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国家行政改革 满足民主专业现代化高效的行政体系建设要求

范氏清茶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内务部部长、政府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02:52, 30-01-2024

(共产主义杂志)近年来,越南行政改革取得了较为全面、突出的成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强劲动力,为提高中央到地方的国家行政机构运作效能和效率、提升国际地位和竞争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继续推进国家行政改革,建设民主、专业、现代化、高效的行政体系,是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的迫切要求。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范明正出席国家机关干部、公务员和职员数据库揭牌仪式 _图源:越通社

党关于国家行政改革的主张观点和政府的部署,建设民主专业现代化高效的行政体系满足要求

越南共产党形成建设民主、专业、现代化、精简、高效、具备发展扶持能力、廉洁、为人民服务的行政体系的政策和观点,是始于1986年越共六大的国家全面革新路线中不断探索、创新思维的过程。经过历次党代会,国家行政改革始终被明确为一贯的政策,体现了党在领导国家组织和运作中的战略眼光。 在国家发展的各个阶段,党和国家根据发展和融入国际进程的要求,都有具体举措来改革和创新国家行政体系。在此过程中,党颁布了许多关于行政改革的重要专题决议(1,为指导建设适应加大融入国际力度的背景下国家发展要求的国家行政体系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

特别是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提出了到2030年国家发展方向,即“建设和完善廉洁、强大、精简、高效、为人民服务、服务国家发展的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 在此基础上,《2021-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了3个战略突破口(3,其中包括建设高效、扶持发展的国家管理体系的两个重要部署,分别是:1-继续完善和提高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质量,使之充分、同步、现代化、与国际接轨,以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为重点,特别是土地使用权、科技等市场。创新国家治理,使之走向现代化,特别是发展管理和社会管理。建设精简高效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机构;推行简政放权,确保统一管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责任感;2-继续全面开发人力资源……注重培养高素质人力资源,发现和培养人才;出台完善的政策来吸引和重用国内外人才和专家。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专业、敬业奉献、为人民服务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公务员队伍。最近,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多项专题决议(4,这是政府出台行动计划并部署实施到2030年、展望2045年越南国家行政改革工作的重要政治导向。

贯彻落实党的行政改革主张和路线,政府和政府总理颁布各种综合性、全面性、同步性或专题性的行政改革方案和计划,突出重点并狠抓指导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落实(5。这些计划具体化了党的主张和路线,继续肯定了政府建设民主、专业、现代化、高效的行政体系的决心。在实施行政改革总体方案的过程中,在各个具体时期,政府和政府总理多次印发专题决议、决定和指示来部署各重点、紧迫领域行政改革任务,例如改革行政手续,改善投资营商环境,提升国家竞争力,改革行政机构,改革公务和公务员制度,发展电子政务、数字政府等。在此基础上,行政改革从中央到地方行政体系所有领域全面同步推进,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为在国际融入不断深入推进、逐步建立健全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行政改革成果有助于建设民主专业现代化高效的行政体系

第一,近年来,体制改革被确定为改革重点、国家发展三大战略突破口之一,逐步把党关于基本按照一个现代化且与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的普遍标准同步建成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观点进行具体化。着力建立和健全关于行政组织机构、公职人员、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的体制。 据此,颁布了大量法律、法规实施指导文件;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颁布质量日益提高,保证了法律体系的同步统一。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宪法》施行以来,在建设和完善法律体系、组织实施法律方面的体制改革取得了具体成效,为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制度体系、建设中央到基层顺畅、廉洁、强大、精简、现代化、高效的国家行政机关系统作出重要贡献。

