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是社会发展的精神基础和动力。道德是每个人的根本。越南共产党自诞生之初就深刻意识到党员乃至全社会的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对越南革命发展的特别重要作用。因此,党始终关心干部党员和全社会思想政治、革命道德和人文生活作风教育、建设工作。

越共总书记强调对一切决定有着决定性意义的根本性问题是要作好内部建设、党和机关建设及人的建设工作。图片来源:越通社

在1945年八月革命取得胜利成为领导国家的执政党之后,为防止权力异化危机,越南共产党和胡志明主席已特别重视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教育工作,防止干部党员在这些领域的腐化变质,关心教育革命理想和道德,反对个人主义。

在革新时期,由于各种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呈复杂趋势。自1994年1月召开的八届期中全国会议,党指出了该状况的各种表现并视之为应关心批判、防止和反对的四大危机之一。之后召开的党代会和历届中央全会继续评估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确定制止和消除该状况是基本的长久任务,也是当务之急。

值得注意的是十一届四中全会认为:“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其中包括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党员,甚至是一些高级干部,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其不同的表现为理想信念淡化、陷入自私的个人主义、机会主义、实用主义泥潭,追求名利、钱财、地位、局部利益,腐败、浪费、 为所欲为、肆无忌惮。。。”(1)。这一状况“削弱人民对党的信心,若不得以纠正将成为对党的领导地位和制度存亡的挑战”(2)。因此,中央要求必须“坚决与其斗争、制止和消除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管理干部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旨在提高党的领导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3)。

党的十二大文件再一次指出:“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未得到消除,有的方面和部分还呈更加复杂势头”(4)。

这里的问题是,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为何仍继续呈现复杂趋势,没有得到制止和消除?是否我们没有正确评估状况的程度、性质,没有指明原因,没有提出配套和强有力的措施体系,还是缺乏实施各项措施的条件?

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的现状和原因

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思想政治的腐化目前有以下表现:

第一,不积极学习和研究政治理论,满足于自己有关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党的主张和路线、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的简单而笼统的认识水平。

第二,对本民族走向社会主义的理想、目标和发展道路动摇。

第三,否认革命成果及民族的传统价值。

第四,对党的观点和主张缺乏共识,导致言行不符合党的主张和路线、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具有不同表现的政治机会主义行为。

第五,不认真执行党的组织和生活原则,首先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自我批评和批评原则。

第六,对各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阴谋和手段疏忽、失去警觉,同时不坚决批判各种错误观点、歪曲历史和国家实际、抹黑党、制度和党国家领导人的论调,不坚决与其作斗争。

第七,散发和传播违背党的纲领、章程、决议,违反国家法律的材料和观点。

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状况已经和正在以严重的程度发生,许多层级、部门、领域、对象还呈蔓延趋势,其表现如下:

第一,干部党员当中的个人主义、实用主义、自私自利的生活作风未得到制止和消除。

第二,腐败、贿赂、侵吞、浪费公共资产的弊端不减。

第三,道德腐化表现在日益加剧的机会主义、放纵不羁的生活作风。

第四,在对被交办工作的态度中,言行不一的状况还普遍。

第五,官僚主义、远离群众、爱听成绩、不爱听不爱说出事实等弊端。

第六,职业道德没有得到提高,包括在教育、卫生等最敏感领域,人格教育没有受到应有关注。

第七,实用主义的生活作风、自私自利的盘算正直接冲击家庭的道德关系以及越南传统家庭的家风和规矩。

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来源于许多客观和主观原因,其中以主观原因为主。

客观原因如下:

第一,世界社会主义的危机和全球化过程的负面影响、各种反动、敌对势力为歪曲越南实际情况、鼓吹享乐主义、实用主义、利己、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生活作风对现代传媒工具的利用等带来的冲击。

第二,市场经济机制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各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阴谋和战略。

主观原因如下:

第一,对干部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活动效果欠佳。出现看轻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教育,看轻革命道德教育的信号。

第二,实践总结、理论研究工作存在许多不足,效果低下。

第三,对干部党员的管理松懈;党的组织和生活原则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第四,部分干部党员没有修养、磨练和学习,让个人主义萌生、支配、侵蚀共产党员的美好本质。

第五,治国理政方面的薄弱之处既是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的原因,又是其后果。以辩证和严肃的看法,必须视之为主要原因。

防止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的措施

为了防止和消除当前部分干部党员中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的状况,应有力同步实施一系列措施。

