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网)气候变化已经和正在是全球性紧迫问题,其对各国特别是越南等发展中国家产生强烈冲击。当前的气候变化不仅仅是环境问题,其内涵已经成为影响着政治、外交、经济、社会的因素。正因如此,在各国议程当中,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有着日益重要地位,并得以优先展开。

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图片来源:人民报网

气候变化被视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也是社会发展进程的一大阻力。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气候变化将给发展带来五种巨大风险即农业产量下降,水资源安全弱化,极端天气现象加剧尤其在沿海地区,各种生态系恶化以及疾病危机加剧。

正因如此,主动应对气候变化是意义极其重要的活动,有着重新构筑粮食、能源、水源等非传统安全结构的作用,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也以制定政策、筹集资源、合作实施等许多不同的应对措施来处理气候变化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大多数缔约方都制定了一个或多个不同形式的气候变化应对方案、计划:发达国家主张把努力放在削减导致“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而发展中国家则倾向于优先实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

作为受气候变化严重影响的国家之一,越南早就积极主动研究、制定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方案、计划,经历了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和融入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2008年之前)

为了减少气候变化的消极影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已于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获得通过。UNFCCC的最终目的是把大气中导致“温室效应”的气体浓度稳定在可防止人类对气候系统危险干预的水平。UNFCCC把世界各国分为两类:第一类缔约方是属于附件一的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即“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很大且导致气候变化的国家,第二类缔约方是不属于附件一的发展中国家。UNFCCC的原则是所有各方要为人类的共同利益而基于公正和符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基础上参与保护气候系统。

《气候变化京都议定书》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获得UNFCCC各缔约方通过。《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在承诺阶段根据具体的减排额度削减温室气体总排放量。

在国际一体化的大趋势下,越南充分认识到气候变化的冲击,并先后于1994年和2002年批准了UNFCCC和《京都议定书》。作为不属于附件一的缔约方,越南积极履行了UNFCCC和《京都议定书》的共同义务。

此外,越南在此阶段内逐步参与为气候变化相关国际组织和论坛作贡献,特别是派出各政府级谈判代表团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在历届COP结果的基础上,越南主动研究并为制定国家性的气候变化监管体系和相关政策准备各种前提。

第二阶段:制定和形成气候变化基础性体制和政策(2008年至2013年)

该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2008年3月政府颁布了第25/2008/NĐ-CP号议定。据此,自然资源环境部被确定为实施《京都议定书》和其他气候变化国际条约的国家级牵头部门,是实施《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国家级牵头部门。到2013年3月,政府在第21/2013/NĐ-CP号议定责成自然资源环境部为气候变化行政管理机关。

在此阶段,政府集中制定和形成中央到地方的气候变化相关体制和机构。截至2012年,以政府总理为主任的气候变化国家委员会挂牌成立。该委员会问世是气候变化指导调控和跨部门协调取得的进展。据此,气候变化国家委员会的职能是咨询和协助政府、政府总理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配合督导处理跨部门、跨领域的重要事务以及气候变化的国家计划、战略,指导协调实施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计划,指导和组织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实施。

为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力度,2008年12月,政府总理批准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目标计划。该计划为越南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创造了新的法律框架。据此,该计划提出了越南有关气候变化的指导性观点和原则,同时通过该计划制定了许多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和计划,包括:

第一,2009年,首次公布《越南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预案》,批准支持应对气候变化计划。

《越南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预案》的首次编制和公布更加充分生动体现了越南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通过各种极端气候现象产生的危机,从而帮助各部门、组织认真对待并将其当作制定计划、行动的依据。

支持应对气候变化计划(SP-RCC)是日本、法国和越南政府的共同倡议,其目标是以政策对话形式看待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这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开发伙伴和赞助者之间高效的应对气候变化新模式。通过SP-RCC,我们获得了国际社会提供的经验、科技和金融等丰富资源,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展开各种应对气候变化活动。

第二,2011年批准了《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该战略充分评估了气候变化对越南发展过程的危机和挑战,如各种极端天气现象、海平面上升、水源枯竭、从使用化石燃料转为使用善待环境的可再生能源、采用低碳生产方式以融入国际社会、支持越南商品强劲加入国际市场等。

面对上述危机和挑战,《战略》并没有极端化气候变化的影响,而是评价了气候变化的积极方面,从而指引如何利用气候变化带来的机遇,其中包括改变发展思维,寻求低碳排放、持久而环保的发展模式和方式,接近各种正在形成的新机制以接收发达国家的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通过成为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地球气候系统的负责任成员来提高越南在地区乃至世界的作用和地位。

第三,2012年批准《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和《关于降低导致“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的提案》。

