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领导国家和社会是客观必然性

武仲林 博士、副教授
共产主义杂志社 副总编辑
09:02, 01-02-2022

(共产主义杂志)在各种现代政体中,任何国家和社会也都由特定阶级通过代表自己的政党实施领导的。一党执政还是两党、多党交替执政是每个国家的政治力量对比所决定的。越南共产党是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唯一执政党,是由越南政治力量对比所决定的,是由历史选择,受人民信赖并通过宪法委以重任,并且通过自己的领导能力和效果得以肯定的。

1953年底在太原省定化县富平乡,胡志明主席和党中央常委会开会决定开启1953-1954年冬春战局和奠边府战役 _图源:hochiminh.vn

在各种敌对势力所实施的无数具有系统性的破坏活动中,抹黑和否认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责任一直都是他们集中精力、大肆实施的重点。他们故意“逃避”“罔顾”民族历史选择一个具备领导能力的真正先进革命政党的事实以及对于那些背叛了民族利益、违背人民意愿的不合格的组织的自然淘汰。他们渲染着一党执政等于“集权主义”、“失去民主”,以便鼓吹多元主义、多党制,极力否认党内民主的现实和越南共产党发挥全社会民主力量的机制。他们攻击那些肯定越南共产党合宪合法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的宪法条款,抹黑并渲染着越南共产党“凌驾于法律之上”,刻意“视而不见”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实施执政的原则。

本文旨在进一步阐明:越南共产党领导国家和社会是客观必然性,体现由宪法规定、被历史选择、受人民委以重任和绝对信赖的执政的合法性,特别是以一个为了国家民族利益和人民的温饱、自由、幸福而履行领导使命和执政责任的真正革命政党的本领、声誉、能力和道德经得起实践检验的。

一、20世纪初,面对着解放民族与解放阶级、解放社会、解放人类紧密结合的历史难题,诸多追求不同意识形态的力量和组织奋起救国、解放民族但最终都遭遇失败。这提出了一个必然需要即要有一个能够制定正确创新的革命路线和方法,具备能力和声望来集聚民族力量和团结国际的政党,才能担负起领导革命的重任。1930年2月3日诞生的越南共产党正确回应了历史需要,克服了之前不同爱国运动的错误和不足。越南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把握了领导民族的使命,吸引了不少进步的爱国者放弃自己阶级立场并自愿地转向工人阶级立场,在得到教育和觉悟党的革命理想之后努力加入党的队伍。其他政治势力要么心灰意冷,要么变得堕落,甚至违背国家民族利益,妥协和投降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渐渐失去政治声誉,而且还被民众避而远之;只有越南共产党是唯一具备足够的能力和品质来领导,得到人民绝对信任并跟着进行自我解放革命的政治力量。诞生以来,党的领导能力和声誉在整个革命进程中得以肯定。越南共产党的诞生及其领导人民进行民族解放斗争、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作用是客观必然性,满足革命的历史要求。实践证明党的正确领导是越南革命一切胜利的决定性因素。

一个成立仅15年、只有约5000名党员的党带领我国人民进行了1945年八月革命,“粉碎殖民制度80多年的奴隶枷锁,废除长达数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国—东南亚首个人民民主国家,开启了民族光荣历史上最辉煌的一个新时代”(1。八月革命胜利,政权回归人民手中,但面对内忧外患的疯狂破坏,党于1945年11月11日不得不宣布“自我解散”(2,实际是转为地下活动。在不能公开活动的条件下,保持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更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将党的路线制度化成1946年《宪法》,发挥胡志明领袖作为国家主席的作用和威望,发扬国家机构中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表率性和声望。党的领导作用,通过无数党员在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监狱中的牺牲和声誉,通过勇于面对和有效处理那些威胁着国家民族存在的挑战的本领和智慧,通过在多党派联合政府中以敏锐的理论和令人信服的实践依据经得起考验而得到肯定。这一现实不仅让无党派人士被折服并接受党的领导地位,而且越国、越革等反对的政治势力也不敢公开破坏党的那些符合民心、为了国家民族利益的路线和主张。