关于党建工作的系列措施

在继续落实有关党建的主张、决议、指示和规定,党的十二大决议确定:坚决、坚持以高度政治决心继续加大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有关党建工作决议的力度,要求集中实施以下主要任务和措施:

第一,推进实践总结、科学研究、政治理论研究工作。

加大在整个政治体系,特别是在各高校中实践总结、科学研究和理论研究力度。推动为干部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尤其是中央级干部培养理论、更新知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加强对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革新对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宣传教育工作应同各级党建工作紧迫问题检讨、评估和解决办法结合起来,树立人民的信心。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对思想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发挥综合力量来推动党的思想工作。提升各级思想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质量。关心当前思想、政治理论斗争。加强在文学、艺术领域的活动指导、引导,有助于肯定社会主义新越南人的道德价值和人格。

在新的要求下加强对新闻出版的领导、指导和管理。整顿信息宣传活动,有效管理新闻活动,使之符合党和国家的导向。更好地进行好人好事宣传推广工作,让积极因素抵御消极现象,批判思想政治衰落、不负责任、自私自利、违反道德和生活准则的表现并与之作斗争。集中整顿互联网、社交网站和个人博客信息管理。

领导人及管理者要经常同人民群众接触和直接对话,主动掌握干部党员的思想,评价和预测其思想变化并采取及时的解决办法。坚决挫败敌对势力一切“和平演变”的阴谋与活动。主动预防、批判党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表现。保持党内团结统一和社会共识。

第三,推进按照中央政治局2016年5月15日第05-CT/TW号指示精神切实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风格,结合每个干部党员的日常工作、磨练和修养,让学习胡伯伯榜样取得务实成效。发挥干部党员本身在磨练和提高政治品质、道德和生活作风的主动自觉作用。

第四,每个机关、单位、地方应核查并有计划地纠正、克服本级党大会指出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及时调整、修正、补充领导和指导实施的必要内容,同党的十二大决议实施进行相应结合,确保效率、务实,特别是近期尚未实施或实施未达既定目标要求的内容以及新出现的复杂问题。

第五,有关组织、干部和党的组织生活。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应补充和修正工作条例,使之符合党的十二大决议、本级党代会决议和本机关、单位、地方的实际情况,其中注意弄清组织、干部工作中集体领导和一把手个人的作用、责任和权限。大力同步革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干部评估为前提。扩大干部工作每个环节的民主:包括评估、制定规划、培训、挂职、任命、重新任命等,争取更多对象参与其中。真正民主越扩大,越有条件正确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担任党和国家机关系统中的重要职务。克服干部工作每个环节的薄弱之处。

试点授权党委书记选拔、推荐党委常委的人选,正职领导有责任选拔和推荐副职领导人选供选举或任命,试点实施领导、管理人员推荐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朝着预计获得提拔、任命的人员要在权威部门审议决定之前阐述行动计划或提案的方向实施人事推荐流程。

整顿组织,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力和战斗力,提高党支部、党部组织生活会的质量,认真执行自我批评和批评原则。

第六,强化检查监督、监察、审计、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以提升反腐败、反浪费工作效率。尽早全面总结反腐败、反浪费和厉行节约的工作,补充和修改《反腐败法》。健全和强化反腐败机构的责任,优化其运作效率。严格审判腐败案件,首先是引起民众不满的严重复杂案件。定期组织人民群众通过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为党建而建言献策。

第七,抓紧核查和废除不再合适的机制、政策,制定并颁布配套政策来大力革新干部工作。

核查机制政策并颁布法律规范性文件来严格管理和监控国有资本和财产,消除各种易被腐败者利用的法律、政策漏洞。

积极实施国家行政改革和党内行政改革。核查并废除不再合理的、阻碍干部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机制政策;朝着更加强调一把手在集体与个人关系中的责任和权限,既要尊重集体原则,又要发挥一把手个人作用的方向修正、补充或颁布党和国家的规定,鼓励和保护敢想敢做敢负责任、把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人。

加快改革步伐,尽早实施工资、住房制度,严防平均主义;同时反对特权特利,同编制精简和干部、公务员队伍重组结合起来。

尽早颁布人民对干部党员、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监督条例(直接和间接监督),其中包括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的监督机制,征求专家和科学家的意见建议,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团体和人民参与为党和政权建设建言献策等机制。

