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值纪念越南人民军建军70周年之际,《共产主义》杂志谨向读者介绍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书记阮富仲题为“党的领导是越南人民军从胜利走向胜利、成长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文章,全文如下:

在越南人民军海陆空三军仪仗队护卫下的决胜军旗。图片来源:越通社

“在建设、战斗和成长的整整七十年间,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下,越南人民军始终体现了对党和民族革命事业的绝对忠诚,团结一致、英勇创新战斗,同全党、全民一起在民族解放和祖国建设与保卫事业中立下了赫赫战功。那就是诸多因素带来的综合结果,其中党对军队的领导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

越南共产党早就确定其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并不断进行补充及完善。这是党通过合适且紧密的方式和机制对思想政治、组织干部等方面的绝对和全面领导。在1930年诞生的首份政治纲领中,党明确指出应尽快“组建一支工农军队”。在1935年出台的自卫队决议中,党明确“始终要保持党在常设自卫力量的严格指挥权”、“队长和党代表必须合作指挥”。

在领导建设和发展为夺取政权武装起义服务的力量过程中,党明确必须使得各游击队正确把握党的“政治路线”等。1944年初,针对成立国家主力军队的需求,阮爱国领袖嘱咐武元甲同志说:“越南解放军宣传队的组织要以党支部为领导的核心”。认真执行胡伯伯的指示,越南解放军宣传队的党支部得以成立,并在各方面上绝对、直接地领导该队实施各项任务。

在反抗法国殖民主义侵略者的战争初期,军队在力量上快速发展壮大。为保持领导地位,党继续研究确立并实施领导军队的机制:成立中央军委(1946年1月)、成立军区党委到党支部委员会、设立军事和政治等双首长制来指挥区级至排级单位、设立代表党负责军队的政治委员制(1948年10月)。

鉴于抗战中组织党对军队领导的实践,越共二届中央委员会颁布了1952年5月20日关于实行党委集体全面领导、军事首长和政治首长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等制度的第七号决议,旨在实现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集体统一领导。

在抗美救国战争中,上述机制继续得到实施,因此党对军队的领导地位始终得以维持,增强和发挥了“越打越强越胜利”的战斗力量。全军各单位都充分认识并严格执行、彻底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力量,同时大力发挥了军政首长在组织落实的智慧和创新能力。党的领导已对我军在抗美救国战争中的胜利起到决定性作用,同时成为我军宝贵的传统和经验。

自1975年以来,我们党已就党对军队领导机制进行了三次革新、补充和完善。1975至1982年间,军队仍实施抗美救国时期的党领导机制。1982年12月15日,越共五届中央政治局发表了“关于革新、完善党对越南人民军、国防事业的领导机制以及实行军队一人指挥制”的第七号决议。实行七号机制两年多后,党很快就发现出若干缺陷,因此越共五届中央政治局于1985年7月4日出台了关于“继续健全党对越南人民军和国防事业的领导机制”的第27号决议。

政治局27号决议决定恢复军中党组织系统。全军设有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直接领导的中央军事党委。各级党委有责任根据针对不同级别规定的职能和内容范围全面领导其下属单位。实施27号决议近20年(1985~2005)以来,全军对建设军队、巩固国防、随时作战和战斗保卫祖国的思想、认识和行动均发生积极转变。

面对新时期维持和增强党对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建设军队等任务的领导要求,越共九届中央政治局于2005年7月20日颁布了关于“继续完善党的领导机制、在越南人民军中实行一人指挥制并结合政委、政治委员制”的第51号决议。

决议指出:“新时期建设和保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的任务提出了提高军队建设质量的要求,特别是提高党务工作、政治工作质量和效率,保持和增强党对军队在各方面的绝对、直接领导,确保军队始终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强有力,真正成为党、社会主义国家及人民群众忠诚而可靠的政治力量和战斗力量,在任何情况下出色完成被托付的一切任务”。

51号决议提出的领导机制明确了指引、指导、组织军队单位中党组织的领导活动、党务工作和政治工作活动,指挥干部、政治委员、政治机关的活动等基本内容。越共十一届中央政治局、书记处颁布了关于越南人民军中党组织的规定和关于军中政治机关组织的规定。

党的重要文件均强调,越南共产党,而经常且直接的是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对军队实施各方面的绝对、直接领导。这一领导作用是通过党组织、指挥组织、政治机构、各级政治干部及基层单位群众组织等系统得以实施的。

