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按照胡志明思想发挥人民参与党的建设和整顿的作用

阮宏岭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民运部副部长
03:37, 29-08-2021

(共产主义杂志)在开展活动和领导革命的过程中,越南共产党始终重视人民群众对革命事业的作用。党将巩固和增强党与人民之间的紧密联系视为对党的全面领导和越南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坚实保障的至关重要的任务。

2020年10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教部部长武文赏在十四届国会十次会议前夕会见同奈省隆成县和边和市选民 _图片来源:越通社

人民是胡志明思想下引领党的革命事业的“一条主线”

胡志明主席吸收并创造性运用马列主义,形成了关于民运以及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人民群众在民族的革命事业中的作用的独特思想。民乃国之根本,是一切胜利的基础,是创造出一切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力量。他老人家认为:“国以民为本”“树高叶茂,系于根深;人民群众乃胜利之基”1。胡志明主席认为,民为本的表现必须是信赖人民、贴近群众、敬重并懂得依靠人民,必须充分认识到:“民众很聪明,很热情,很英勇。因此,我们必须向民众学习、提问并理解民众”;“有了民众力量,再大、再困难的事情都能办成。离开民众则将一事无成。民众善于简单、便捷、充分处理诸多问题,这是那些有才华的人、大的团体也想不出来的”2。他老人家对那句老话颇有心得:“没有人民容易百倍的事情也做不到,有了人民艰难万倍的事情也能完成”3。不仅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作用和力量,胡志明主席还明确指出,人民的力量只有在一个革命政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当民力得以动员、组织和汇聚在党的领导之下,会成为无敌力量。

胡志明主席强调了制度的民主本质以及革命政权的运作原则,也就是当今在党领导下的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身:“我国是民主国家。一切利益都是为民惠民的。一切权限都属于人民。革新和建设事业是人民的责任。抗战建国事业是人民的工作。乡镇政府到中央政府都是人民选出来的。中央到乡镇的团体都是人民组织起来的。总之,权限和力量都在于人民”5。胡志明主席也嘱托:“我党是一个执政党,每个干部和党员必须真正透彻领会革命道德,真正勤俭廉正、大公无私。要维护我们党的完全纯洁,要做到无愧于人民的领导者和无限忠实的勤务员”6。他特别强调党的历史重任以及干部、党员对党和人民的带头示范和责任担当。透彻领会胡志明主席的教诲,自诞生以来,越南共产党十分关注发扬人民的当家作主权利,一贯奉行革命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事业,人民是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等理念。在党和胡志明主席的领导下,越南人民以磅礴的力量站立起来,谱写了民族历史上的辉煌篇章,在抗法和抗美两场救国战争中获取胜利,实现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推动国家和平发展并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前进。

在党的领导下实行革新事业35年来,越南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成就。这得益于越南共产党在越南社会主义祖国建设和保卫事业以及当前党的建设和整顿中继承并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胡志明主席关于人民群众的作用和力量的思想被党和国家通过政治纲领、大会决议、主张、路线以及《宪法》、法律、政策加以完善和细化。“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法理关系持续建立健全。

特别是在过去十年,越共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就党的建设整顿、民运工作和在廉洁强大的党和政治体系建设中发挥人民监督和参与作用等问题印发了一系列具有战略性的指导文件82013年《宪法》第四条继续细化了党在与人民关系中的观点:“越南共产党与人民紧密相连,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在自身的决定上对人民负责。”。《宪法》第二条、第三条也明确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由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以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队伍之间的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国家保障和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承认、尊重、保护和保障人权、公民权”,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人人享有温饱、自由、幸福的生活,拥有全面发展条件等目标。

落实党的主张、决议,国家的《宪法》、法律,国家继续对发挥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制度化和具体化成各项法律法规并指导组织实施;从而,既很好发扬代议制民主,提升国会、政府、各级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的运作质量和效率,又很好践行基层直接民主制度,让人民讨论并直接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而切实的事务,参与建设廉洁强大的党和政治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实施民运工作,同时增强和扩大践行民主,助力发挥人民参与商讨党和国家事务以及为建设廉洁强大的党和政府而建言献策中的作用、潜力和创新力。向党建言和监督干部、党员的各种方式越来越受到关注。多地成为了常态,经常发布公开信息,组织人民参与讨论党的路线、主张,国家的政策、法律,地方、部门、单位的工作方向、任务制定工作;动员人民参与监督党组织、干部、党员活动。

人民围绕党的主张、政策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参与建言献策的各场运动有效推进,特别是征求人民为制定2013年《宪法》、各级党代会文件草案、提交党的十二大、十三大的文件草案等的意见建议。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积极创新运作内容方式,关照和保护团员、会员、人民的正当合法权益,注重组织发挥监督、社会论证、为党和政府建设而建言献策的作用。许多群众自治组织是在发扬人民直接民主的基础上建立的,人民监察小组、社区投资监督小组、基层调解组有效运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保证地方、部门、单位治安秩序。

对革新30年进行总结,越共十二大得出一系列经验教训,即:革新要始终贯彻以民为本、为民惠民、依靠人民、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作用、责任精神、创新力和人民的一切资源,发挥全民大团结力量。越共十三大的政治报告继续总结出以下经验教训:必须始终深刻贯彻并切实践行“民为本”、人民是革新和祖国建设保卫事业的中心和主体,一切主张和政策都要真正从人民的愿望和正当合法权益出发,以人民的幸福、温饱为奋斗目标,提振并增强人民对党、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等理念。

党和国家继续组织落实好那些“符合民心”的主张、政策,旨在关照各阶层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图中,奠边省西庄国际口岸边防屯战士帮助民众收割农作物) _图片来源:越通社

