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河内城市规划和现代化建设质量提升与经济可持续发展

丁进勇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市国会代表团团长
03:37, 04-01-2023

(共产主义杂志)城市规划、规划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一向被河内市委确定为一项战略任务,不仅有助于保护千年历史文化价值,而且还为促进首都变得日益富饶、美丽、文明、现代化注入动力。这也是2020-2025年任期河内市党部的五大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之一。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范明正,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丁进勇视察城铁呠—河内站线项目施工进度 ——图源:资料图

首都河内规划工作概览

历经100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文化厚重且拥有极其丰富多彩的遗产宝库的升龙-河内一直是全国的文化中心。文化、文献和历史不仅是河内的核心价值,而且是促进发展的巨大内生资源和潜力。

激发意志,发扬千年文献传统、英雄主义和全民大团结力量,促进河内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也是越共河内市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和任务。

2022年5月5日,阮富仲总书记签发了中央政治局“关于至2030年、展望2045年首都河内发展方向和任务”的第15-NQ/TW号决议。该决议的目标是在调集综合力量中创造突破步伐,有效挖掘首都的潜力和优势,结合国内外资源,把首都建设和发展成为真正的国家政治行政中心、祖国的心脏;经济、文化、教育培训、科学技术和国际交往的主要中心;将首都河内建设成为一个智慧、现代化、绿色、清洁、美丽和安全,快速可持续发展,产生辐射效应来驱动红河平原地区、北部重点经济区和全国共同发展的城市。

该决议明确指出:“发展‘文献-文明-现代化’的首都河内是基于‘全国为了河内,河内为了全国’的精神,建国护国战略中特别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党、全民、全军及整个政治体系的责任和义务;是首都河内党部、政府和人民的首要任务”。

这些是本着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充分发挥带有首都特色的潜力、优势、历史文化价值,维护和发展千年文献首都、“和平之城”、“创新之城”等称号的原则,开展河内城市规划、规划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任务的主要和重要依据。

2011年7月26日,政府总理颁布了“关于批准至2030年、展望2050年首都河内建设总体规划”的第1259/QĐ-TTg号决定,其中提出如下方向:促进首都河内按城市群模式发展,包括中心城区(历史内城、扩建内城、红河以北城市链、四环以东城市链、红河沿岸走廊、锐江绿环和绿楔)、五个卫星城市和各个镇子,其通过与区域和国家交通网络连接的环路与径向轴相结合的交通网络实现互联互通。中心城区与卫星城市之间由一条绿色走廊(占全市自然面积的70%)隔开。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旨在建设并促进首都河内可持续发展,具有同步和现代化的技术和基础设施系统,朝着实现区域、国家和国际互联的方向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历史遗迹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及国防安全保障之间和谐发展;成为在国内、地区和国际上活跃、高效和极具竞争力,拥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高品质的娱乐环境和便利的投资商机的城市。

细化“至2030年、展望2050年首都河内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政府总理在2016年5月6日第768/QD-TTg号决定中批准的“至2030年、展望2050年首都河内建设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河内市委和市人委会已着力指导、部署有关规划的工作。截至目前,各项规划已获批,计划基本全部出台;总体规划覆盖率达97.73%,分区规划达100%,完成35/35个分区规划图,为实施详细规划和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城市、土地、投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投资工作提供依据。

为按照既定目标建设和发展首都河内,在本届任期内,河内市委颁布了开展落实2020-2025年任期越共河内市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决议的10项本届任期工作计划(其中,城市规划与发展领域有:2021年3月17日颁布“关于2021-2025年阶段河内市城市美化、城市发展及城市经济”的第03-CTr/TU号计划;2021年3月17日颁布“关于2021-2025年阶段河内市力推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的效力和效率;主动防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第05-CTr/TU号计划);同时,河内市委常委会2022年3月2日颁布“关于加强对河内市规划、规划管理、城市管理工作和建设秩序的领导和指导”的第14-CT/TU号指示。