步入抗法和抗美救国战争时期,当各种反共势力给外邦充当走狗、卖国求荣,其他有民族精神但缺乏能力和声望的政治力量被自然淘汰时,越南共产党继续肯定了领导民族、领导人民的本领、智慧、能力、品质和声誉。党的领导地位继续受到人民承认和绝对信任并自愿站在党的旗帜下;而且通过正确而创新的革命路线和方法,通过共产党员在最为艰苦的战线上的投身和牺牲,通过其他任何政治力量都无法代替的生死存亡的革命斗争实践,通过勇于向人民承认错误和缺点以不断完善并领导革命前进等得以肯定。两场民族解放抗战以及捍卫祖国西南边境和北方边境战争取得胜利是肯定越南共产党领导革命的能力和素质的生动实践证明。在战争条件下,尽管党对多方面实行直接领导,但始终重视发挥国家的作用和力量来组织发展经济、社会、文化,培育国防安全实力,扩大对外关系;在北方建设大后方并直接指导南方战场上的战斗;发挥国内力量和国际力量,统筹军事斗争与外交斗争。

2018年5月,阮富仲总书记与河内国会代表团一号代表组一起会见选民 _图源:vnanet.vn

步入国家统一后全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在各部宪法中都得到制度化。面对由主观臆断导致的错误和缺点,党勇于“正视事实,阐明事实”并发起了国家全面革新事业。党的国家全面革新路线满足了人民的要求和正当愿望,顺应了时代潮流,致力于建设一个“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的越南。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于在新条件下维护和发扬人权、公民权利和增强党的领导地位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国家实施领导,成为肯定党的执政地位的首要方式,因为政治权力得以在公权力中合法化,党的路线得到制度化,国家的资源和力量被用来有效服务于社会主义祖国的建设和保卫事业。

革命斗争实践以及社会主义祖国建设和保卫事业证明了越南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是决定着越南革命一切胜利的首要因素。掌握了政权后,越南共产党更有条件动用国家的力量来与那些违背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的势力进行斗争,实现自己的美好目标和理想。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地位通过国家的实践得以肯定,顺应人民的愿望和意志,并且是宪法规定的。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下,越南从一个半封建的殖民地国家成为了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独立自由国家;人民的地位从奴隶成为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翁;国家摆脱了经济贫穷落后、欠发达的状况,步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在地区和世界的地位不断提高。我们民族从来没有过今天这样的基业、地位、实力和声誉。

二、越南共产党以一个唯一执政党的地位和作用领导国家和社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就自己的决定向人民负责。执政党的本质是党领导政权,因此保证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翁。一个执政的共产党面对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在保持各党组织、干部、党员的廉洁强大以及党与人民血肉联系的基础上实行科学、民主和依法执政(3。执政党领导国家但不把党的权力与国家权力等同起来。党的权力是政治权力,其表现是制定得以制度化成宪法、法律的正确而英明的纲领、路线、主张;选拔和推荐有声望的优秀党员,供人民选入国家权力机关,从而通过国家机构的一切力量来实现党的意志。国家权力在形式上是公权力,但在本质上仍是政治权力,因为任何想要实现自己的目标和理想的政治力量也都要想办法掌握政权,利用国家力量服务于自己的政治目标。这就规定了国家带有政治统治功能和社会功能(公权),保证这两种功能之间的统一是维护国家的革命本质以及不断发扬社会民主、保证国家为民有民治民享的基础。

每个国家存在一党、两党还是多党,是由具体历史条件和政治力量对比所规定的,没有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模式。在越南,1988年之前,除了领导政权的越南共产党之外还有两个参政党即越南民主党和越南社会党。这两党都是越南共产党牵头筹建的,其承认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并不是反对党。1988年,两党在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后宣布自行解散。

在越南的政治法律文件中,术语“党领导国家和社会”得以普遍正式使用。领导政权的党和执政党的概念虽然内涵不同,但有着相互补充的紧密关系,尤其是在唯一一党执政并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条件下。掌握了政权,如果不通过国家机构,不很好履行执政责任,不充分利用公权力和国家力量来服务于自己美好的目标、理想,党就不可能完成领导的使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发展案)强调:“越南共产党是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执政党”(4

越南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宪法规定的,其表现于执政内容、党在政治体系中的责任、党与各政治机构、政治社会机构:国家、祖国阵线、各民间团体乃至全社会之间的关系。党的执政内容表现于社会生活的各领域以及党对国家民族的重大使命,捍卫革命成果,发展经济社会文化,致力于每个人的自由和发展。

在唯一一党执政并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条件下,党必须在政治、思想、组织和道德上强大,经常自我创新、自我整顿,着力提升智慧、政治本领、领导能力品质和执政能力。

