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巩固和完善党同人民的密切联系——越南革新近40年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

陶端雄 博士
越共中央民运部研究司司长
03:14, 04-07-2024

(共产主义杂志)经过近40年的国家革新,越南共产党与人民之间的密切联系继续被肯定为巨大的内生力量源泉,创造了越南革命的伟大胜利。据此,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从人民的正当利益和愿望出发;同时,正确树立人民的地位,对于越南社会主义祖国的革新、建设和保卫事业具有特殊意义。

阮富仲总书记出席南定省海后县海北乡四号居民区举行的全民族团结节活动 _图源:越通社

革新近40年对人民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1986年,开启国家全面革新进程,越南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总结了具有深刻意义的四条指导革新事业的经验教训;其中,最重要的是“党在一切活动中,必须贯彻‘以民为本’的思想,建设和弘扬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权利”1

经过5年的革新,党的七大在1991年《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的第二条经验教训中继续强调了“以民为本”经验: “革命事业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人民的。人民就是历史胜利的创造者。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从人民的真正利益和愿望出发。党的力量就在于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脱离人民,将给国家的命运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2

1996年,党的八大在回顾革新前十年的过程,总结出了六大经验,其中第四条是“扩大和加强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凝聚整个民族的力量”3,肯定“革命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人民的事业。人民的意见、愿望和创意是形成党的革新路线的源泉”4

进入21世纪,经过15年的革新,越南共产党始终坚持革新必须依靠人民、为人民谋福利、符合实际,不断探索、改革和创新的理念。党的十大继续肯定:“革新必须为了人民的利益,依靠人民,发扬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从实践出发,敏锐接纳新事物”5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发展案)总结出的越南共产党主要经验之一是:“革命事业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人民的。人民就是一个个历史性胜利的创造者。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从人民的正当利益和愿望出发。党的力量就在于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官僚主义、腐败、脱离人民,将给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和党的命运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6

总结30年革新历程,党的十二大继续深入贯彻以下经验:“革新必须始终贯彻‘民为本’的理念,造福于民、依靠人民、发挥人民当家作主作用、责任精神、创造力和一切资源;弘扬全民族大团结力量”7来建设和保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

人民在祖国革新、建设和保卫事业中的中心地位

在从革新进程的实践吸取的宝贵经验教训中,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在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中,必须始终深刻贯彻‘民为本’的理念;真正信任、尊重和发扬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坚持不懈地贯彻‘人民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监督、受益’的方针。人民是祖国革新、建设和保卫事业的中心和主体;一切方针政策必须真正从人民群众的生活、正当愿望和权益出发,以人民幸福温饱为奋斗目标。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靠人民来进行党的建设;巩固和增强人民对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8。越南共产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确定了人民在革新事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主体作用。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广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和主体地位;巩固和增强人民信任,凝聚社会共识”9和“突出人民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和中心地位”10。可见,党的十三大继续深入把握“民为本”、“人民是中心”的思想,在所有文件、所有内容和领域上都得到了一致、贯穿、全面的体现。

阮富仲总书记在越南祖国阵线及各成员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大决议的会议的讲话中继续强调:“党和国家制定了路线、主张、政策和法律,建立尊重、保障和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政治和法律基础;肯定人民在祖国建设、发展和保卫全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中心地位’”(11

基于历史上“民为本”理念,党的历次代会继续强调,聚焦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和取之不尽的资源,人民是政治体系的基础和坚实后盾,是一切革命运动的巨大力量。党的十三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主体;党的领导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资源和创造力,为人民群众带来积极变化。

在革新过程中,越南共产党越来越关注制度化成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相关规定。党的十二大提出要求,制度化并落实好“人民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的方针;党的十三大进一步强调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同时明确了人民的中心地位和主体作用与“人民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监督、受益”的方针紧密相关,明确提出以下方向:“领导将《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制度化,以在国家建设、保卫和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扬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研究出台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廉洁强大的党和政治体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机制。积极敦促、监督、检查党关于群众动员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12

党的十三大文件中非常重要的亮点,就是继续坚持“民为本”的理念,发挥基础性作用,把人民的作用统一到“中心地位”上来,辐射、汇聚并对其他领域、力量和组织产生多维度的影响;继续肯定、深化和细化“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同时,确定人民在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中的“主体作用”,是人民在革命事业中保持和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条件。党的革新精神就是对新时代“革命是人民群众的事业”本质的肯定。

