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创新创业、为繁荣越南注入动力的政策

阮孟胜 博士
沱江七号城市投资与工业区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02:45, 18-07-2025

(共产主义杂志)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是越南共产党革新时期的一项重要突破性政策。这一政策在历次党代会都得到细化、补充和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一方面源于革新和融入国际时期国家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党的经济发展政策的突破性思路。

苏林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观“民营经济发展成果及民营企业产品”展览 _图源:nhandan.vn

必须强调的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并非“将国民经济私有化”,而是“释放所有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经济部门优势的途径。正如苏林总书记所指出的:“经济繁荣不能只依靠国有部门或外国投资,而必须依靠内在力量,即在国家革新和发展中发挥先锋作用的强大的民营部门。只有当全体人民都参与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当社会中每个人都充满劳动热情时,国民经济才能真正繁荣”(4

党和国家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的完善过程

在革新时期,发展多成分经济被认为是逐步消除越南经济局限性和不足的有效途径;为最大限度地释放所有资源,促进各经济成分和所有制形式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在这些经济成分中,民营经济受到党的高度重视。

20世纪80年代初,在长期维持国有和集体两大经济成分之后,越南经济陷入停滞;因为“国家和集体的资本资源仍然有限,而民间闲散的资本几乎只用于消费或储存和购买囤积物资”(5。基于这种认识,党指出需要“消除对不同经济成分劳动者评价和待遇上的偏见……,创造有利于运用和改造多成分经济的政策的社会心理环境”(6。这是自越南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转变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导性观点。这一观点为越南革新时期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奠定了基础。

在六届六中全会(1988年)上,党继续强调,发展多成分经济是越南经济在过渡时期的一贯政策;同时,也重申,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受地域、规模、行业和职业的限制,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在七大(1991年)上,党对民营经济的管理机制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民营经济,特别是在生产领域,是在国家的管理和指导下得以发展的”(7。在国家革新十年后的1996年,越共八大承认了民营经济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党强调:“个体户和小微企业经济具有重要和长远的地位”(8

在九届五中全会(2002年3月)上,党首次颁布了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门决议——“关于继续创新机制和政策,鼓励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第14-NQ/TW号决议(以下简称“第14号决议”)。该决议强调:“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是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多成分经济的长期战略问题,对成功实现推动经济发展、工业化、现代化以及在融入国际经济中增强国家内在实力等中心任务发挥着重要作用”(9

越共十二大标志着党对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观点的一大突破,指出:“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动力”(10。这表明党认识到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日益重要的作用。为落实十二大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党在十二届五中全会上通过了2017年6月3日“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重要动力”的第10-NQ/TW号决议(以下简称“第10号决议”)。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5月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第68-NQ/TW号决议(以下简称“第68号决议”),指出经过近40年的革新,民营经济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得到了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重要动力之一。该决议设定的目标是到2030年,民营经济将成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动力,成为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先锋力量。

可以看出,在革新​​时期,党的民营经济路线和方针得到了逐步补充、发展和完善,及时体现了民营经济的巨大贡献。

在题为《发展民营经济是越南繁荣发展的助推器》的文章中,苏林总书记继续强调:“民营经济必须成为新时代的先锋力量”,“民营经济要努力成为带头开展技术创新应用的主导力量”。总书记引导民营经济在涉及科技创新的若干行业和领域发挥“先锋”、“主导”、“带头”的作用,是对党关于民营经济在新发展时代——民族崛起时代作用的观点的补充和发展;是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得以具体化并提升到新高度的体现;有助于民营经济与构成国民经济坚实基础的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两大经济成分以及外商投资经济齐头并进;促进民营经济资本来源多元化,加强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外商投资经济的联系;逐步组建并动员一支优秀、敬业、有远见的企业家队伍参与国家治理,为落实与提供高质量医疗卫生和教育服务、发展文化产业、娱乐产业、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科研成果商业化等诸多重要领域紧密关联的社会化政策做出贡献。