第二,多年来,行政手续改革被确定为关键突破口,并在各级行政机关朝着简化、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开放环境、保障人民的合法利益和当家作主权利的方向大力推行。实施行政手续简化计划,削减营商条件和专门检查活动,简政放权初步取得不少积极成效。行政手续定期得到核查、简化、评估影响、规范;并进行公开、公示。实行不分行政区划的数字化办事一站式机制创新已初见成效。 据此,63个地方中的53个已合并省市级公共服务门户与电子一站式信息系统。唯一办理行政手续的信息系统,同时提供并集成众多智能实用程序,帮助越来越快速、便捷地接收文件和办理行政手续。多个行政手续改革项目提出并实施,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手续改革与电子政务建设同步联动的内容,也为民众和企业与国家行政机关打交道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第三,贯彻党的主张、路线和国家政策、法律,国家行政组织机构改革得到同步有力实施,以梳理、巩固职能、任务、组织机构,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简政放权,精简编制,实行公立事业单位自主自负责任机制等内容为重点。巩固政府组织架构,组建管理多部门、多领域的部委,按照明确职责分工的方向,大力开展部委、部级机构职能和内部组织的梳理和调整,按照现代治理模式创新政府直属机关的组织和运行,落实自主、自负责任机制。 通过实践,政府的行政组织机构,下届比上届更加精简、合理; 省、县两级人民委员会专门机构的数量经过不同政府任期逐渐减少。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公立事业单位的组织设置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6。 可以说,组织机构的梳理和重组有助于克服重叠的情况,消除中间层次,确保遵守专门法律的规定和政府的分工。各级人民委员会和省、县两级专门机构的设置和整合,基本符合规定,初步考虑到农村、城市和海岛地区行政单位的特点。根据国会决议,许多新内容已经并正在实施,例如在河内市试点城市政府组织模式;关于试点城市政府模式和发展岘港市的一些特殊机制和政策; 关于重组胡志明市县级、乡级行政单位并成立胡志明市下辖的守德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人员精简、冗员安置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四,干部、公务员、职员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始终是党和国家关心的问题。关于公务、公务员、职员的制度在《干部、公务员法》《职员法》的基础上得到补充、完善和创新。干部、公务员、职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基本严格执行;逐步实施了公务员的分工符合岗位职责和能力框架相对应的职务岗位和公务员等级标准。 一些改革创新内容已初步取得成效,如公务员选拔考试应用了信息技术;吸引人才到国家机构供职;领导和管理职位任命的竞争性考试。 干部、公务员、职员考核评价工作迎来创新;按要求核查并削减各类培训证书。国家干部、公务员、职员数据库系统已开通运行。

第五,公共财政领域的体制、政策和法律,如公共债务管理、企业股份制改革、财务和预算管理、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等方面有许多明显的变化。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培训、卫生等领域社会化政策的落实,助力逐步提高运作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享受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为提高人民群众教育、医疗服务质量做出贡献。实行行政机关财务机制,公立事业单位履行任务、组织机构、编制、财务等方面的自主、自负责任机制,公立科技组织自主、自负责任机制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六,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发展机制和政策逐步完善,有助于建设现代化、高效的行政体系。国家数据库、专业数据库、国家文件互通轴、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政府会务和工作处理服务信息系统等建设有效实施,形成了服务于政府领导和管理的数据库。同时,为民众、组织和企业办理行政手续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国家机构管理效能和效率。各部委和地方重点推动投资,升级技术基础设施,部署众多软件、数据库、平台和应用程序建设。公共服务在线提供持续改善,2022年,符合四级在线提供条件的公共服务比例达到100%,比2021年提高4个百分点;网上办理行政手续的档案占行政手续档案总数的比例达到52.8%,比2021年增长17.5%;根据六号项目基本完成了25项基本公共服务中的21项在电子环境下实施并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集成和提供。

第七,政府、政府总理和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定期对话、听取民众和企业界的反馈和建议。这表明了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设充满活力、负责任的行政体系的决心。监督和评估行政改革的工具,例如行政改革指数(PAR Index)、个人和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服务的满意度指数(SIPAS)等;衡量民众对公共医疗、教育等服务的满意度的指标已经实施,从而明确体现了建设民主、服务、造福人民和社会的行政体系的精神。

