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富仲总书记的著作:越南新时期反腐败反消极工作的理论基础

阮玉河 博士、副教授
共产主义杂志社副总编辑
02:12, 15-01-2024

(共产主义杂志)阮富仲总书记的《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一书是一部具有重要价值的著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有关党建,特别是有关反腐败反消极工作的内容创造性发展做出了贡献。这一著作真正起到激发灵感的作用;同时,表现出高度的决心和巨大的努力,为继续推动和提高当前反腐败反消极斗争成效提出了指导观点和正确全面的举措。

阮富仲总书记与中央反腐败反消极领导小组成员合影 _图源:越通社

《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一文,总结了直属于中央政治局、由总书记同志任组长的中央反腐败反消极领导小组(1成立10年来的丰富实践;提出围绕反腐败反消极工作的理论问题;部署今后的关键举措。 该书从理论层面阐述了反腐败和反消极的问题,阐明了越南共产党在这一领域的理论思想; 为正确认识腐败和消极现象的状况本质以及确定并做好全党全国人民坚决、坚持开展的工作的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为有力、有效地驳斥各种反动敌对势力歪曲事实的论调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该作品展现了以下核心内容:

更好地认清腐败和消极现象及其后果、反腐败和反消极斗争的意义。总书记重申了胡志明主席那些易记、易懂但又非常严格的定义:腐败是“盗窃公共财产为私人所用”的行为;贪污腐败是“内寇”。 同时,总书记强调,腐败和消极是权力的“先天缺陷”(2

总书记的著作,对腐败和消极现象的范围进行了清晰、深入的界定; 分析并指出腐败与消极现象之间的关系。 与“腐败”相比,“消极”具有更广泛的含义。 腐败是拥有职权者的一种消极行为。消极是滋生腐败的环境。 腐败加剧了消极的状况。已被指出的腐败及消极现象的根源、表现形式和根本、直接原因就是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的败坏。总书记同志明确指出:金钱财产的腐败可以挽回,但“道德思想败坏,一切就都完了”(3。 因此,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必须着力解决腐败和消极现象的根源,即干部和党员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的败坏状况。“预防和打击消极现象,重点是预防和打击干部、党员、公务员、职员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的腐化变质,就是根除腐败”(4

反腐败反消极斗争的根本问题是防患于未然,以党的建设和整顿为中心,特别是反对干部、党员政治思想、道德、作风败坏的现象,以便根除腐败和消极现象。

反腐败反消极斗争是必要和必然的,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因为执政党始终面临着腐化变质的风险;而腐败和消极是威胁党和政权存在的“先天缺陷”。腐败和消极降低了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是对党的领导和国家管理效率的挑战;威胁着国家稳定、发展以及党和政权的存在。因此,“反腐败反消极斗争事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受到更加深刻、全面重视和认识”(5。 反腐败反消极斗争是党的建设整顿的关键问题,日益受到广大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并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反腐败反消极斗争是现实的要求,是生活的召唤。生前,对于那些面对同胞和战士在长期抗战中遭受无数损失和牺牲仍然腐败、浪费、奢侈的干部,胡志明主席依然十分坚决地处置,哪怕十分痛心。 如今,中央反腐败反消极领导小组,在不得不严惩腐败消极的违法分子时,总是痛心和耿耿于怀的,但也明确了如不坚决处置,将影响政权存在的立场。最近对大批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的处置,是没人愿意看到的,甚至很痛苦、很悲伤,但为​​了共同的事业,为了严明党纪国法,为了党和国家的廉洁强大和声望,而最重要的是为了人民的意愿和国家民族利益,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总书记同志指出,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在认识上有了新进展:以前我们主要关注眼前的、物质的危害,现在更加关注腐败和消极弊病潜在的、不可预测的危害;以前只针对国有部门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现在扩大到非国有部门; 将反腐败与反浪费联系起来; 把反腐败与反消极、反对个人主义挂钩等。特别是反腐败反消极,在思想、认识到行动上得到常态化整顿、纠正,从而广泛、早期、远程地开展,标本兼治。

反腐倡反消极斗争取得许多重要成果。2014年,中央反腐败领导小组评估:腐败“仍然是一个挑战,是社会最紧迫的问题之一”。 到了2018年,这种状况“正在逐步得到控制并趋于缓解”。2020年,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非常重要、全面而显著的具体成果……‘成为一场运动和趋势’,得到干部、党员和人民的理解、支持、高度赞赏,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6 。 如果说2014年,领导小组评价“发现腐败仍是薄弱一环”,那么近期,有条不紊、同步、有力、有效地指导和落实,实现了反腐败反消极工作的突破。最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法规体系缩小并堵住了“漏洞”,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遗漏的腐败和消极行为;弘扬人民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精神;警示并加强对干部、党员的教育和锤炼;消除腐败和消极行为、事件和个人。反腐败反消极斗争,有助于弘扬进步风气和美好价值,增强了廉洁干部和党员工作积极性、无私奉献的动力。而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取得许多重要成果,经济日益发展,政治社会稳定,国家威望和地位提升。