民营经济的发展及其在国家发展中日益重要的作用,与党的路线方针、国家的政策法律不断完善密切相关

党和国家通过一系列确保与其他经济成分同步、协调发展的指导性观点、举措、政策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早在20多年前颁布的第14号决议,党就主张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是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多成分经济的长期战略问题,对成功实现推动经济发展、工业化、现代化以及在融入国际经济中增强国家内在实力等中心任务发挥着重要作用。自第14号决议之后,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从第10号决议承认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与民营经济一起作为发展独立自主经济的核心,到承认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一起,在建设与深度、广泛、务实、有效融入国际相结合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国民经济,推动国家摆脱落后风险,迈向繁荣发展中发挥核心作用。这是第68-NQ/TW号决议中关于民营经济发展观点的理论发展,保证在最大限度发挥内在力量的同时,将内在力量和外在力量相结合。

近年来,一项行之有效的突出政策是:鼓励组建多种所有制民营经济集团,鼓励民营资本向国有经济集团注资,使其具备参与区域和全球生产网络及价值链的能力;鼓励民营经济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或国家撤资时出资、购买股份等主张。这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也为扩大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奠定了基础。国家采取了订购、小范围或指定招投标的政策,或采取优惠政策来鼓励民营经济与国家共同参与战略领域、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任务(如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尖端产业、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绿色交通、国防安全工业等)以及紧迫任务。

在题为《发展民营经济是越南繁荣发展的助推器》的文章中,苏林总书记对比了越南革新初期和近年来民营经济的发展,以展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其对越南近40年革新成就的巨大贡献。他指出:“如果说革新初期民营经济只发挥辅助作用,国民经济主要依靠国有经济和外商直接投资(FDI),那么近二十年来,……民营经济强劲崛起,成为国民经济的首要支柱之一,日益显示出其作为国民经济增长特别重要的推动力量的作用。越南民营经济拥有近百万家企业和约500万个个体户,贡献了约51%的GDP、超过30%的财政收入,创造了超过4000万个就业岗位,占国民经济82%以上的劳动力,贡献了近60%的社会投资资本”(11。这是基于实践总结,以及对民营经济影响下越南经济面貌的对比分析而作出的评估。总书记还指出,民营经济不仅给国民经济带来了显著变化,还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改善了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并催生了新一代生产经营主体—不仅在国内市场取得了诸多成就,还积极走向世界的一代越南企业家。

将民营经济视为“越南繁荣的驱动力”,是对党关于民营经济在新发展时代、民族崛起时代日益重要作用的观点的补充和发展;是对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发展理论的补充和发展,其中强调各经济成分同步、全面发展,注重促进经济增长,同时确保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协调一致。

苏林总书记还指出,虽然民营经济发展仍存在一些短板、“瓶颈”和“障碍”,但鉴于民营经济取得的巨大成果,完全可以相信越南的光明未来——一个繁荣的越南;与此同时,它赋予每个人对党的正确方针的信念和力量,从而增强对各种敌对、反动和政治机会主义势力的错误论调的抵抗和警惕:“我们正处于历史性时刻,科技发展空前迅猛,国际环境也风云变幻,合作与斗争并存,机遇与挑战并存。但凭借坚韧不拔的本领、坚定决心和极大的热情,越南一定能够创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奇迹!强大的经济体正在形成,一代勇于创新、充满商业热情和爱国情怀的越南企业家正在续写成功的故事和光明的未来,胡志明主席所期盼的一个与五大洲强国并驾齐驱的社会主义越南将在不远的将来逐渐成为现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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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林博士、教授:《发展民营经济是越南繁荣发展的助推器》,《共产主义》杂志2025年4月第1059期,第五页

(2)、(3)、(4)、(5) 《革新时期全国代表大会(六大、七大、八大、九大、十大)文件》,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0年,第一部分,第52、58-59、333、681页

(6) 越共九届五中全会文件,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02年,第57-58页

(7) 越共十二大文件,党中央办公厅,河内,2016年,第25页

(8)、(9) 苏林博士、教授:《发展民营经济是越南繁荣发展的助推器》,《共产主义》杂志2025年4月第1059期,第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