越南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的必然性就在于,党所代表的不仅是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还包括劳动人民和全民族的利益。这完全不同于多党体制中仅代表着特定利益群体的政党,后者在很多情况下,党派的局部利益与社会共同利益相矛盾和冲突的。对于越南共产党,任何人不分出身成分,只要觉悟了革命理想、自愿地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来为党的目标、理想而奋斗,遵守党的纲领和章程,都得以培养并吸收入党。除了阶级的、民族的、人民的利益,党没有别的利益;党与那些不仅导致内部分裂危机,而且还弱化代表着工人阶级、劳动人民乃至民族利益的能力的宗派主义、“小圈子利益”等一切现象作坚决斗争。

越南共产党作为唯一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执政党的必然性就通过党在智慧和领导能力上的代表性得以肯定。智慧和领导能力的表现是制定正确而创新的革命路线和方法,为民族带来独立,为人民带来自由和幸福。拥有正确而英明的领导路线和方法,是因为党始终创造性运用和发展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紧紧围绕实践和时代趋势。党倡导民主的领导方法,从发扬党内民主到扩大社会民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党始终狠抓实践,尊重客观规律,广泛吸收各阶层人民的意见,以便完善自己的领导路线和方法。党一直重视总结实践,狠抓基层,倾听人民的倡议,使得党的路线始终反映人民的需要和意愿,符合客观规律。作为唯一执政党,但党不像各种敌对势力所抹黑的那样陷入“自说自话”状态,而始终尊重、倾听人民的论证意见,对那些为了国家民族利益的建设性且负责任的意见建议不持偏见。最明显的例子是在制定纲领、路线、大政方针,特别是筹备党的大会时,对党的文件进行讨论和建言献策往往成为全党、全民中一场踊跃而广泛的政治生活,相关意见建议得到汇总、筛选并充分吸收,使得党的决议真正是全党全民智慧的结晶,充分发挥人民参与党建的作用。

越南共产党作为唯一领导国家和社会的执政党的必然性还体现在执政道德上。党的正确而英明的路线不仅来源于尊重客观规律的科学方法,而且还在于道德、良知,从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对民有益的事情就尽量去做,对民有害的事情就尽量避免”。面对错误和缺点,党并不隐瞒,而勇于向人民承认错误和缺点,并坚决纠正和克服,以求进步。面对挑战和危险,所有党组织和党员都率先带头,甚至接受艰苦牺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堕落的危机,所有党员都面临的严格要求是发扬标杆表率责任,干部职务越高越要当表率,特别是修养和锤炼革命道德,抵制一切诱惑,经常自查自纠,以不断自我完善,永葆入党初心,回应人民信任。党的道德建设被确定为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四大内容之一。

作为唯一执政党,但党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所有党组织和党员是重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体现在关于维护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国家与公民之间平等关系、实行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等的一贯路线。除了党领导的原则之外,国家机构在其他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设立和运作,如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法制,特别是国家权力是统一的,各国家机关在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中相互分工、配合和控制的原则。实行依法执政,党明确指出党纪不能取代国家行政纪律。违法的党员都要接受严格处理,没有例外,特别是近期被揭发、起诉和审判的重大腐败案件更表明我们党始终将自己置于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的。自党的十二大至2019年,各级党委和检查委员会对1111个党组织、18265名各级党委委员和54473名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其中,越共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对8个党组织、45名党员给予纪律处分,中央检查委员会对111名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包括92名中管干部(中央政治局2名、中央委员和原中央委员21名、公安和军队的警官、军官38名,包括23名将领等)(5

2017年9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阮春福视察并指导广平省十号台风灾后重建工作 _图源:baochinhphu.vn

三、宪法规定越南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地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尽管1946年《宪法》没有规定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但党的作用在《宪法》内容和革命实践中始终得以显现。

1959年《宪法》在序言部分肯定了党的领导地位:“自从1930年,在印度支那共产党,即现在的越南劳动党的领导下,越南革命进入了新阶段”,“在越南劳动党、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胡志明主席的英明领导下,全体人民广泛团结在民族统一战线中,必将在北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夺取辉煌胜利,并实现国家统一”。

1980年《宪法》第四条规定:“越南共产党,越南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战斗参谋部,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的武装下,是领导国家、领导社会的唯一力量,是决定着越南革命一切胜利的主要因素。党为越南工人阶级和人民的利益而存在和奋斗。党的组织在《宪法》范围内活动”。