上述重要成就是颇具说服力的证据,有力地驳斥了人们的担忧,即如果过于注重反腐败和党的建设和整党,就会影响指导工作和发展步伐;必须一贯肯定,正是通过做好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国防安全和外交作出了贡献(7。对众多违纪违法的干部和党员的严肃处理,非但没有“减缓”发展,反而净化了机构和干部,造就了真正的力量;巩固和坚定人民信心,形成做好各项工作的新动力、新精神,形成干部、党员、人民群众意志和行动的高度统一(8。 事实上,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只会让那些动机不纯、双手不干净的以及没有牢牢掌握党的方针政策、缺乏知识、经验和勇气的人“畏而却步”。

从多个维度认识和分析反腐败反消极斗争。 首先,这是一场斗争,是每一个干部、党员内心中、意识上、思想上的斗争; 这场斗争首先是党内的斗争,是每一个干部、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内部的斗争,一方面是平庸的物质诱惑与正当合法的责任和权利的斗争;另一方面是权力的诱惑和异化与每个干部、党员为党服务、为人民服务、报效祖国的革命道德和重任之间的斗争。这场斗争范围广泛,贯穿全党和政治体系,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尽管是在和平时期,但这场斗争仍是生死攸关的,因为它关系到政权的存亡。

反腐败反消极是一项工作,有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有强有力的政策、一致的观点、严谨的原则、明确的方针和科学灵活的组织实施方法和广泛的力量,受到全党全国人民的关注、监督和评价,衡量效果的最高准绳就是人民的信任。反腐败反消极工作主体和对象明确;斗争武器强有力,方式多样化,适合每个违纪违法主体、行为、程度;斗争形式是激烈、坚持到底、决不妥协的。值得一提的是,反腐败反消极工作力量广泛,调动整个政治体系和全社会参与,其中党的直接、严格、全面、经常性领导是决定性因素。

反腐败反消极不仅是专责部门的任务和责任,也成为各阶层人民、干部、党员乃至国际友人的共同关切。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反腐倡廉已经成为一场运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在其中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反腐败反消极斗争的巨大力量和动力是人民群众和整个政治体系的理解、支持、响应和积极参与,其核心是肩负反腐败、反消极职能的部门,包括内政、检查、监察、审计、侦查、起诉、审判、案件执行部门。“如果不依靠人民,反腐败反消极的斗争就很难成功”(9。总书记同志强调了各民选机构、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人民和新闻媒体、企业、企业家等的作用和责任。

关于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坚决、坚持、永不停歇;早期、远程地反腐败、反消极,标本兼治;积极主动反腐败、反消极,其中预防是主要、基本和长远的,打击是重要而紧迫的。由上而下严格执行(总书记同志提醒:一定要避免出现“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的状况(10) ,没有禁区,没有空白,没有例外,没有特权,不管是谁,不受任何个人的压力;必须早期、远程地反腐败、反消极,标本兼治;组织实施必须上下贯通、同心同德。 这是一场不妥协的斗争,不可以“灰心”、“动摇”、“疲倦”。 既要严肃处理腐败消极行为,又要严肃处理纵容、掩盖腐败、消极以及干扰、阻碍反腐败、反消极的行为。

反腐败反消极斗争是按照为了发展的方针、本着发展精神开展的。几十年前,阮富仲同志在《共产主义》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怕担责弊病的文章。近期,中央政治局印发了关于激励和保护在履行职责任务中为了共同利益敢想敢为、敢于突破和担当的干部党员的规定。 事实上,不仅是干部,而且老百姓也能看到,近期因腐败受到处分的人都是为了个人利益或小圈子利益,没有任何人因为敢做、敢担当而受到纪律处分或判刑的。 反腐败反消极,是为了击退腐化变质,同时激发干部党员特别是一把手创新、敢想敢为、敢于担当的精神。

