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按照胡志明思想实现全民族大团结

阮世忠
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咨询专家
08:15, 04-09-2025

(共产主义杂志)全民族大团结是越南共产党贯穿始末的一贯思想,也贯穿了胡志明主席的革命生涯。自建党以来,越南共产党始终遵循胡志明主席的嘱托,致力于领导和促进全民族大团结的力量,为争取独立的斗争事业以及当前越南社会主义祖国的革新、建设和保卫进程一个个伟大成就和辉煌里程碑做出贡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梁强出席2025年“祖国各地春色”活动 _图源:bvhttdl.gov.vn

胡志明关于全民族大团结的思想

1942年2月1日,胡志明主席在《应该学习我们的历史》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历史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的人民团结一心,我们的国家就能独立自由;反之,只要我们的人民不团结,就会被外国侵略”(1。在1945年8月的《号召总起义的公开信》中,他写道:“只有团结才能有力量,有了力量才能赢得独立和自由”(2。作为党的创立者、领导者和训练者,胡志明主席始终强调党内团结与严格纪律的重要性。他强调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团结是党的力量。紧密团结和严格纪律,二者不可分割。严格纪律确保全党和全民的思想一致和行动统一”(3。1955年3月12日,在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第七次扩大会议的闭幕致辞中,胡志明主席提到领导干部之间的紧密团结:“今天,党内团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特别是领导干部之间的紧密团结”……“为了实现党内紧密团结,必须统一思想,扩大内部民主,扩大自我批评和批评”(4。凭借丰富的革命活动过程带来的经验及敏锐理论和远见卓识,胡志明主席将团结问题提炼成一种哲理、一种科学真理:“团结,团结,大团结,成功,成功,大成功”(5

在逝世前,胡志明主席在其遗嘱中向全党和全民留下了神圣的嘱托:“团结是我们党、我国人民的极其宝贵的传统。从中央到各个支部的同志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地维护党的团结一致”(6

领会胡志明主席的思想,越南共产党制定了许多方针政策来建设和实现全民族大团结。正是由于紧密的团结,自建党以来,越南共产党带领人民战胜了所有侵略敌人,并在政治、社会经济、国防、安全和外交等领域取得了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成就。

新时代继续推进全民族大团结的若干主要举措

新时代带来了诸多机遇和优势,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困难和挑战。第四次工业革命持续快速发展,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工智能、机器人、云计算、卫星互联网、区块链等科技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许多国家都在大力推进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和能源转型。

旨在提高效率、效能和效益的政治体系组织机构精简、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等革命,为国家成功实现建党百年、越南民主共和国(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国百年目标开辟了广阔前景。在国内和国际的新背景下,党的领导将对全民族大团结建设事业产生深远影响。为在新时期继续推进民族团结,必须加强落实以下任务和措施:

首先,各级党委、党组织要继续切实贯彻落实越共十三届八中全会2023年11月24日“关于继续发扬全民族大团结传统和力量,建设日益繁荣幸福的国家”的第43-NQ/TW号决议。

第43-NQ/TW号决议阐明了党的科学辩证观点,明确指出全民族大团结是宝贵的传统,是党的一贯而重要的战略路线,是祖国建设和保卫事业取得胜利的巨大力量源泉和决定性因素。同时,第43-NQ/TW号决议明确列出了全党全民要落实的7组主要任务和措施,具体包括:1-提高各级党委、党组织、政治体系和人民对弘扬全民族大团结传统和力量的地位和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感;2-完善全民族大团结政策和方针,激发国家发展的意志和愿望;3-推行党的建设和整顿,使之廉洁强大,加强党内团结,保持党在建设和弘扬全民族大团结传统和力量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4-提高国家在弘扬全民族大团结传统和力量方面的作用、效力和效率;5-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激发人民的创造潜能;6-创新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的运作内容和方式,加强群众动员工作,调动一切资源投入国家发展;7-组织开展切实有效的各种爱国竞赛运动。

第二,本着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2017年10月25日“关于继续创新和重组精简高效的政治体系组织机构若干问题”的第18-NQ/TW号决议精神在对组织机构进行重组和精简之后,选拔、安排和任用真正有德有才的干部。

长期以来,干部工作对社会共识和内部团结有着重大影响。胡志明主席指出:“干部是一切工作的根基”(7;“诸事成功还是失败均取决于干部的优劣”(8。在以“汇聚与渴望,坚定迈入发展新时代”为主题的2025年乙巳新年媒体采访中,苏林总书记强调:“人事工作是一件大事,是重中之重,对能否成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和路线,引领国家迈入新时代,具有决定性意义”(9。在为任期自2025至2030年的各级党代会做人事筹备工作时,中央和政治局作出了严格的指导,坚决防止政治意志不坚定、对党的观点不坚持、威信下滑、破坏团结、搞政治投机、权力野心、地方主义的干部进入党委和政治体系领导和管理岗位。

第三,继续在党的组织和生活中坚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从建党至今,越南共产党始终坚定不移地运用和创造性发展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追求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革新进程,坚持贯彻党的原则来建设和牢牢捍卫越南祖国,确保党在各领域的全面统一领导。

民主集中制是党章规定的党的组织和生活的基本原则,是集中和民主两个方面有机、辩证关系的体现。正如胡志明主席所言:“集体领导是民主,个人负责是集中,集体领导和个人责任是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必须始终相辅相成”(10