在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府的关心领导、指导以及全国的关注下,实施“至2030年、展望2050年首都河内建设总体规划”10多年后,推动城市发展投入、多元化调集各种社会资源参与投入城市发展,使得河内市容市貌焕然一新。规划、空间开发、技术设施建设得到特别注重,尤其是环道系统、径向轴、公路桥梁,助力提高了公共客运和社会设施的能力。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和现代化,民众的住房问题得到改善。

除了所取得的结果外,河内市清楚地认识到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挑战。那是,尚未明确管理、运行和协调联动机制来凸显红河平原地区、北部重点经济区和全国的中心、增长与发展动力的作用;城镇化速度尚未达到设定的目标(与58%-60%的目标相比,目前仅达49.3%),人口规模超过了预测的上限,对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人口管控和内城人口疏解造成困难。规划、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建设、城市、交通安全秩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仍然存在短板;交通设施尚未跟上城镇化速度;城市设施系统的同步性仍然不高;城市发展尚未全面。中央政治局2022年5月5日“关于至2030年、展望2045年首都河内发展方向和任务”的第15-NQ/TW号决议也指出了上述短板,必须采取解决方案来促进首都朝着中央政治局决议所提出的方向可持续发展。

统筹河内城市规划和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为了按照第15-NQ/TW号决议所示的指导观点、目标及方向建设和发展“文献—文明—现代化”的首都河内,河内须继续根据越共河内市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中央和本市计划和指示有效实施10项工作计划。特别是中央政治局2022年1月24日颁布“关于至2030年、展望2045年越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发展”的第06-NQ/TW号决议;河内市委2021年3月17日“关于2021-2025年阶段河内市城市美化、城市发展及城市经济”的第03-CTr/TU号计划;河内市委2021年3月17日“关于2021-2025年阶段河内市力推规划和规划管理;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的效力和效率;主动防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第05-CTr/TU号计划;河内市委常委会2022年3月2日“关于加强对河内市规划、规划管理、城市管理工作和建设秩序的领导和指导”的第14-CT/TU号指示,旨在继承和发扬各项成果,克服薄弱环节和短板,着力推进与城市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规划工作,将其与首都地区与全国城市系统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有关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

第一,继续建议完善体制和政策,为城市化进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工作提供便利,特别是建议对《首都法》进行根本性的全面修改补充,以加强权力下放,为首都河内主动处理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制定突破性政策、彻底放权来解决与经济、社会、规划、城市发展有关的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加快实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第二,继续推动提升规划和规划管理、投资建设的质量,为促进首都发展注入新动力,为推动首都地区、红河平原地区其他省市和全国发展贡献力量,加强居民管理工作;有计划地部署重点工作和项目,重点是2021-2030年阶段、展望2050年首都河内规划,至2030年、展望2050年首都河内建设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将其与至2030年、展望2050年河内市城市发展计划相结合。

第三,集中资源全面、现代化、有效地发展和升级首都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系统。优先建设现代化、快速同步发展的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系统,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代表性工程、建筑空间、独特景观。发展连接卫星城市、连接区内和区间的线路(如建设、升级改造、完善径向线和环道:甲一号国道、六号国道、一号环道、二号环道、2.5号环道、三号环道、3.5号环道、四号环道、五号环道等;建设城市轻轨、横跨红河的大桥等)。特别是,河内将着力投资建设首都地区四号环道,将此视为重点和优先的任务,以便着力领导解决首都河内当前的基本问题,为发展中心城区和卫星城市注入新动力;扩大河内的发展空间,助力吸引市民从中心区向外迁移,从而远程地进行交通引导和分流,疏解当前道路系统的交通压力,促进地区互联,为地区内辐射、对接和同步发展经济社会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着力形成一些新的增长极,逐步完善首都发展构架模式,形成包括首都直属市镇、卫星城市,沿着环道、区内和区间连接干道、轻轨线路建成的城区在内的城市群,以发挥平衡与减压的作用,减轻中心城区负荷,使人口向周边城区疏解;研究在北部地区(包括朔山、麋泠、东英等县)建设“首都直属城市”发展模式,确保与北部地区两个相邻城市(隶属永福、北宁两省)互联,根据首都地区规划方向形成“三个中心的中心”—区域经济发展的三个动力集群(河内—永福—北宁);西部地区的城市(和乐城区与春梅城区连接)形成以发展科学技术、教育培训和其他高档服务为导向,与西北地区各省连接的功能性城区。