在这里,人民被置于一切国家发展战略和革新进程的中心、主体地位。党领导人民,人民是党的领导对象,但人民不能置身于党的建设活动和党的领导活动之外,而必须积极参与这些活动。革新是人民的事业,是人民的愿望,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是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革新越深入、越全面、越同步,越需要人民群众自主创新;人民群众也要创新、提高素质、创新认识和行动。党的力量在于与人民的密切联系,这在革新进程中极其重要,直接体现在教育培训、社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和外交等领域,是提高各阶层人民群众各方面水平,使人民群众在革新过程中提高当家作主能力和主体能力的重要基础。

为党的十四大做筹备工作,对党的十三大决议落实半个任期的评估表明,正确认识人民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整个政治体系的重要任务;评价“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机制的本质和实效。这是党确定人民群众在新时期国家一切发展战略中的中心地位和主体作用的实践依据。

第一,越南共产党逐步创新和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六大(1986年12月)开启了一个新时期——从经济革新开始,由官僚主义、补贴的集中计划经济机制转向市场机制的全面深入革新的时期。党的九大(2001年4月)正式肯定和阐明了社会主义为定向市场经济模式,这是党的经济理论思维从把市场经济视为管理工具、机制转变为认为市场经济是一个整体,是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发展的经济基础的的一种新进展。党的十三大同意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是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体经济模式。那是一个现代化的、与国际接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同步运行,并拥有由越南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管理,确保社会主义定向的经济体,旨在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正和文明’的目标,符合国家的每一个发展阶段”13。经过国家发展的各个阶段,党从正确认识实现社会公正进步过程中的统一性和矛盾性出发,逐步提出了处理经济增长与文化发展、社会进步公正实现之间的关系的正确观点和政策。党的十三大确定:“继续把握和处理好重大关系:稳定、革新与发展;经济革新与政治革新;遵循市场规律与确保社会主义定向;……经济增长与文化发展、社会公正进步实现、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14

近40年的革新历程,特别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发展案)和《2011-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10多年来,理论认识和组织执行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越南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进程已经得到了科学方面的重要认可和评价以及实践的证明。理论上,对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认识日益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是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体经济模式。那是一个现代化的、与国际接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同步运行,并拥有由越南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管理,确保社会主义定向的经济体,旨在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正和文明’的目标,符合国家的每一个发展阶段”15。在实践中,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建设逐步朝着充分、现代、与国际接轨的方向得到确立; “广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权利和主体作用;弘扬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巩固和增强人民信心,凝聚社会共识”16

第二,建设和完善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一词在越共七届中期全国代表会议文件(1994年1月)中首次得到肯定。2001年,在对1992年《宪法》进行修改和补充时,这一术语首次入宪,为实现法治国家建设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此后,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问题成为越南共产党路线的重要内容,并经过历次代表大会逐步完善。特别是,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于2022年11月9日通过了《关于新时期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第27-NQ/TW号决议;据此,实行民主的形式逐渐完善并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党内、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的民主不断扩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当诉求、处理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等受到重视。

党始终贴近基层,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对话接触,倾听人民群众的想法和合理诉求;着力领导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斗争,及时化解群众不满情绪和正当建议;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无禁区、无例外”。建立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和论证的良好机制;切实有效地组织人民群众参与政治体系各个组织的活动的监督和建言献策。在建设和完善民有、民治、民享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广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和主体作用。积极推动外交和融入国际工作取得许多积极成果,助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祖国保卫事业创造良好环境、条件并凝聚国际社会的支持。积极主动、负责任地参与地区和国际组织及论坛,逐步提升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声誉。

第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社会生活民主化

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是一个接近并将当代民主事业的普世价值选择性地运用到越南具体国情的过程。经过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各个时期党的文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越南的社会主义民主;其中,关键问题是发挥人民在建设和保卫祖国中的作用和地位。继承和发展党的观点,完善新时期群众动员工作的领导方法和方针。越共十三大继续强调权力属于人民,为完善民有、民治、民享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党的十三大指出,我国从来没有过今天这样的基业、实力、地位和国际声誉。这些伟大成就,是整个政治体系、全党、全民、全军高昂的意志、决心、努力奋斗、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的结果。党的十三大文件增加了许多关于党领导群众动员工作的新内容,着重突出人民在国家发展战略以及整个祖国建设保卫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中心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依照《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贯彻落实“人民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监督、受益”的方针、“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以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为核心。决议还明确了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依靠人民来进行党的建设、推动各级党委和政治体系在群众动员工作的强烈转变的要求和任务;建立机制来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新形势下廉洁强大的党和政治体系建设的作用。

重点是把人民群众通过直接民主、代议制民主特别是基层民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制进行制度化并正确有效落实。制定并颁布2022年《基层民主实施法》;在党、国家、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武装力量和各群众团体的各级各部门、各机关的各类组织和基层单位中完善并贯彻落实“人民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监督、受益”的方针。