总书记的著作散发着反腐败反消极必须严格进行,同时也承载着深厚的人文价值的精神。总书记同志重申了胡志明主席的观点:“锯掉几根长虫树枝以拯救整棵树”。治理腐败和消极现象的目的是“治病救人”,处分少数人来救多数人,起诉一个案件来警醒整个地区、整个领域。防治必须始终与建设齐头并进。不一定要处理很多才算好,重要的是要制止、预防、警告、警示、震慑等。处理起来一定要非常辩证、严谨、放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等具体历史的背景下,认真考虑违纪违法行为的动机、目的、损失后果和原因,对整体关系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估;由此确定事件的真实性质、违纪违规行为、错误、动机和目的(11)。 对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鼓励自愿承认缺点和违纪违法行为、自愿补救后果、赔偿损失以及引咎辞职; 同时,保护和鼓励那些为了共同事业而敢想敢为、敢于改革创新的人(12。 对那些有腐败行为但在被发现前主动交代,克服后果的人要从宽处理,营造良好的预防腐败的社会环境。事实上,近年来,对腐败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是坚决、坚持、毫不留情、毫不手软、不遗漏犯罪分子的; 同时,没有导致冤假错案; 非常严格,但也非常人性化、人文而通情达理。 因此,大多数被处理的对象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及其后果;心服口服并向党、国家和人民认罪悔罪和道歉(13

总书记的著作,从理论和实践上都总结出了非常宝贵的经验教训,坚定了反腐倡廉的勇气和信心。主要经验包括:1-充分深刻认识反腐败反消极工作的地位、意义和特殊重要性。从而,在党特别是直属于中央政治局、中央内政部作为常设机关的中央反腐败反消极领导小组的直接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坚持很高的政治决心、正确举措和果断行动;2-特别关心并注重干部工作; 将反腐败反消极与建设和整顿廉洁强大的党和政治体系,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结合起来;动员整个政治体系和全社会在反腐败反消极斗争的合力;3-反腐败反消极是“打击内寇”,是一项非常重要又极其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各部门、各方面坚决、坚持不懈、持续、“永不停歇”地行动;同步落实政治、思想、组织、行政、经济、刑事等措施。不可以主观臆断,不可以逃避或犹豫;4-必须把积极预防与主动发现、及时严肃处理腐败、消极行为紧密结合起来; 其中,预防是主要、基本和长期的;发现和处理是重要、突破的。加强纪律教育,严明纪律,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来让干部、党员铭记禁令、守住底线; 5-加强和提高权力控制的效率。所有权力必须由机制控制;权力必须受到责任的约束; 有权力就有责任,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要把权力“关”进机制的“笼子”里,确保权力正常运行、不被“腐化”。必须加强对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运用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依法公开运用权力,接受干部和人民的监督。没有人拥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运用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6-注重提高运行效能和效率,发挥反腐败反消极职能机构的核心作用和紧密、同步、顺畅、及时高效的协调联动;其中,领导小组是指导和协调活动的中心;7-反腐败反消极的举措必须符合越南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背景和要求以及民族文化传统;有选择性地吸收国外经验;继承历届任期的经验;8-警惕和打击敌对势力和不良分子利用反腐倡廉煽动、分裂、破坏党、国家和政权的图谋和活动。严格处理和克服信息宣传片面、不准确、具有挑衅性、造成恐慌或者开庭前妄加定罪、量刑的情况。

提出综合举措来持续推动和提高反腐败反消极成效。在总书记同志的著作中,任务和举措得到全面阐述,以便“不敢”、“不能”、“不想”、“不需”腐败、消极;同步采取政治思想、组织、行政、经济和刑事措施;突出重点,把积极预防与主动发现、严格处置紧密结合;采取适合国家发展各个阶段的步骤和路线图,从宣传、教育、制度健全、人事工作、检查、监督、资产和收入控制、行政改革、机构、单位和专职人员建设。总书记同志本着营造新的更大力度、更强有力、更具成效的步伐的精神,明确提出了要重点抓好落实的重点任务和举措:

——继续建立并同步完善党的建设和整顿制度,提高干部、党员和人民的认识、责任、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不腐败、不消极的廉政文化,突出各级各部门、机关、组织、地方、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反腐倡廉中模范果断、言行一致。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提高战斗力,积极预防、自我发现和处理腐败和消极行为。 所有干部、党员,首先是一把手,要在反腐败斗争中起表率作用。突出标杆表率责任和一把手责任。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必须树立正直、纯洁、杜绝腐败和浪费的榜样;在反腐败反消极的斗争中当好表率。一把手要对本组织、机关、单位、地方的腐败、消极方面的短板和违纪违法行为负责。如果自我检查和监督没有发现腐败和消极现象,但中央巡视组却发现了腐败和消极现象,那么一把手必须承担责任,必须受到严格的纪律处分(14

总书记同志强调: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团结一致、彻底理解,以高度决心、巨大努力、言行一致的方式开展反腐败反消极斗争;“现在最需要的是自觉意识、意志和行动的高度统一和组织执行。” 反腐败反消极斗争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政治决心和实际行动。着力克服 “上热下冷”的局面。