军中的党组织系统包括中央军委和各级军事党委。越共中央总书记是中央军委书记,国防部长是中央军委副书记,其他中央军委委员由中央政治局指定。从中央军委直属党委到基层党委均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

中央军委就军事和国防路线、任务,国家防守计划,全民国防事业建设方向和办法,党对军队的领导机制等进行研究并向中央委员会建言献策。中央军委有责任协调并指引中央直属党委落实党有关军事、国防的决议和指示,对全面强有力的军队建设和清正廉洁的军队党组织建设实行直接领导。通过提升党务工作和政治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各项办法,中央军委为保持和增强党对军队的领导提供保障。

中央军委对实施党的指示和决议的主张、计划以及军队建设的各项办法等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定制度。中央军委指导总政治局并通过总政治局指导各级党部和政委、政治委员及政治机关系统进行党务工作和政治工作,旨在建设全面强有力且能够完成一切任务的军队。

如此一来,70年来,通过不断补充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机制,党在任何情况和任何历史阶段中都能确保其对军队的领导地位。这也是越南军队成长、战斗并取得胜利的决定性因素。70年来,军队始终无愧为党、祖国和人民尖锐的暴力革命工具和忠诚的政治力量;保持工人阶级本质,是一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人民的军队,谱写了立下显赫战功、挫败一切侵略敌人的决战决胜传统,无愧为英勇民族的英勇军队。

在新的革命条件下,面对除了主要的有利因素之外仍有许多复杂变化的世界、地区和国内形势,中央军委、国防部和各级党委、指挥员认真履行了党和国家的领导、指导,集中全面、有重心、有重点地进行领导和指导并出色完成既定目标和任务。

所取得的突出结果是,主动为党和国家策划军事国防、保卫祖国路线和战略提供参谋;评估、预测和正确处理各种情况,避免陷入被动状态,特别是在捍卫海上主权、牢牢捍卫祖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事业中;落实好国防外交工作,有助于确保有利于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政治稳定及和平环境。领导建设政治强有力、综合质量和战斗力得以提升的军队。

军队一直积极参与协助民众扶贫减贫、克服战争及自然灾害后果、建设强大的地方政治基础及牢不可破的民心阵势,受到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军队党部的建设工作在领导力和战斗力上发生了重要转变,干部、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绝对忠于党、祖国和人民、随时接受并完成一切任务。军队也始终肯定作为人民群众心目中可靠力量的地位。维持并弘扬胡伯伯部队的形象。

在当前情况下,为了继续维护并增强党对军队的领导以及确保军队始终保持革命本质、战斗目标和理想、最好地完成建国卫国任务,应重视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首先,要统一以下认识:在任何条件和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越南共产党对越南人民军在各方面的绝对、直接领导原则,完善并提高党的领导质量是党在一切情况下牢牢掌握军队的决定性因素。党不仅提出军事路线、确定国家军事和国防实力发展方向、制定战斗目标和理想以及提高军队党委战斗力的主张和措施,而且还领导组织落实革命军队正规化、精锐化和逐步现代化建设的观点和路线。

越南共产党,而经常且直接的是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决定关于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和组织等各方面建设的基本问题,旨在建设一支始终绝对忠于党、祖国和人民,尽心尽力为民服务的军队,使之成为同全民一起牢牢捍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和参与国家建设的核心力量。国家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军队实施统一管理。

军队党部、中央军委和军中各级党组织应经常深入贯彻并认真落实党的军事、国防和保卫祖国的观点和路线,同时做好为党、国家在军事、国防领域上的参谋职能,有效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建设人民武装力量、建设牢不可破的全民国防事业、全民国防阵势与人民安全阵势的决议和指示,提高军队的综合质量和战斗力。同时保持并落实好各方面绝对、直接领导原则,确保军队的一切领导权始终非党莫属。

越南共产党就是唯一领导越南人民军的组织。党对军队的领导权不可能分割给任何个人或其他政治力量。国家在越南共产党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对军队进行统一严格管理,并通过法律对社会进行管理。因此,增强国家对军队的管理被置于增强党对军队在各方面领导的有机联系之中。