可见,近年来,行政改革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行政体系运行发生了积极变化,但仍存在一定短板需要解决。 一些领域组织实施法律不够严格高效;行政手续改革还没有真正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行政机构设置仍然繁琐、多层级、效率低下;一些地方干部、公务员素质参差不齐,甚至薄弱;部分干部、公务员、职员在处理有关组织和民众的事务时未尽职尽责,出现刁难、消极行为;各部委、地方之间电子政务、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的建设还不同步。这些短板需要在今后一个时期行政改革实施过程中继续深入研究并有力、彻底解决,满足2021-2030年时期行政改革各项具体内容的要求和目标。

推进国家行政改革 建设民主专业现代化高效行政体系的若干举措

为实现党的十三大决议提出的发展愿景和重要目标:“到纪念建党100周年的2030年:成为工业现代化的中等偏上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到纪念越南民主共和国,即现在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100周年的2045年:成为高收入的发达国家”(7,关于建设民主专业现代化高效行政体系的目标,需要得到综合全面考虑,从总结理论和实践,到提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融入要求的方向、任务和举措。 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行政改革,认真有效落实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关于新时期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议;需要统一整个政治体系对行政改革的认识和行动。 据此,继续实施以下若干举措:

一是加强党对行政改革的领导。 党对行政改革工作的领导,表现于决定行政改革的重大目标、观点、主张和举措,领导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党组织、干部、党员对行政改革工作的深刻认识和统一行动以及民众、社会的共识和支持。 加强领导、检查、督导、总结、及时纠正党关于行政改革工作的主张、决议落实工作。各级党委领导国家机关制定行政改革计划和方案,通过行政改革结果来审查、评价、任用干部和党员。 继续创新政府、政府总理、各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构履行职能、任务和实施行政改革工作的工作方法、指导和调控。严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纪律和规矩,推动2021-2030年国家行政改革总体规划的实施; 以年度行政改革成果作为考核机关、单位运行质量的标准; 提高机关、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质量; 重视结合行政改革结果和成效进行竞赛、奖励工作。

第二,构建民主、公正、人文、完备、及时、同步、统一、公开、透明、稳定、可行、易于获取、能够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以民众、组织、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为中心、驱动改革创新的法律体系。着力完善各领域法律体系,重点是完善关于国家机构和政治体系的组织和运行,发扬民主,保障和维护人权和公民权利,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等的制度和法律。注重法律文件体系建设质量,营造平等、开放、便捷的法律环境,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鼓励各经济成分创新和良性竞争。

第三,推进行政手续改革有助于在经济深度广泛融入国际的背景下推动国家行政机构公共服务提供活动提质增效。简化行政手续,减少给群众和企业带来麻烦、阻碍良性竞争的不必要手续;加强对行政手续流程、规定、经营条件的梳理、削减,在以群众和企业为改革中心的基础上确保务实高效,同时有效运用在线公共服务。重点优先安排资源,推动行政手续档案和受理结果数字化。出台具体方案来提高六号项目框架下25项涉民必要公共服务落实成效。不断创新并提高“一站式”机制落实质量和效率。

第四,继续朝着精简高效的方向创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组织运作方式,朝着多部门、多领域、数量合理的方向设置中央部委和地方专门机构。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作为国会执行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界定政府和政府总理的职权。创新国家治理,使之现代化、高效、聚焦发展管理;确保《宪法》和法律至上,增强透明度、问责制和民众参与。 健全适合城市、农村、山区、海岛和特别行政经济单位等区域特点的地方政权组织; 一些地方适当减少政府层级;结合各地区、各经济区的发展要求,构建符合地域特点的地方政权治理模式。 推动科学合理的简政放权,强化责任,确保各地方、各部委实施法律的资源和能力。继续推进公立事业单位改革、重组,使之精简并确保运行质量和效率。将不属于行政体系职能的职能和工作内容向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公共服务事业组织、私人部门的组织和企业转移,使之承担更多任务,实现社会化。

