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2017年2月24日在河内,越南共产党中央检查委员会召开党的检查监督工作2016年情况总结暨2017年任务部署全国会议。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出席并发表指导性讲话。《共产主义》杂志谨向读者介绍总书记讲话的内容。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

今天,我很高兴出席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2016年情况总价暨2017年方向任务部署全国会议。这是我们在党的十二大决议实施一年后评估党的检查监督工作,并且恰逢全党、全民和全军正着力实施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党的建设和整顿决议之时召开的极其重要会议。我谨代表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向各位代表、各位同志以及党的检查部门全体干部、公务员、职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和最美好的祝愿。

2016年,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在我国迎来许多大事的背景下进行的。我们很成功地召开了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办好十四届国会代表和2016-202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健全国家主要领导职务,这也是实施党的十二大决议的开局之年。在此背景下,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各级党委展示了高度政治决心,主动提出许多主张、办法来领导、指导、组织各种政治任务和党建工作实施,包括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在内。

同志们已为会议做出充分准备,特别是认真起草了一份质量优良的报告。会上也提出积极热情、充满责任心、切合实际的意见建议。我基本赞成报告内容并高度评价会上的意见建议。我提议中央检查委员会吸收与会同志的意见建议,进而补充完善报告并组织落实。下面,我强调并补充说明以下若干问题:

在2016年内,党的检查活动,包括检查部门,根据党章规定的职能、任务、权限展开了较为全面的许多工作和创新举措,为维护党内廉洁,维护党的原则、纪律和规矩,提高党的领导力和战斗力作出重要贡献,有助于胜利实施国家的各种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具体如下:

第一,各级党委、党组织及其检查委员会认真实施了中央政治局的指导意见,集中展开、组织好党的十二大决议和各级党代会决议的学习、研究、贯彻工作。在此基础上,尽早通过以创新、优化党的检查监督和执纪工作效力和效率为重点的各级党委及其检查委员会实施检查工作行动计划来具体化大会决议,有助于防止和消除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腐化变质以及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现象,致力于防治腐败、消极、浪费、官僚主义。同时,积极主动组织2016年计划提出的各项检查任务的落实。

第二,各级党委、党组织及其检查委员会对检查工作的领导、指导、部署工作有了新的转变,更加及时主动、牢抓实际和党建工作。中央检查委员会已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具体化党的十二大决议以修改、补充、颁布有关党的检查监督和执纪工作的重要文件提供了参谋,凝聚全党共识,为各级党委、党组织及其检查委员会在新形势下开展检查任务落实,主动为下级检查干部队伍实施这些文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创造便利条件。在2016年7月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已为中央委员会通过《中央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党章第七章和第八章实施规定提供了参谋。这是为尽快把党的十二大决议有关检查领域内容落到实处并在全党统一执行打下基础的极其重要文件。

第三,各级党委、党组织及其检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得到更主动、同步、全面进行,符合党章和党的相关规定,集中于容易发生错误、消极现象的敏感领域以及干部党员和人民关心的紧迫问题。检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有了明显转变。检查监督有助于正确评估领导、指导和组织党的主张、国家的政策、法律之实施过程中的错误和缺点,进行严格纪律处分并将结果公之于众。

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报告,2016年,各级党委、党组织及其检查委员会共对近10万党组织和超过4万党员进行了检查,对超过3万党组织和10万党员实施监督,对近150党组织和超过1.2万党员予以纪律处分。这些结果得益于各级党委、党组织及其检查委员会在越共十二大后的全力投入以及每个党的检查部门干部的不懈努力奋斗。

第四,党的各级检查委员会已为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初步的积极贡献。及时检查处理了涉嫌腐败的党员,对不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处分。已将反腐败工作确定为工作重点之一以及定期检讨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检查机关已同国家反腐败相关职能机关保持更紧密配合,旨在检查、监督、发现、处理并公布违纪组织、干部、党员处分结果。2016年内,中央检查委员会积极配合中央内政部和相关部门参加各工作组检查监督一些部门、行业、地方案事件监察和腐败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等情况,从而落实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交付的任务。