——加强巡视、监督、监察和审计,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腐败和消极行为。推动侦查、起诉、审判和案件执行;对腐败案事件早发现、及时、严肃、公开处理,从而增强警惕性和震慑力。做到“不敢” 腐,就必须有威慑和严惩机制。从上到下主动发现、严格处理,没有禁区、没有空白、没有例外、没有特权,不管是谁。处理现任和退休干部; 包括高级干部和武装力量干部。集中精力彻底办理许多持续多个任期的复杂案事件。向非国有部门扩大反腐败反消极活动; 提高反腐败国际合作成效。实行党纪与国家行政纪律、团体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理同步。其中,党纪处分先行,为行政纪律、团体纪律处分、刑事处理创造前提; 党纪处分比法律处罚更严格。

总书记同志提出了非常具体、非常实际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认真贯彻落实,推动腐败和消极行为查处工作取得突破:有案件就要核实并查清,积极、抓紧、查清到哪里就处理到哪里;严肃查处腐败消极行为及掩盖腐败消极行为,干扰、阻碍反腐败反消极的行为。有犯罪迹象必须立案侦查,得出有罪结论的,必须起诉、审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必须按照国家和团体的规定严格处理。 在巡视、监督、监察、审计、执行判决过程中,发现案件有犯罪迹象的,要及时移送侦查机关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在侦查、起诉、审判、案件执行、监察、审计等过程中,如发现有关干部、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权威的党委、检查委员会汇报并移交材料,以便依照党的观点进行处理。

重点指导和解决当前反腐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薄弱环节是自我发现腐败和消极行为;遇到许多困难的工作和深度领域,比如鉴定、资产估值、追赃,包括以多种方式转移到国外的资产;与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及早预防,发现并坚决起诉潜逃国外的违法者……

——健全严密预防机制来确保“不能”腐败、消极。 继续建立和完善社会经济管理和反腐败反消极的同步制度体系;及时克服不足,堵住“缺口”、“漏洞”,提高制度执行效率,让腐败和消极现象“不能”发生。把积极预防与主动发现、及时严肃处理腐败和消极行为紧密结合起来。 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机关、组织、单位的公开、透明、问责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有职权人员的资产和收入;推动行政改革; 建设一支素质、能力、威信与新时期任务相适应的干部队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加强权力的公开化、透明化、监督和控制;建设诚信、节约文化。总书记特别强调,公开、透明、问责作为控制权力、让有关部门能够有效监督反腐败反消极工作的首要条件。加强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和控制;监督干部、党员的道德修养、生活磨炼和树标杆当表率等情况。有效控制权力并践行诚信,首先是在从事反腐败反消极工作的机构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做好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接收、处理、答复和回应工作。 重视在基层践行民主以及与各界人士对话,以预防、发现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推进工资政策改革,改善干部、公职人员生活条件; 建立诚信和节约的文化,做到不需要、不想要腐败、消极。

——继续强化组织机构; 提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具有反腐败反消极职能的机构和单位的能力和运作效率; 扩大和提高国际合作成效,有效部署非国有部门的反腐败反消极活动。研究完善反腐败反消极专责机构模式。反腐败反消极首先要在反腐败反消极部门中进行。注重建设一支廉洁奉公、能够履职尽责的从事反腐败反消极斗争的干部队伍,使之真正成为党和国家在这项工作的一把“宝剑”; 同时,重视在这些部门中控制权力,反对腐败和消极现象。

阮富仲总书记的著作《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充分体现了他对反腐败反消极斗争的热情和决心,包括了他在距今半个世纪多篇文章中提到过的内容。该书采用系统性的视角,从理论出发并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在理论和实践上树立了重要里程碑,把反腐败反消极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成为“一种必然之举和不可逆转的趋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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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2月1日,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成立中央反腐败领导小组的第162-QĐ/TW号决定。 2021年9月16日,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中央反腐败反消极领导小组职能、任务、权限、工作制度、工作关系”的第32-QĐ/TW号决定

(2)参见:阮富仲: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23 年,第 15 页

(3)、(4)、(5) 阮富仲: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同上,第16、16、18页

(6) 阮富仲: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同上,第90-91页

(7)、(8) 参见:阮富仲: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同上,第75、79页

(9) 阮富仲: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同上,第21页

 (10)、(11) 参见:阮富仲: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同上,第40、45页

(12)、(13) 参见:阮富仲: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同上,第24、28页

(14) 参见:阮富仲:坚决、坚持推进反腐败反消极斗争,助力建设日益廉洁和强大的党和国家,同上,第44页

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23 年 7 月第10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