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越南共产党十二届四中全会的决议提出了加强党的整顿和建设,使之廉洁强大的要求,因为这是防控“自我演变”、“自我转化”以保障越南政治制度稳定和持久发展的因素。全体越南民族正要求越南共产党要作好这项工作。因为只有如此,越南才能营造明显而强劲的转变来有效克服党建工作的缺陷和不足之处,旨在把越南共产党建设成为日益廉洁强大的真正革命政党,巩固党内和人民的信心,确保越南共产党肩负起新时期的历史重任。

附图:越共十二大全景

一个政治制度的稳定和持久发展取决于许多因素: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国防、安全、外交。当前越南的政治制度是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一元政治体制。党既是政治体系的核心,又是政治体系的领导者、政治制度的核心组织以及政治制度的领导力量。党是“领导国家和社会的力量”(2013年版《宪法》)。因此,党的存在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党的领导力和战斗力的强化对我国政治制度当前和长期的稳定和持久发展有着决定性意义。

越南共产党——越南政治制度的政治基础

越南共产党于1930年诞生并带领我国人民进行了长期英勇的革命,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1945年在党和胡志明主席的领导下,越南人民站起来成功进行了八月革命,建立起越南民主共和国,现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八月革命取得成功确立了新型政治制度—由共产党领导的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人民的政治制度。经历抵御法国殖民主义和美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抗战,这一政治制度受到越南人民支持、维护和发展。从人民民主制度到社会主义制度是政治权力组织内容和形式上的新发展步伐,符合不同阶段的革命要求和任务,符合不同时期世界和国内形势的变化。1946年版、1959年版、1980年版、1992年版和2013年版的《宪法》都肯定了越南新政治制度的认识与实施的发展过程和所获成就。越南新型政治制度的诞生、巩固和发展离不开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各级各部门干部党员的积极活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越南当前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得以体现和实现主要通过以下方面:

——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作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整顿工作力度的加大。

——建设和完善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人民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和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的当家做主权。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队伍之间的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国家保障和发挥人民的当家做主权,尊重和保障、维护人权和公民权利。

——创新政治体系的组织和活动,发挥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的作用来发挥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实行民主,凝聚社会共识,监督和社会论证,参与党和国家建设,维护人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越南的政治制度基于三大支柱:党—国家—人民分别有着不同职能“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要想制度长治久安就要巩固和建设好这三个支柱:党要廉洁强大、提升党的领导力和战斗力;国家也要廉洁强大、确保管理调控中的质量、效率和灵活性,建设具备完成任务的能力品质的干部、公务员队伍;人民真正是国家的“根本”,真正是密切联系党和国家的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党和国家的政策要得民心,“得民心则得到一切,失民心则失去一切”,真正为了人民的利益,民安则制度才稳定、持久。要让民众把这一政治制度视为己有,而非他人的。在三个支柱中,党建是关键任务,密切联系党、国家和人民是维护越南政治制度的重要任务。

在革新时期,除了重大成就,越南也正面临许多巨大困难挑战。越南共产党指出的四大危机依然存在且演变复杂。党建工作存在不少不足和缺陷。“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未得到消除,有的方面和部分还变本加厉,腐败、浪费、弊端依然严峻,集中于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1)。这些缺点有相对普遍性(为数不少),出现在许多层级和部门,包括一些高级干部,这一缺陷经过了多个任期,纠正缓慢。这些缺点对越南共产党这个有着86年革命传统的政党来说无疑是十分严重的,给党和制度带来巨大而长久的损害,助长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如果没有有效制止的措施,会使得我们党与一个真正共产党的革命和科学本质渐行渐远。这些缺点,如十二届四中全会所指出的,“削弱党的领导作用,损害和削弱人民对党的信心,是直接威胁党和制度存在的一大危机”。因此,如果不制止和消除党内腐化变质、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状况以建设廉洁强大的党,不但无法维持党的存在,而且整个社会主义制度也不复存在。25年前苏联共产党的瓦解、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崩溃至今仍给越南以深刻的教训。

在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精神指引下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面临的若干问题

2016年10月30日,十二届中央委员会颁布了有关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的四中全会决议。这是对保障越南社会主义制度的稳定和持久发展有着既紧迫又基本、长远意义的决议。

该决议体现越南共产党在党建工作的高度、强大的政治决心。决议要求干部、党员和党组织要深刻认清危机,指出各种表现并提出合适的措施,要把决议化为具体务实有效、经常持续的行动并加以紧密指导,言行一致,建防并重,坚决坚持实施决议,发挥整个政治体系特别是领导、管理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各级主要干部、一把手在带头落实决议和履行领导、指导决议实施工作的责任中的主动创新和综合实力。要通过决议的实施促进党情和党建工作发生显著转变。

在领导革命过程中,越南共产党十分关注和重视党建工作。历次党代会均单独发表有关党建的报告或政治报告中有关党建工作的报告,发表关于党建工作的专题决议(如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决议、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等),发起一些关于党的建设和整顿的运动。然而,党建相关决议的实施没有达到一些既定目标。越南共产党早就发现并就干部、党员在党执政条件下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作出了警示。然而,这些表现从仅存于部分人、小部分干部、党员,如今渐渐扩展成“为数不少”,即具有相对普遍性。自八大到十二大,越南共产党都认为该缺点是“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的,而且十分努力、坚决防控但为数不少的干部党员思想政治和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的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消除。在十一大和十二大文件中,越南共产党还指出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表现,其侵蚀越南共产党的本质,无比危险,可能导致对党和民族理想信念和革命事业的背叛。这些事态渐渐、缓慢地发生,难以察觉,量的变化如果不能防止将导致党和制度本身质的变化。