切实发挥人民群众对党的建设和政府建设的社会监督、论证和建言献策作用,突出各级党委和党组织的责任以及干部、党员特别是负责人的模范作用;聚焦行政管理活动以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领域;建立机制和政策来释放人民群众的一切潜力和创造力;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作用;确保公开透明,让各阶层人民都有机会和权利主动获取信息。

第四,制定和谋划以人民为中心的方针、政策

党主张在发展经济、保证社会公正进步的基础上,注重照顾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这是党的使命,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目标和本质。关心人民生活的观点被我们党和国家在《宪法》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发展案)中运用和具体化,在十年、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以及每一项以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为目标的国家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生活建设的制度和政策中体现出来。

近40年的革新征程,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时期,标志着党、国家和人民各方面的成长。党的革新路线的推行,证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的持久生命力,证明了党的政策和方针的正确性和创造性,证明了越南共产党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人民的党。实行革新以来,党已经经历了从六大到十三大的八次代表大会,这是党的革新路线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党凝聚了全党、全民、全军有效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共识和决心,并取得了重要而突出的成就。从一个物质技术设施和社会经济基础设施落后、水平低下的国家,越南如今已发展成为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全民族大团结力量不断加强,政治社会稳定,国防安全得到维护,独立和主权得到保障。特别是1986年至2022年期间,越南是世界上经济规模增幅最大的5个国家之一,在东盟中排名第四,在世界上排名第40位。全国贫困率由1993年的58%下降到2023年基于多维贫困标准的2.93%,贫困县的贫困率下降到33%左右等。国家取得的结果和成就为国家在未来几年继续革新和发展创造了重要前提。

第五,切实开展党和政治体系的群众动员工作

在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为本”,真正信任、尊重和发扬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坚持不懈地遵循“人民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监督、受益”和“倾听人民心声、确保言行能让人民理解和信任”的方针。人民是革新事业的中心和主体;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真正来源于人民群众的意愿、合法权益、正当诉求。党充分且深入关心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利益,与人民群众建立密切的联系;依靠人民群众来进行党的建设,把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信任度作为评价组织机构质量和干部、党员队伍质量的重要标准。党成立94年多来,实施国家革新事业近40年来,是一段光辉历程,生动展现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实践证明,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党同人民紧密联系的本质——“党意、民心”。人民始终是党的力量和越南革命胜利的决定性因素。通过这种联系,党充分发挥了人民在党和政府建设事业中的作用和责任;凝聚和挖掘了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和智慧,以越来越有效地进行革新进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

第六,建立、巩固和完善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其更加务实、更加紧密

作为党和政治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一原则的认识和发展,体现了党的思想、理念的一贯性和彻底性,并得到了历次大会文件的肯定,特别是从1986年实行国家革新事业至今。在革新实施过程中,“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法律关系不断构建并日益完善。2013年《宪法》第四条第二款将党有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观点具体化为:“越南共产党与人民紧密相连,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在自身的决定上对人民负责”; 2013年《宪法》还在第二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3年《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由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队伍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同时,2013年《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和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承认、尊重、保护和保障人权、公民权,以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人人享有温饱、自由、幸福的生活,拥有全面发展条件的目标”。党从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需要和愿望出发,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来建立和加强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依靠人民群众来进行党和政治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

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所取得的成就,得益于正确而创新的革新路线顺应了越南革命运动和发展的趋势和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愿望,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积极落实。需要肯定的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体现越南共产党性质的核心内容,明确体现了一个领导和执政的党的地位和力量;党的力量和声望是越南民族和人民力量的结晶和汇聚,是越南近40年革新事业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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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课题《“民为本”“人民是中心”经验与新形势下增强人民力量和全民族大团结力量的问题》(编号为KX04.11/21- 25) 的研究成果

(1) 党的文件全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06 年,第47卷,第710页

(2)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真理出版社,河内,1991 年,第五页

(3)越共八大文件: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1996 年,第73页

(4) 越共八大文件:同上,第73页

(5)越共十大文件: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06年,第19页

(6)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发展案):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1 年,第九页

(7) 越共十二大文件:党中央办公厅,河内,2016年,第69页

(8)(9)(10)越共十三大文件: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21 年,第一册,第27-28、38、51页

(11)阮富仲:《弘扬大团结传统,动员全民族力量,努力奋斗全面胜利落实党的十三大决议》,《共产主义》杂志2021年9月第973期,第六页

(12) 越共十三大文件:同上,第二册,第249页

(13)(14) 越共十三大文件:同上,第一册,第128、119页

(15)(16) 越共十三大文件:同上,第一册,第128、118页

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24 年 6 月第103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