第五,各级党代会和党的十二大之后,各级党委、党组织、中央检查委员会和各级检查委员会积极重组、健全组织架构,制定活动计划和工作条例,主动实施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解决上一任期遗留的工作,其中包括十分复杂的事务,保持紧密有序的工作秩序并采取创新举措,服务于十四届国会和2016-202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人事工作,健全中央和各地方人员架构,配合处理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相关问题。关心指导并有效实施了部门建设和干部培训、培养工作。

第六,2016年突出的亮点是中央检查委员会积极有力地展开工作,党在中央的检查监督工作较为活跃,进行了多项工作并做到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得到舆论支持和高度评价,营造一股新风气,树立新信心。近段时间的新颖之处在于主动进行了较多涉嫌违纪的案事件检查活动,把经常性检查与涉嫌违纪案事件检查相结合,办得有板有眼、井井有条,办得科学,一办到底;先处理好党纪而不等待国家机关的结论,实事求是,倾听人民、新闻、舆论的意见。党、国会、政府各机构保持协调、紧密、及时、高效的配合,给了我们更多宝贵经验。

我谨代表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热烈欢迎和表彰各级党委、党组织及其检查委员会2016年在检查监督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感谢同志们努力为国家的共同成就作出极其重要的贡献。

除了上述结果和成绩,本着坦诚严肃的精神,我们必须认识到党的检查监督和执纪工作依然未能满足当前形势下的要求任务,不少地方、机关、单位进行检查监督还敷衍了事、偏于形式、力度不够,效力和效率低下,威慑力不大,在同违纪行为作斗争时仍存在讲情面、躲闪、推脱、不认真的状况。

部分党委、党组织及党委一把手没有充分重视检查监督工作,没有及时领导、指导并亲自实施检查监督任务,部分党委没有真正关心并为检查委员会依照党章规定充分履行其职能、任务、权限创造条件。对同级党委委员、一把手、主要领导的检查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同级检查委员会也没有大胆主动就检查工作向党委提供参谋和建议,特别是具体违纪案事件的检查。监督的板块不太清晰。

部分党委、党组织在确定检查监督计划过程中还散漫,没有真正切入容易发生消极现象的复杂敏感领域或地方、机关、单位引起不满的问题;各地方,特别是县级和基层的转变力度不够,没有核心、重点案事件和典型案例。有的党组织缺乏本领,“以和为贵”,个别有包庇违纪的掌握职权干部、党员的情形。检查委员会同监察、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有的时候、有的事件,不够紧密,未成常态,效率低。

上述缺陷和不足的存在导致党组织、干部、党员的违纪情况依然复杂,特别是腐败、消极、浪费、利益集团、道德和作风腐化变质等。

2017年,世界和地区形势继续风云变幻,出现许多新挑战,直接影响到党的领导、国家的管理和调控,这是越南全党、全民和全军继续实施党的十二大决议的第二年头,集中推进实施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防止和消除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腐化变质和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的决议的年头。我们党确定要本着更抓紧、更强力的精神继续进行党的建设和整顿,旨在促进各方面发生新的转变。

我想跟同志们强调的一点是,当前,干部、党员和人民高兴、支持和希望,因为有了十一届四中全会、十二届四中全会有关党的建设和整顿的决议,但依然疑惑、担忧决议是否会落到实处,依然对党内的薄弱和消极现象,特别是部分干部、党员、公务员思想政治的腐化变质、道德和生活方式的衰落、官僚主义、腐败、“利益集团”等弊端没有得到防止和消除感到不满。在此背景下,各级党委及其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检查工作者的作用和责任是极其重要的。

在继续贯彻落实十二大决议和党有关检查监督工作的文件以及会议报告所提的2017年检查监督工作方向、任务的同时,我提议各级党委、党组织及其检查委员会在2017年及后续几年要落实好以下基本内容:

一是要更加充分深刻认识到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检查监督是党的领导方式之一,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强调,检查是党的领导职能之一,是全党的任务,领导而没有检查视同没有领导。

二是检查监督工作要经常、全面、公开、民主、慎重而严谨地进行,其中以预防、建设为主。党的检查监督执纪工作是为了及时提醒、整顿、制止各种违反党的主张、路线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生活中没有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的行为,其目的是“治病救人”;同时要坚决处理故意违法违纪、影响党的威望、国家发展的党组织和党员。我们是讲人文、人道、仁爱、人情的,本不喜欢对自己的同志、战友进行纪律处分,反而非常痛心和悲伤。但为了共同进步,为了让更多人不犯错误,我们要处分,处分一人来拯救上万人!

三是继续落实党的十二大决议和十二届四中全会有关党的建设和整顿的决议。2016年作了很多事,2017年正继续做,而且还有很多事要做。在整个政治体系参与其中,民众踊跃支持的背景下,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满足于取得的结果,要继续创新,发扬为党、民族和人民革命事业而进攻的精神。

四是要本着一办到底的方针主动提出有效措施来彻底处理正在展开的工作,同时为继续处理新发生的案事件做好准备。在检查监督过程中,要注意初期发现和揭发环节。通过检查、监察去发现,通过新闻、舆论或民众举报而主动组织检查。要十分细心、灵敏,不可无动于衷。注意定期检查各区域、各领域、各地方。各地方也要加大力度,抓紧抓实,避免“等待、观望”、“上重下轻”等状况。如果每个省市、地方像中央近期所作的那样选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事件来指导处理,将起到很好的作用。注重易发生腐败的土地管理、金融银行、干部工作等环节和领域。

我建议中央检查委员会采取合适的方式来加强指导在发现涉嫌违纪行为时对县级和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检查监督执纪,绝不包庇地方、机关、单位的错误行为;主动同司法、监察、审计机关在执行任务中保持紧密高效的配合,本着高度决心精神加快各案事件审理、检查监督进度,坚决捍卫真理,绝不容忍违反党纪的行为。

五是为了在当前背景下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决定性的重要一点是继续提高检查干部队伍质量,要建设真正具备优良质量和完成任务的能力,具有革命道德品质、政治定力、经验和强大战斗力,业务技巧成熟、工作方法科学严谨、慎重,作风文明的各级检查干部队伍。

今后的检查监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检查干部一直要面临同志、战友乃至亲人的错误和消极行为并与其作斗争,一直要同自己作斗争,以免被物质欲迷住双眼。我理解同志们正要面临的困难挑战,但党和人民相信检查干部作为同党内错误和消极行为作斗争的战线上先锋战士的本领和意志。每个检查工作者要牢牢把握党和国家的原则、机制、政策和规定,本着不为个人利益的纯洁动机执行任务,绝不莽撞草率。下结论要清晰透明,处分要公正、客观、严明、有说服力。要有作斗争的勇气,正直,比任何人都要廉洁、干净。不廉洁、不干净,则说不了任何人,无法对别人进行检查监督和执行纪律。检查干部要率先带头实施十二届四中全会有关党的建设和整顿的决议、中央政治局2016年5月15日关于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风格的第05-CT/TW号指示。要在从事反腐败工作的机关包括人员进行反腐败。

当前,各级检查委员会特别是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得以提升,其权限和责任得以扩大,活动计划和工作条例得以制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各级党委特别关心党的检查工作。这是同志们更强劲地出击、加大力度、取得更大的工作效力和效率的重要前提。实践正要求我们行动起来,言行一致,绝不纸上谈兵、坐而论道。

我相信,在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关怀、领导、指导,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以及广大干部、党员和人民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下,中央检查委员会和各级检查委员会必将克服一切困难障碍,出色完成被赋予的任务,满足党、人民和国家的要求。希望在本次会议结束后,党的检查工作,特别是各部门、地方的检查工作将取得新的更强劲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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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由《共产主义》杂志自拟



作者: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