加强国家管理的系列措施

一是建设和完善法律体系。

集中一切资源,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感,力争在质量和数量上建设和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和完善法律规范性文件体系,确保其中统一性、层次清晰、透明和易懂、易行、可行性强。对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颁布流程进行根本性改革,确保既增加数量,又提高文件质量,发扬民主,动员广泛智慧。

二是制定和完善经济社会管理机制和政策。

在经济领域,集中完善关于所有制的法律制度,旨在制度化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在社会及其政策落实方面,重视制定和颁布各种法律文件确保制度化有关获取和享受各类公共服务、社会救助、扶贫减困的政策等。在国防、安全、社会治安秩序领域,重视制定和完善有关边界、领土、领海、国家安全的法律。在国家组织机构的组织和运作领域,继续具体一贯地制度化国家权力是统一的,各国家机构之间在行使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中具有明确分工、协调及权力监控关系这一原则。

三是加强国家监察工作。

为当前申诉、控告处理工作制定标准的体制框架。推进有关申诉、控告的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指导监察工作实施处理申诉、控告中的三大内容:接待来访公民、处理聚众申诉、彻底解决长期未结案事件。

有关发挥人民群众、各政治社会团体、新闻和社会舆论作用的系列措施

第一,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论证作用。除了各级祖国阵线和各人民团体的论证外,应打造新闻媒体上的交流论坛来吸引各阶层人民参与,就党和国家重大主张、政策进行讨论、提出论证意见,特别是针对对广大人民有关联和影响的主张、政策。为了让社会论证发挥积极作用,要主动导向,发挥人民的当家做主权,牢抓社会论证的目标。强化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对政治体系内的组织、机构活动的监督和社会论证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在监督干部党员、公务员在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作用。

第二,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运用社会舆论是为了在防止部分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的斗争中发挥评估和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教育、监督、咨询和论证以及调适好社会心理的职能。加强国家机关、政治社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对干部党员、公务员道德资格、生活作风的监督机制。完善为防止和消除党内腐化变质提供保证的规定文件和机构。党中央、国会、政府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各政治社会团体颁布和认真执行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对自我批评和批评、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风格的责任和以身作则的规定。

第三,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本着发展与管理好并重的方针加强党和国家对新闻活动的领导和管理。对新闻体系进行协调、配套、合理的规划。补充、完善关于新闻的法律和政策制度体系。革新和提高新闻干部管理、培训质量。加强信息与新闻之理论及科学研究。

第四,发挥“全民团结共建文明生活”运动的作用和影响。

关于限制外部负面影响的系列措施

第一,同各敌对势力围绕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问题的错误观点、歪曲事实的论调作有效斗争。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党员对革命形势和任务的认识,使之认清各敌对势力企图破坏我国融入国际过程的阴谋和手段。

大力巩固党的思想阵地。

有效防止非法的信息渠道。

落实好“防止”和“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其中确定大力防止和积极建设。

核查、补充、修正和颁布有关文件,旨在对党和国家的规定进行制度化。

制定条例和规定来确保各国家机关的权力。

第二,在全球化和融入国际社会条件下限制西方实用主义生活作风的冲击。

应特别重点实施的若干措施

为了让当前防止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的斗争取得成效,从而巩固和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心,应特别贯彻并重点实施以下若干内容:

第一,应正视事实以认识到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的最根本原因在于理论工作、党建工作以及政治体系运作和国家经济社会管理实践中的落后和不足之处。

如果没有深刻的认识并决心消除这些根本原因,各种解决办法将难以发挥效果,或者只是临时解药,不能根本性地解决问题。克服这些根本原因可被视为既是最基本的条件,又是最主要的措施来制止和消除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

第二,为了克服理论上的薄弱之处以防止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的腐化,应落实好一些基本方向:

——加强实践总结、理论研究和发展工作,使理论重回引领实践发展的位置上来。继续研究并有说服力地解释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模式崩溃的原因,有效加强实践总结工作,在此基础上在新的革命时期里补充、发展和创造性运用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形成并有科学依据和说服力地解释符合越南要求和实践的走向社会主义道路。重视向干部党员教育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和党的革新路线、观点,让每个干部党员对越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必胜怀有坚定的信心。

——革新和发展关于道德的思维和理论,树立符合当前时期国家实践要求的道德价值和准则体系。重视研究和传播胡志明的道德思想,包括各种民族传统道德哲理、价值和准则以及共产主义者的道德。针对每个阶级、阶层、社会群体,结合其利益和生活实践来具体化和制定胡志明道德准则。让革命道德磨练、修养和践行成为每个干部党员必要的日常生活作风。