从历次党代会任期和近年来革新过程中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中的实际应用,越共十三大总结出了许多经验,明确强调:“坚定不移、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提高党的领导、执政能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内和政治体系的团结,认真落实党的建设原则,不断创新党的领导方式”(11。如果没有民主讨论和辩论来选择最可行、最佳的方案,就难以形成共识;没有集中,就无法将意识转化为行动,在现实中指导解决政治任务。没有集中,党就无法成为一个战斗组织、行动组织。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了我们党在政治、思想、组织、意志和行动上的统一;这是建设和巩固党的团结的基础,使党始终保持统一、组织严密、纪律严明,克服分散、狭隘、派系、无组织的状态。在新阶段,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全党、全民、全军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追求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坚持党的革新路线;坚持党的建设原则……这是原则性问题,关乎我们制度的存亡,是我们党的坚实基础,容不得任何人动摇”(12

第四,继续在党内和全社会上切实践行民主。

胡志明主席高度重视民主践行。他指出:“践行民主是解决一切困难的万能钥匙”(13,同时又强调:“工作必须民主讨论,但注意民主必须有组织纪律”(14

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党提出了许多正确的民主政策:民为本,集中和发扬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确定民主既是国家发展的目标和动力,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贯彻落实“人民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监督、受益”的方针。

从党的六大到十三大,党的组织和生活中的民主实践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各级党代会和党的会议上,每一位党员都有权讨论、商榷和参与党的事务,批评、质询其他党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有权保留意见或将意见提交上级机关,直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组织的决议和决定经过集体讨论和表决、多数通过。党内选举,从基层到中央直属党组织,都按无记名投票的民主方式进行,不强迫、不干预。信任投票和自荐、提名程序都写入党的规定,确保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的提拔、表彰和处分,在集体讨论决定之前都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召开党的十四大之前,中央将拟提交大会的文件草案征求各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党就国家重大问题集思广益,为汇集干部、党员和人民智慧而经常采取的方式。革命实践表明,只有在党内实行广泛民主,才能在全社会推行民主;发扬民主既是建设廉洁强大的党的必要条件,也是广大干部党员的正当愿望。

在党内践行民主的同时,党也特别重视在全社会推行民主。胡志明主席曾指出:“群众的智慧和创意是无限的”(15;“只有将民主发挥到极致,才能动员人民的一切力量推进革命”(16。领会他老人家的思想,党领导国家将党的方针制度化为法律文件,以发扬人民的当家作主权利,例如颁布了《征求民意法》《申诉法》《控告法》《基层民主实施法》等。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2018年5月19日“关于着力建设具备品质、能力和威望的,肩负起任务的各级干部,特别是战略级干部队伍”的第26-NQ/TW号决议所示的干部工作五大突破口明确指出:完善干部和党员真正紧密联系人民群众、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干部队伍建设的作用的机制。近年来,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先后印发了相关决定,规定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监督和论证、为党的建设出谋划策(17;监督主要负责人、主要干部、其他干部和党员的道德和生活作风的修养和锻炼(18;规定党委主要负责人接待来访群众、与人民直接对话、处理人民的反馈和建议(19;为中央直属党委和党组织继续发挥人民在防止和遏制内部腐化变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斗争中的作用印发了框架指导文件(20。特别是,党的十三大文件明确提出要求:“继续细化‘人民知情、讨论、参与、检查、监督、受益’的方针”,“研究颁布人民参与廉洁强大的党和政治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机制”(21等。

然而,发扬民主必须与严明社会纪律和秩序、增强社会共识、突出公民责任意识齐头并进,严厉打击利用民主破坏党和国家、分裂全民族大团结的行为。

在同步有效地实施上述措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选拔和任用真正德才兼备、深受人民信赖的干部,在党的组织和生活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继续在党内和全社会切实践行民主。这样一来,国家在新时期必将实现各领域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成功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的目标,并实现胡志明主席的愿望:“团结,大团结;成功,大成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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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胡志明全集》,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1年,第三卷,第 256、595 页

(3)、(4)《胡志明全集》,同上,第九卷,第 31、368 页

(5) 《胡志明全集》,同上,第 13 卷,第 119 页

(6) 《胡志明全集》,同上,第 15 卷,第 622 页

(7)、(8) 《胡志明全集》,同上,第五卷,第309、313页

(9) 幸源:《汇聚意志与渴望,坚定迈入发展新时代》,越南人民报网,2025年1月10日,https://special.nhandan.vn/tong-bi-thu-to-lam-ky-nguyen-phat-trien-moi/index.html

(10)《胡志明全集》,同上,第五卷,第620页

(11) 越共十三大文件,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21年,第一册,第26-27页

(12) 越共十三大文件,同上,第一册,第33页

(13) 《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5卷,第325页

(14) 《胡志明全集》,同上,第十卷,第561页

(15)、(16) 《胡志明全集》,同上,第12卷,第183、376页

(17) 越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12月12日“颁布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的监督和社会论证制度”的第217-QĐ/TW号决定和2013年12月12日“颁布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参与为党政建设建言献策的规定”的第218-QĐ/TW号决定

(18)越共中央书记处2018年2月2日“关于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主要负责人、主要干部和其他干部、党员的道德和生活作风修养和锻炼”的第124-QĐ/TW号规定

(19)越共中央政治局2019年2月18日“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接待来访公民、与公民直接对话以及处理公民反馈和建议”的第11-QĐi/TW号规定

(20)越共中央书记处2017年10月3日“为中央直属党委和党组织继续发挥人民群众在防止和消除内部腐化变质和'自我演变'、'自我转化'斗争中的作用颁布框架指导文件”的第99-QĐ/TW号决定

(21)越共十三大文件,同上,第二册,第2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