第五,不断完善透明、负责、公平、诚信的公务体系的制度和政策。建设一支精于专业知识、具有革命道德、勤俭廉正、大公无私的专业干部、公务员、职员队伍。 健全职称标准、工作岗位、业务标准以及基于具体绩效和民众、企业满意度等履职结果的干部、公务员、职员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数字化转型,建设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服务于基于履职结果的公务员考评工作。严格干部、公务员、职员执行任务和公务过程中的行政纪律和规矩。在倾听、实事求是、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组织服务的精神指引下提高干部、公务员和职员队伍服务人民的质量;同时筛选、及时更换那些未完成任务,违反法律、纪律、公务道德、职业道德,失去公信力的人。

第六,按照政府的路线图,推动国家数字化转型的实施,建设电子政务,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迈进,确保突出重点,适合各部门、单位和地方实际情况。特别是抓紧完善服务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发展的制度和法律体系。集中资源投入基础设施系统、数字平台、国家数据库、行业数据库、地方数据库同步互联建设发展。开发开放数据、数据库和数字平台,确保全国和各地统一配套使用。 扩大、发展和提高向民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公共服务的效率。开发信息系统,为政府和政府总理的指导和管理服务。开发专门业务的应用和服务,为内部提供服务并与部委、地方内外信息系统对接、共享数据;针对民众和企业的应用和服务,确保每个人清楚地看到并享受数字化转型的具体成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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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共中央委员会2007年8月1日“关于推进行政改革,提高国家机构管理效能和效率”的第17-NQ/TW号决议;2012年1月16日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的第12-NQ/TW号决议;2016年10月30日“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防止和消除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的腐化变质和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的第04-NQ/TW号决议和其他一些重要决议,例如越共中央委员会2017年10月25日“关于继续创新和安排精简高效的政治体系的组织机构若干问题”的第18-NQ/TW号决议,2017年10月25“关于继续创新公立事业单位组织和管理体系、优化运行质量和效率”的第19-NQ/TW号决议;2018年5月19日“关于着力建设具备品质、能力和威望的,肩负起任务的各级干部,特别是战略级干部队伍”的第26-NQ/TW号决议,2018年5月21日“关于干部、公务员、职员、武装力量和企业员工工资政策改革”的第27-NQ/TW号决议,2018年5月23日“关于社会保险政策改革”的第28-NQ/TW号决议等

(2)(3)越共十三大文件: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2021 年,河内,第一册,第118、220-221页

(4)越共中央委员会2022年11月9日“关于新时期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第27-NQ/TW号决议,2022年11月17日“关于新时期继续创新党对政治体系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第28-NQ/TW号决议

(5)1994年5月4日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处理公民和组织事务中的行政手续”的第38/CP号决议;政府总理2001年9月17日第136/2001/QĐ-TTg号决定中所示的《国家行政改革总体方案(2001-2010年)》, 政府2011年11月8日第30c/NQ-CP号决议所示的《国家行政改革总体方案(2011-2020年)》和政府2021年7月15日第76/NQ-CP号决议所示的《国家行政改革总体方案(2021-2030年)》

(6)在中央部委,调整后减少了不符合设置条件的17个总局及总局级机构;减少8个局(隶属于总局、部委);减少145个司级单位(隶属于总局、部委)。在地方,截至目前,63个省市减少了2159个处级单位。 在公立事业单位重组方面,截至目前,全国共减少公立事业单位7469个(相当于2016年的13.5%)。根据国会决议对县级、乡级行政单位的调整继续取得积极成果,2019-2021年期间减少了8个县级行政单位(从713个减少到705个)和561个乡级行政单位(从 11160 个减少到10599 个)

(7)越共十三大文件:同上,第一册,第112页

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23 年 8 月第 1019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