第五,着力促进各县升级为区,力争至2025年有3至5个县升级为区;至2030年,再有1至2个县升级为区。研究扩建、升级改造内排国际机场,另建一座国际机场(拟在首都南部地区),满足门户交通需求,发展首都地区和北部地区。

有关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第四次工业革命背景下各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当前世界政治、经济、社会形势,2021-2030十年经济发展战略的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张和方向;河内城市的特点特征以及首都经济发展的总体方向,河内城市经济朝着“快速、高效、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是贯穿着河内城市经济管理和运行过程中的主导方向。为实现上述主要发展方向,河内经济增长须基于以下具体方向的结合:

—基于朝着大力发展清洁、安全、善待环境产业和领域的方向加快城市经济结构转型;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循环经济、体育、旅游和竞争力强的服务业实现绿色清洁增长。

—基于知识经济,充分利用科技成果,提高改革创新能力来促进经济增长。

—基于按照城市链条以及城市经济与周边农村经济连接的智慧城市系统促进经济增长。

—将广度增长(与城镇化、土地面积和城市人口规模扩大相结合)与深度增长(基于提高城市质量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与城市服务中合理、节约、有效开发利用各种输入性资源的能力)相结合。

—2021-2030年阶段河内城市经济发展的核心产业和领域包括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旅游、房地产、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金融-银行服务、证券、邮政电信、法律咨询、教育培训、科学技术、医疗卫生、支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开发等。

为使首都河内本着第15-NQ/TW号决议的精神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发挥首都的作用和地位,须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快根据2017年《规划法》编制国家级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完成进度,为河内市根据《城市规划法》、《建筑法》的规定组织编制和调整城乡规划提供依据。同时,研究相关措施来提请国会允许直辖市只制定一项省级规划,避免重叠混淆和资源浪费(目前,河内市要制定两项首都级规划,即根据2017年《规划法》规定制定的2021-2030年阶段、展望2050年首都河内规划以及根据2009年《城市规划法》和2014年颁布、2020年修改补充的《建筑法》规定制定的至2030年、展望2050年首都河内建设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类似于部分直辖市正在实施的)。

第二,2014年颁布、2020年修改补充的《建筑法》就功能区和农村地区建设规划提出规定,2009年《城市规划法》就城市规划提出规定,其内容重叠并缺乏一致性,因而建议指导研究将这两项内容合并为一部法律,即《城乡规划法》,以确保一致性和同步性;考虑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门的土地使用规划地图统一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同时,在2017年《规划法》的修改补充过程中,须保证一致性和同步性(可考虑将上述法律合并为一部规划法的方案)。研究制定《城市管理与发展法》,为管理和促进发展提供重要的机制和法律依据,这符合中央政治局2022年1月24日第06-NQ/TW号决议提出的方向及实践,逐渐克服和减少当前所存在的短板。

第三,研究制定有关投资的新法规、新机制和新政策(包括研究对过去有关以建设-转让(BT)形式开展的投资项目的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加以完善,补充相关机制和政策),并将之与有关规划、投资、土地、住房、城市发展管理、建设、招投标等法律规定调整补充规范相结合,为顺利开展技术设施、社会设施、经济设施框架项目提供具有突破性和适用性的法律依据,促进城市和城市经济发展。

第四,河内首都地区各省市制定有利于区域互联的优先投资计划和项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框架设施发展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照政府总理所批准有关河内首都地区规划的方向实现同步互联互通(四环、五环等)。(完)

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22年10月第99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