修改、补充和完善关于人民公安中各种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任务和工作关系的规定,确保各类人民公安基层党组织适应实际、工作要求和任务。
二是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推动人民公安各级党委和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创新。同时,注重巩固和提高各级党委和党组织的活动质量,及时化解具有特殊性的党组织活动中存在的困难、障碍和不足。着力提高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在形势研判、参谋、制度化、具体化党的路线、方针的能力。创新各级公安党委和党组织、首长、领导、指挥人员的领导方式、作风和工作纪律,紧密结合实际,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创新和提高党支部和党组织活动质量。认真落实干部党员模范责任规定,做到干部党员在群众面前做表率,领导、指挥人员在干部战士面前做表率,党员职务越高越要发挥表率作用,使树标杆当表率真正成为党的领导方式的重要内容。
三是不断创新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全面提高人民公安党员的认识。对干部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革命道德素质,是党的建设和廉洁强大的人民公安力量建设的首要任务。因此,人民公安各级党委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确保思想政治教育的党性、科学性、战斗性、实践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继续领导和指导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规定,践行胡伯伯对人民公安六项教诲,并与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紧密结合;在履行本单位政治任务中,通过实际行动贯彻落实革命道德准则规定;及时表彰奖励和推广先进典型、好人好事榜样,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公安干警良好形象。不断创新提高“自查自纠”、自我批评和批评实效,准确、切实地评价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质量。
四是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格党员管理,严肃审查、甄别、开除不合格党员。人民公安中各级党组织的党委要积极制定发展党员的计划,明确各支部发展党员的具体指标,并组织党委委员和团体组织进行督导和协助。指导群众团体组织积极创新活动内容、形式和竞赛运动,适应会员思想感情和心理状态,积极发现和推荐优秀优质群众,作为发展党员的对象。继续推动党员发展工作量质齐升,注重发现、培养和吸收在工作学习中成长的优秀群众入党,克服追求成绩、数量、降低标准的现象。严格对党支部党员管理工作的检查。党委、党支部要明确任务分工,检查监督党员任务执行情况。在党员质量考核分类中,要及时发现、鼓励、奖励和推广学习工作中优秀模范党员榜样。对未完成任务、存在缺点和违规行为的党员,党委和党委负责人要经常提醒、教育、鼓励和帮助。基层党组织要严密监督,定期从党支部进行党员排查,及时发现并坚决开除那些不合格、不符合标准、有“自我演变”“自我转化”倾向、目标理想淡化的党员,切实建设廉洁强大的党组织,增强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
五是不断加强和提高巡视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主动发现并严肃处理人民公安力量中腐败、存在不正之风和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堕落、“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现象的干部和党员。重点巡视和监督经济、财政、组织干部、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打击犯罪斗争等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领域。主动掌握党委、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情况,早期、远程、及时发现和防范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小问题积重难返。主动发现并严肃处理违纪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包括追究纵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党委、机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在反腐败反消极工作机构中,主动预防和坚决打击腐败和不正之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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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越南共产党章程: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6年,第35、7页
(3)胡志明全集: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1年,第八卷,第284页
(4)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5卷,第113页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央公安党部共有488个基层党组织,包括194个基层党部、294个基层党支部(其中,44个直属中央公安党委的基层党部被授权决定吸收、开除党员);党员总数为63049人。地方公安机关共有2517个基层党组织,包括省和直辖市公安党部的1814个基层党组织,县一级公安基层党部703个,在乡、坊、镇党部的乡一级公安党支部10500多个,党员总数超过2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