在新形势下继续发挥人民参与党的建设和整顿的作用

为在当前形势下建设和充分发挥人民参与党的建设和整顿的作用和力量,越南共产党着重处理好以下问题:

第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整个政治体系继续贯彻和践行胡志明思想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在建设廉洁强大的党和政治体系中统筹践行民主与发挥人民作用的主张、路线、政策、法律。

党领导国家抓紧及时地将党关于民运、民主的路线、主张制度化成符合实践的政策、法律,满足人民的正当利益和愿望。广泛实行民主,确保人民真正是主人翁,真正当家作主,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保证党内民主和社会上的民主在各层级、各地区、各领域得以践行。继续制度化和具体化“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和“人民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监督、受益”的方针。

在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中,始终明确“民为本”,真正信赖、尊重和发扬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权利,坚持正确践行“人民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监督、受益”的方针。人民是革新事业的中心和主体,一切大政方针务必真正从人民的愿望和正当权益出发。巩固并发挥越南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党的领导、国家的管理调控之下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增加接触、对话,倾听人民的思想和意愿,充分和切实关照人民的生活和利益,与人民建立紧密的关系,以工作绩效、人民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为衡量组织机构质量和干部、党员质量的重要指标。

第二,全面实施党的建设和整顿任务,让党始终是维护人民乃至整个民族正当权益的先锋力量。结合新时期革命任务要求去创新党的领导方式、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以便从政治、思想、组织和道德上建设强大且肩负起任务的党,建设廉洁强大、精简高效的政治体系。

在党内和社会上统筹发扬民主与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捍卫党的思想基础,坚决而经常性地斗争批判、驳斥那些错误和敌对观点,斗争制止和消除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和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与加大行政改革、为群众减少麻烦相结合,关心倾听并及时有效处理人民的迫切问题和正当建议以及公民的申诉、控告。加大反腐败、反官僚、反浪费斗争,纯洁党和国家机构以及干部、党员队伍。坚决斗争制止和及时、严格、彻底处理腐败案事件,旨在提振人民对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

第三,党和国家继续组织落实好那些“符合民心”的主张、政策,旨在关照各阶层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尤其是在特困地区、革命老区、偏远地区、边境、海岛等。继续建设高速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生产力,创造物质和技术设施,提升各阶层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特别是逐渐缩小全国的贫富差距和分化。预测并处理好各种社会问题,做好社会保障,尤其是那些引起不满的迫切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的正当愿望。

在关照人民生活、尊重和保障《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的同时,各级党委、国家部门需要动员和组织民众广泛且经常性地参与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事务等。对于那些直接关系到民生的主张,党委需要在决定之前组织征求人民的意见。在政策是对的,但民众还不理解、还不支持的情况下,要着力向民众作宣传和解释,针对生活实际及时对政策进行调整。

第四,增强公开度和透明度,依靠人民来检查、监督和评估干部工作实施情况。其中,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党和政治体系干部、党员、公职人员队伍,保证政治品质、道德、生活作风、专门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作风,使之无愧为人民的领导者和忠诚的勤务员,言行一致,“信赖、尊重、贴近、理解、学习、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发挥干部、党员队伍,特别是战略级干部、负责人树标杆当表率的作用。提高警惕,反对蛊惑民心或利用负面现象来煽动人民的倾向。坚决批判和反对那些冷漠、无动于衷、官僚主义、刁难人民的现象。

此外,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时代,需要实现干部选拔多元化,确保不会错过那些对国家负责任的人才;党和国家需要依靠人民来发现、录用和重用社会上的人才,特别是青年、非公经济和海外爱国越侨中间的。

第五,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继续创新运作内容方式,狠抓基层,动员广大民众参与各项爱国竞赛运动,更好地发挥关照和保护团员、会员和人民的正当合法权益的作用,主动参与监督和社会论证,做好党、国家与人民之间的桥梁纽带,参与党和国家建设。在宣传、动员团员、会员行使自己的监督权的过程中,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需要关心、支持人民在党的建设和整顿中行使代议制民主和直接民主的权利。

第六,继续提升信息宣传工作质量,旨在增强人民群众在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中的认识、作用和责任感。把实行向媒体和人民发布信息的制度与个人、组织吸收和说明的责任结合起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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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胡志明全集: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1年,第五卷,第501-502333-335
3)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5卷,第280
4)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0卷,第453
5)胡志明全集:同上,第六卷,第232
6)(7)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5卷,第622672
8)例如越共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四中全会有关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的决议,越共十二届中央2018519日“关于着力建设具备品质、能力和威望的,肩负起任务的各级干部,特别是战略级干部队伍”的第26-NQ/TW号决议,越共中央政治局2016515日“关于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风格”的第05-CT/TW号指示,越共中央委员会201363日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革新党对民运工作的领导”的第25-NQ/TW号决议,越共中央政治局20131212日“关于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参与为党和政权建设建言献策”的第218-QĐ/TW决定,越共中央政治局201617日“关于继续推进并提升基层民主规制制定和实施质量和效果”的第120-KL/TW号结论,越共中央20181025日关于“干部党员,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树立榜样标杆的责任”的第08-QĐi/TW号规定,越共中央政治局2019218日“关于党委负责人在接访、与人民直接对话和处理人民反映、建议的责任”的第11-QĐi/TW号规定,越共中央政治局2019923日“关于在干部工作中控制权力和防止跑官要官的规定”的第205-QĐ/TW号规定,越共中央政治局202012日“关于在职党员与居住地党组织和人民保持经常性联系的责任”的第213-QĐ/TW号规定等

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213月第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