为了落实《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逐步实现其目标和任务,政府总理颁布了针对2012年至2020年阶段的《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该阶段将展开的具体计划、提案、项目、任务,同时分解责任和具体实施路线图。

有关减排的内容: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相关项目来主动削减导致“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越南在该阶段获得CDM国际执委会(EB)承认和注册的CDM项目数量排名世界第六,获得EB签发的核证减排量(CERs)排名世界第九。较之于东南亚各国,越南相应的排名分别为第二和第一。

有关森林种植、恢复和保护项目:我们已在保护、造林和再造林上付出许多努力。再造林500万公顷项目的实施为增加森林覆盖率和森林面积带来良好结果。越南是积极参与减少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项目(REDD+)、实现森林可持续管理、保护和增加森林碳汇储量的国家之一。

第三阶段:同步实施(2013年开始)

该阶段以越共十一届七中全会2013年6月3日关于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第24-NQ/TW号决议为标志的。

这是越南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具有转折性意义的决议。决议提出了整个政治体系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观点和目标,指出气候变化带来的全球性挑战,其中越南是受其严重影响的国家;同时还指出了朝着可持续发展方向进行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各种机遇。鉴于这些机遇和挑战,该决议也为气候变化应对、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当前和长期阶段指明了方向并分工实施各项核心任务。

落实中央委员会第24-NQ/TW号决议,政府大力推动各项行动来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具体如下:

国际层面

第一,《关于气候变化的巴黎协议》。在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由政府总理率领的越南高级代表团为形成一项有关气候变化的新全球性协议展开了各种积极活动。会上,政府总理通过到2030年削减8%的导致“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以及在得到国际社会有效协助情况下可削减25%等承诺彰显了越方的努力。这是越南为同国际社会携手应对气候变化,面向有利于子孙后代的绿色清洁发展未来,有助于成功实施2015年9月在美国纽约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大政治决心。

在越南和各方共同努力下,具有历史意义的气候变化《巴黎协议》获得195国家通过。这是确定所有各方应对气候变化责任的首份全球性法律文件。该协议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越南于2015年10月31日向联合国提交国家自主贡献预案(INDC),体现了越南致力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努力。

为了履行《巴黎协议》规定的义务,2016年10月28日,政府总理签发第2053/QĐ-TTg号决定批准了《落实气候变化巴黎协议的计划》。计划的获批体现了越南实施《巴黎协议》,同国际社会携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决心。该计划包括68项优先任务,涵盖所有气候变化相关领域,紧紧围绕五大支柱,分别是减排、适应气候变化、筹集资源、建立公开透明的系统、建设和完善越南2016-2020年和2021-2030年阶段的体制和政策。

第二,共同额度机制。目前,越南正推进共同额度机制(JCM)的实施。为强化对JCM实施的行政管理,自然资源环境部制定颁布了2015年4月6日第17/2015/TT-BTNMT号文件,规定根据越日混合委员会的技术指导和越南法律规定编制和实施基于越南与日本合作框架下共同额度机制的项目。

国家层面

第一,各种减排活动。虽然越南不属于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有义务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国家,但为了保护环境和气候系统,越南政府颁布了许多减排政策,组织实施并取得可观的结果。具体如下:

——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国家体系,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指导进行了2005年和201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清单。温室气体排放源和吸收库主要在水中,属于能源、工业、农业和土地利用、用地性质变更和林业(LULUCF)等领域和过程,废物已得到评估和分类,为减少排放或吸收温室气体的活动提出建议及实施办法打下基础。

——关于JCM:越南共有4个获得日方赞助的注册项目。

——其他一些活动也正得到指导展开,如研究制定越南参与全球减排活动的路线图和方式,越南减排活动的测量、报告与核证体系(MRV)的相关规定,NAMA(国家适当减缓行动Nationally Appropriate Mitigation Action - NAMA)注册系统,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

第二,各种适应气候变化的活动。越南确定适应气候变化要有重心、重点地进行,为了应对眼下紧迫冲击和长期潜在冲击。适应气候变化要同可持续发展,确保系统性、综合性、跨部门、跨区域,性别平等,扶贫减困等相结合。

实施业已颁布的方案、战略、计划中有关适应气候变化的内容取得了以下结果:截至2014年5月,共有超过80项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法律行动得以开展制定,其中颁布的30多项政策行动集中于六项基本目标,包括强化水资源管理、沿海综合管理、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强化基础设施的抵抗力,强化行业、领域抵抗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

在制定政策的同时,政府也特别关心巩固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在此阶段内,许多旨在应对气候变化短期和长期影响的紧迫、必要项目得以优先展开,使得防灾减灾、社会保障工作初步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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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17年4月第894期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自然资源环境部部长陈红河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