革新时期的党建工作远不同于过去抵御外侵的抗战时期或计划经济时期。

可以说,该时期的党建在许多方面比战争时期或计划经济时期更困难复杂。应该看到市场经济和国际融入的负面冲击,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制度崩溃的影响,经济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兴起,个人主义、“利益集团”、自私实用主义等在干部、党员队伍中的崛起。新条件下的党建是越南史无前例的,又没有理论上的提前准备。党的十二大文件评价称:“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融入国际条件下的执政党建设是新而难的问题,要边做边探索、总结吸取经验以创新、完善。有关新条件下党建工作的思维创新缓慢”(2)。这是在世界和国内形势的新背景下、在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建工作理论要求深入、全面、彻底研究的问题。

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了客观和主观原因,但确定主观原因为主。“部分干部党员腐化变质状况的深远、主要原因首先是这些干部党员缺乏修养和锻炼,思想立场不坚定,在外部冲击前迷茫动摇,陷入自私狭隘的个人主义,被物质利益所诱惑,不完成自己对党和人民的责任和义务”。这里也有党建的实践总结、理论研究工作没有深度、跟不上实际情况的责任。许多各级党委、党组织及各级主要领导没有高度政治决议,指导不力、笼统,多名干部党员没做到领先带头。可以说,党建工作(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理论工作、组织和干部工作、检查监督和党纪工作、民运工作等)许多方面存在不足。

自我批评和批评原则是党建、共产党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胡志明主席曾视“自我批评和批评为一种最尖锐的武器,帮助我们党强大并更加强大。我们通过它来纠正缺点、发挥优点、不断进步”(3)。然而,近期这一原则在实施中遇到许多不利的影响,其效力和效率低下。通过总结十一届四中全会有关党建决议落实情况,越共十二大文件认为:“在自我批评和批评中,敬畏、回避、怕得罪人的状况较为普遍,部分干部党员未自觉地正确看待自己在被交付工作中的缺点和责任。在一些问题上,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委、党组织未能通过检讨弄清形势的实质和严峻程度、发生在哪儿、谁来负责,如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状况,跑官职、靠关系金钱脱罪、腐败、利益集团等”(4)。许多人的“以和为贵”、“与人方便自己方便”、“重情轻理”等心理也降低自我批评和批评的效果。因此,应继续坚持、强化原则,但也要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确保该原则得以严密、认真实施,同其他原则和措施相结合,如采取党内部检查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机制。一切手握权力的干部都要接受监督,不让无论大小的任何权力置于监督之外,陷入权力异化状况(滥权、越权、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利益集团目的等)。坚决处理违法违纪干部党员,确保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公正,重视问责追责。加紧党内纪律规矩,党内有规矩,社会上才有规矩。要大力创新干部工作,从评估、规划、培训培养、挂职、任用、安排、提拔到干部政策。党员要敢于为集体、党、民族的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要抑制物质和权力欲望。反对一切形式和手段的个人主义,因为胡志明主席指出个人主义是滋生百病,如官僚主义、腐败、功臣、骄傲、命令的根源。

目前,思想政治腐化变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充分表现在远离、否认党的思想基础、远离党的目标和理想。“淡化党”、“淡化政治”“淡化主义”的状况复杂。有的党员不敢发言但不少党员在互联网、书报上公开散发错误观点,甚至有党员建议修改党纲,建议党的思想基础取消马列主义,并把社会主义从党的目标理想中废除。党的十二大文件认为:“不少干部党员出现动摇、迷失方向、怀疑党的领导作用和越南走向社会主义目标理想和道路等表现”(5)。这是极度危险的观点,若不批判和防止、消除则将损害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苏联共产党和苏维埃制度崩溃的教训显示了当党的思想体系失去活力时,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也免不了崩溃。

因此要勇于斗争维护党的思想基础,保护党的目标和理想。要想如此,一方面要作好领导管理工作、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及保卫祖国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创新思维、推进有关社会主义和越南社会主义建设和革新的实践总结、理论研究。应继续系统性、正规、深入进行马列主义研究,从而阐明马列主义的哪项基本论点过去正确、当前仍正确和长久下去依然正确,阐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哪些论点是正确的但被误解误用,他们的哪些论点由于被实践、历史超越而不再符合,而更重要的是应补充和发展马列主义,使之符合新的历史条件。这意味着要在认识、运用和发展马列主义中坚定和创新。同时要创新和提升学习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以及政治理论的质量,加紧各政治学校和高等院校理论课教学中的纪律和规矩。只有如此,才能凝聚党内思想政治的统一,才获得充分科学依据同思想政治腐化变质和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作斗争,有效驳斥错误和敌对观点,保护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以党和整个政治体系高昂的政治决心以及广大人民的积极参与,希望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的实施将达到预期目标。从而保持越南政治制度的稳定和持久发展,胜利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的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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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整顿,防止和消除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及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的决议

(2)十二大文件:党中央办公厅,河内,2016年,第198页

(3)胡志明全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02年,第七卷,第575页

(4)十二大文件:同上,第184页

(5)十二大文件:同上,第195页

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17年2月第892期


作者: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黎友义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