——同各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战略进行有效斗争,挫败一切冲击党的思想的手段,为干部党员创造足以防止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抵抗力,让每个干部党员有效防止“和平演变”再怎么狡猾的阴谋和手段,并超越自我,避免陷入“自我演变”、“自我转化”陷阱。

第三,为了克服政治体系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以及法律体系、国家调控管理机制中容易给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造成负面影响的缺陷和不合理之处,应重视以下措施:

——政治革新要与经济革新同步进行,朝着精简、明确划分各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的职能、权限和责任的方向改革国家管理架构,革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方式。强化政治体系以及国家组织架构运作中的民主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监督机制,明确规定政治和行政管理体系中的机关、组织一把手的责任。强化各国家权力机关相互监督的机制。

——革新和强化政治体系内的干部工作及其管理。改革干部选拔考试、录用、评价、提拔机制,让这些工作本着重用贤才的精神真正客观、公正、公开进行。彻底消除包办、特权、特利和不平等;干部的政策制度和支付经费,包括给予中高级干部的车辆燃油、土地住房等朝着货币化并纳入工资、津贴的方向实现,并确保公开、透明。工资必须确保干部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干部、公务员的工资收入高于社会的平均水平,并且每年根据国民收入的增加而予以调整。

——加强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对政治体系有关组织、机构活动的监督和社会论证机制。发挥人民对干部党员、公务员,包括在单位和居住地实施监督的作用。

第四,为消除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除了上述基本措施,还应集中于以下主要问题:

——真正重视对干部党员教育道德和生活作风。加强同“和平演变”战略的阴谋、手段和资本主义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影响作斗争。

——提高学习和实践胡志明思想、道德、风格的质量,推动实施工作走向深入,并将其内容整合到各个政治任务、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不同社会领域中去,使之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常态化。把敢想敢做敢负责任、同官僚主义、腐败、不民主作斗争的勇敢精神等标准纳入干部党员的基本道德价值体系和道德品质。

——加强国家机关、政治社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对干部党员、公务员道德资格和生活作风的监督机制。完善确保防止和消除党内腐化的规定文件和机构体系;党中央、国会、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各政治社会团体都提出规定,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和实践胡志明思想、道德、风格中的责任和以身作则。

第五,继续革新党的领导方式,坚定革命目标和理想信念,强化党内意志和行动的统一,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基层党部的领导力和战斗力,尤其是在交办任务、检查、监督和管理中。落实好第76-QĐ/TW号规定,保持机关党委同居住地党委之间的紧密联系,确保党组织和人民对干部党员、公务员的经常性监督。壮大强烈、积极的舆论来表彰好人好事、谴责各种错误的、违反资格、道德和生活作风的行为。

第六,认真执行党领导政治体系干部工作的原则。在干部评价、规划、任命中发挥民主,推进公开、透明;注重祖国阵线、党委和人民的意见;避免主观片面让政治机会主义分子、个人主义分子有机可乘,防止“买官卖官”状况。制定和实施真正重用德才兼备者,其中以德为本的机制。制定发现、吸引和重用国家人才的机制、政策。

第七,通过颁布和实施关于吸收新党员、确保质量、坚决不追求数量、防止机会主义、实用主义分子进入党的队伍的更严格的规定真正关注提高党员队伍质量。研究以采用更实质性的党员评价、分类方式,足以肃清腐化变质分子,将之驱逐出党。绝不容纳机会主义、个人主义分子。

第八,坚决立即实施干部党员、公务员财产、收入公开化。反腐败机构要拥有足够的权限来执行任务,该机构有责任管理政治体系内的干部、公务员的收入和财产。加强通过组织法律体系、机制、政策和许多办法来预防、制止官僚主义、腐败、浪费,让干部“不腐败”、“不敢腐败”。

第九,加强党内纪律、规矩,依法治国理政。在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中,应紧密结合劝说、教育和严明处分,首先是罚款。把各种教育、行政管理、法律的措施同舆论结合起来,以调整每个人的行为。通过切实的行动口号激发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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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16年6月第884期

(1)十一届四中全会文件: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2年,第21页

(2)、(3)十一届四中全会文件:同上,第22、26页

(4)十二大文件:中央办公厅,河内,2016年,第185页


作者:《共产主义》杂志社总编辑武文福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