军队党部应继续贯彻并有效落实越共九届中央政治局的51号决议、十一届中央政治局的49号规定、十一届中央书记处的50号规定、中央军事党委(现为中央军委)的513号决议。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中央军委的指导,同时研究、借鉴中央政治局51号决议实施过程中总结出的经验吸取教训,确保党领导军队机制顺利运作并达到良好效果。

第二,不断提高军队党部的全面领导力和高度战斗力,提高党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效率。首先,应继续革新和提升思想工作的战斗性和效果性,不断巩固党在军队的思想阵地,保障军队始终忠于党、祖国和人民;坚定党的目标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建设的革新事业并在一切困难和挑战面前坚强不屈;确保军队真正成反驳错误观点,保护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党的路线和主张、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核心力量。

集中健全组织系统,提高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能力、水平、战斗力和活跃性以及干部、党员队伍质量。各级党委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与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视制定和实施重点工作的办公制度和领导机制,积极革新和提高党务活动质量,提升战斗性,加强每个党组织和单位中的团结一致;针对每个组织的任务要求和实际情况主动开展落实每个任期的检查、监督计划。加强干部工作,朝着数量与结构相结合的方向建设干部队伍,对干部进行合理安排,提升干部队伍质量。

第三,应增强和提升国家对军队的管理效率。国家在将党有关军事、国防、保卫祖国、建设武装力量的路线和决议体制化为法律、政策和计划的基础上对军队进行管理,同时应对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行政机构的组织和运作进行改进。调整政府、国防部、各部委及部级机构、政府下属机构和地方的职能、任务、权限,使之符合军队行政管理要求。整顿军中各机关、单位的工作方式和作风,明确各军队单位领导、管理、指挥组织机构的工作原则及运行协调机制。

加强党在各方面的绝对和直接领导与加强国家对军队的统一管理是两个关键问题,两者息息相关并对军队“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党和国家应补充、发展和完善对军队的领导路线及管理机制和政策,注重建设廉政的军队党组织系统并同建设与巩固全面强有力的军队各级单位指挥系统相结合,满足新形势下军事、国防工作领导、指导和管理以及建军卫国等要求。

第四,应加大斗争力度,挫败敌对势力关于 “军队非政治化”乃至“和平演变”的阴谋和活动。“军队非政治化” 其实是敌对势力极为阴险的手段,试图破坏我国革命事业、促使军队脱离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不再是党和国家尖锐的暴力工具和可靠的政治力量。20世纪90年代前苏联和东欧各国的教训对今天的我们还大有意义。

军队所有干部、党员、战士需要充分深刻认识到,越南军队是置于党严格领导之下的革命军队,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人民利益战斗的军队。军队战斗目标就是为了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为了人民温饱、自由、幸福的生活,这也是越南共产党的目标和理想。在此基础上,每个军人应保持高度警惕,主动、敏锐且坚决挫败各敌对势力有关“军队非政治化”的一切阴谋、手段,按照党的观点和路线以及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清醒及时处理实际活动中发生的复杂情况,决不让敌人利用。

目前加强党对军队领导的关键问题是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建设清正廉洁的军队党部,不断提高其领导力和战斗力,使之能够满足任务的需求。特别是要毫不松懈、坚决落实好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决议并同学习和实践胡志明道德榜样相结合;坚决同信念动摇、信心下降、思想政治模糊、失去警惕、道德和生活作风腐化变质、机会主义、实用主义、个人主义、违反国法军纪等现象作斗争。

革新和增强民运工作,有助于巩固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和党、军队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民心阵势”,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国家和军队的信心。集中提高政治机关系统、政治干部特别是军中政委、政治委员队伍的组织和运行质量,做好领导、指导、参谋、指引党务工作、政治工作等作用。 

落实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打造健康的文化环境,制止各种从外部渗入和影响部队弊端、消极现象,办好各种文化、文艺、体育活动,创造精神文化生活中的积极转变,排除道德和生活作风的消极行为,有助于保持“胡伯伯部队”的美好品质。发挥信息宣传、新闻、出版等工作的作用,严格把握军队的革命任务,遵循党的政治方向、观点和路线,积极同敌对势力的错误观点作斗争。

为英勇的越南人民军70年的辉煌传统感到自豪,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始终深信并希望越南人民军继续弘扬“胡伯伯部队”的美好品德,努力奋斗与锻炼,致力于越南人民军“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和逐步现代化”建设,为胜利实现越南社会主义祖国建设和卫国事业作出贡献,无愧为党、国家和人民的可靠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