1992年《宪法》(2001年修改补充案,简称1992年宪法)将党的全面革新路线进行制度化,继承了1980年《宪法》关于党领导地位的规定。1992年《宪法》第四条规定:“越南共产党,越南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劳动人民乃至整个民族的忠诚代表,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是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党的一切组织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继承1980年《宪法》和1992年《宪法》,2013年《宪法》继续强调:越南共产党是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力量。2013年《宪法》第四条在肯定党的领导地位的同时还补充和发展关于越南共产党的地位、作用的重要内容,更加充分肯定并进一步阐明了党的领导本质和作用:“越南共产党—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越南劳动人民和越南民族的先锋队,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整个民族利益的忠诚代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作为思想基础,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力量” 。第四条第二款还增加了一项新内容,更充分地体现党对人民的作用和责任:“越南共产党与人民紧密相连,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就自己的决定向人民负责”。这些增加的规定不仅继续肯定党的革命本质和先锋作用,而且还第一次对党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就自己的决定向人民负责的政治法律责任进行制度化。党与人民和人民与党的双向关系都得到辩证确定,本质是处理执政力量及其社会基础之间的关系。

人民是党的社会基础和强大力量源泉,为人民服务是党存在的理由。一切党的主张、路线和国家的政策、法律都要顺应民心,从人民的正当利益和愿望出发,党意要顺应民心。2013年《宪法》第九条对于越南祖国阵线作为人民政权的政治基础、监督和社会论证、参与党和国家建设等作用进行制度化。胡志明主席强调:“对民有益的事情就尽量去做,对民有害的事情就尽量避免”(6,“想得到人民爱戴,想得民心,首先要关爱人民,要将人民权利放在第一位”(7。在《遗嘱》中,他写道:“我党是一个执政党”,越南共产党的领导是越南革命胜利的决定性因素。胡志明主席将党领导国家和社会的问题视为体现党的执政地位、责任的一项原则。越南共产党之所以有着担此重任的荣誉,是因为“越南共产党是为了领导劳动群众进行阶级斗争来消灭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而组织起来的”(8。因此,“党并不是一个升官发财的组织。党必须完成解放民族、解放阶级、解放社会、解放群众的任务,就是说夺取独立并使得祖国富强、同胞幸福”(9;“除了民族的、祖国的利益之外,党没有别的利益”(10

关于党接受人民监督和人民参与党的建设的规定,有着“建设”和“防治”两方面的意义。人民通过发挥民选机构对国家,首先是对党员参与国家机构、利用国家权力和资源有效服务人民的监督职能来行使社会监督权。人民通过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和社会论证,并直接对干部、党员提批评意见。越南共产党是唯一执政党,因此该规定有助于对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实行控制。

在党成为执政党的条件下,胡志明主席强调,必须把党的建设整顿视为党的经常性工作。他认清了权力的两面性:权力有很大的力量,如果使用得当,合乎道德,将对改造旧事物、建设新事物起到积极作用;相反,当掌握职权的人腐化变质、不道德地使用权力、以公济私,滥权、越权、大搞特权时,权力也极具破坏力。去世前,他嘱咐全党:“首先要做的是整顿党,使每个党员、每个团员、每个支部都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全心全意服务人民”(11

四、党通过科学领导方式对国家和社会实施领导,首先是通过国家来领导和依法执政。正确的领导方式既保证增强党的领导力,又充分发挥国家的功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党执政的合法性。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发展案)明确党的领导方式的基本内容包括:一是党通过纲领、战略和大政方针的方向来领导;二是党通过宣传、说服、动员、组织、检查工作以及通过党员的表率行动来领导;三是党统一领导干部工作并管理干部队伍,推荐具备能力和品质的优秀党员进入政治体系的领导机关从事活动;四是党通过在政治体系各组织中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强化个人特别是首长责任制,经常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效率来实施领导;五是党领导政治体系,同时作为该体系的组成部分。党密切联系人民,接受人民监督,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12

党的领导方式的基本要素包括:各种领导手段,党与社会、国家、政治体系的联系系统和联系机制,分析方法和领导风格系统。领导方式的基础来源于越南共产党作为一个对国家的发展负有重大责任的执政党的地位和作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并非为了党自身利益,而是由党对民族和人民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所规定的;是人民对于肩负着带领民族发展任务的领导力量的能力和声誉的评估和考核要求。认识到该问题对于每个党组织和党员确定自己在宏观层面的领导以及每个地方、基层领导岗位上的地位、责任和本分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有助于防止和限制那些损害党在整个历史进程中树立并被认可的威望和形象的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现象。充分正确认识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责任,是防范和治理领导、指导中的主观臆断、独断专行等弊病,特别是包办、代办政府功能状况的方式之一。

在每一个历史时期,由于革命任务的要求以及环境的变化,党的领导方式要得到创新,以便适应。在融入国际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期,党的领导就从更加充分发挥国家对管理和发展的功能的要求出发的。只在保证党的领导的基础上,才让国家保持革命本质,发扬民主,依法组织与运作,正确回应人民正当合法的需要、意愿和权益。它的本质就是“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结合政治体系中所有关系之下每一个主体和成员的责任而得到制度化。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由国家组织系统的客观特点和基本功能以及党对国家领导性质规定的,反映着目标与手段、达到目标的条件之间的关系,从广义上讲,这是系统的功能与落实机制之间的关系。

加强党的领导,旨在保证国家严格依照宪法、法律来展开活动,更好地履行保护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正当合法权益、致力于人民的自由幸福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等工作。衡量党的领导的正确性和声誉的尺度毕竟要体现在国家运作的效力和效率上。国家的运作能力、效率和社会信誉,不仅由各党组织来评价,而且还基于民众、社区和社会的公开民主评价的。党对国家的领导不仅在于中央层面,而且包括地方级别,体现在党的部门、组织与各级国家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关系。落实纲领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党对国家和政治体系其他机构实施领导。这是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方向以及内政外交政策的基本观点。正确、科学且符合时代趋势的纲领、战略和路线是党充分发挥自己对国家和社会领导作用的基本条件。那是党的作用、责任、地位,是党的政治权力和合法性。

国家的责任是要将党的主张、路线及时制度化成政策、法律,并及时、彻底地组织实施这些政策、法律。对制度化工作实施领导,是体现依法执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意志通过法律的一切力量来实现。党对制度化工作的领导,保证法律得以公正实施,不偏不倚,正确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合法权益;杜绝那些在法律、政策制定中有可能被“安插”进来的“小圈子利益”现象,特别是在“利益小圈子”复杂变化,往往力图操弄政策来牟利,损害共同利益的条件下。

越南共产党的领导方法是基于党员的威望的民主、教育、说服方法。党不会采用命令、强迫的方法。这是党的领导方法与国家的管理方法之间的区别。

越南共产党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得到了《宪法》所确定的。这也是对于党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宪法规定:党领导国家和社会。党的组织和党员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13

越南共产党的领导风格是通过宣传、说服、动员的方式以及通过党员树标杆当表率的活动而实现的。党按照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个人负责、鼓励好的方面、纠正各种偏差、弘扬个人主动创新和负责任精神等原则实施领导。

党的领导方式在实现党的领导目标的机制中有着巨大的地位和作用。党的领导方式必须从民族和时代的实践、我国党建工作实践出发的,经常总结和补充以发展理论,处理好实践提出来的问题(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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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产党的领导效率是驳斥各种敌对势力抹黑和否认党的领导地位、执政责任的一切论调的生动证明,肯定必然性是越南民族、越南人民需要党的领导来牢牢维护独立、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国家战略利益并实现民族自强的渴望,成功建设社会主义。在当前条件下,创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的问题更有至关重要、最为迫切的意义,而且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分不开的。创新党的领导,旨在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责任,使得国家的管理效力和效率得以强化,社会主义民主得以充分发扬,特别是调动和吸引人民参与党建和国家管理,更好地保护人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带领国家高速可持续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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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阮富仲:“继续走胡志明主席的光辉革命道路,越南全党、全民、全军愿忠诚而出色地继承他老人家的事业”,《共产主义》杂志2020年6月第943期
(2)到1951年2月越共二大条件有利时,党才转为公开活动,取名为越南劳动党
(3)越共中央组织部:执政党和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若干问题(2011年党群口高级职称考试培训资料),河内,2011年,第1-2页
(4)越共十一大文件: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1年,第88页
(5)2019年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总结全国会议,党建杂志网,
http://www.xaydungdang.org.vn/Home/thoisu/2020/13503/Hoi-nghi-toan-quoc-tong-ket-cong-tac-kiem-tra-giam-sat.aspx
(6)(7)胡志明全集:第四卷,第51、52页
(8)胡志明全集:第三卷,第五页
(9)(10)胡志明全集:第五卷,第249、250页
(11)胡志明全集:第15卷,第616页
(12)越共十一大文件:同上,第88-89页
(13)请看: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3年,第9-10页
(14)范玉光:越南共产党领导方式的创新和完善,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08年,第32页

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网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