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了将文化真正建设成为社会的坚实精神基础,作为保证可持续发展和牢牢保卫祖国的重要内生力量这一目标。在实施该目标过程中,把文化产业发展与与文化服务和产品市场建设和完善结合起来,被确定为基本任务之一。

充分运用音乐和灯光效应的艺术表演活动《香江之韵》吸引众多游客观看。图片来源:越通社

与越南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文化体制创新过程

一、接受文化市场,创新机制并实现文化生产和服务活动社会化

越共八届五中全会
“关于建设先进的、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越南文化”的决议强调了文化发展中的经济潜力,同时下结论称,建设和发展先进的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越南文化,需要巩固建设和完善文化体制。从此到2000年,文化体制的变革成为了仍处于半产业状态的各种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障性因素”,是衡量国家发展文化生产力的组织和管理水平的“准绳”,为越南加入世贸组织提供了基本前提。2004年越共九届十中全会结论明确在国民经济性质和结构转变背景下将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各种文化活动社会化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进行有机结合,就是建设和完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体制的依据。2008年6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发表关于“新时期发展文学艺术”的第23-NQ/TW号决议强调,文学艺术产品的生产、表演、使用和传播工具和方式的发展,有助于把更多作品介绍给公众,满足人民日益多样化的需要。该决议的意义在于推动了形成国内市场的过程,同时推动优质文化艺术产品走出去。

除了围绕文化发展的专门决议和指示之外,党还颁布了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其他主张,如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关于“创新公共事业单位运作机制,加大部分公共事业服务类型社会化力度的结论(2011年)等。这表明文化活动不仅具有事业性,也有商业性,把各种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放在市场机制的运行之中。2014年,越共十一届九中全会颁布了关于“建设越南文化和越南人满足国家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第33-NQ/TW号决议明确“创新和完善体制,为建设和发展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创造便利的法律环境”(1)。

二、建设文化产业相关体制和政策

越共八届五中全会决议出台后,越南颁布、修订和补充了多部法律,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便利和有效的法律环境。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化政策得以制定和颁布,旨在吸引一切资源、各种经济成分和各阶层人民参与文化生产和服务活动。除了《知识产权法》、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其他法律法规与为文化产业发展创建便利法律框架息息相关的。这些法律文件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得到相应的补充和修改,如《电影法》、《新闻法》、《出版法》、《广告法》、《文化遗产法》等。此外,还有与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服务经营相关的条例和制度。各地方也重视将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发展的主张和法律进行细化,颁布了涉及文化产业领域的众多法律规范性文件。

三、制定和颁布《越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至2020年及2030年愿景 )》

根据2014年5月13日关于颁布政府实施越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4月10日有关融入国际社会的第22-NQ/TW号决议的行动计划的第31/NQ-CP号决议,越南制定了《越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至2020年及2030年愿景 )》。2016年9月8日,该战略获得政府总理在第1755/QĐ-TTg号决定中所批准。《战略》明确,文化产业是基于文化资源的创新产业,其应用科学技术的进步以产业生产方式生产出各种文化产品和服务,并在市场上进行分配、交换和消费。目前,越南文化产业仅仅是基于半产业模式的小规模或者初创型的生产经营单位。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分配和普及过程主要还是由公共部门单位进行。非公立的民营单位,主要参与的是市场上流通的环节。这种参与还带有粗放、自发、不够专业等性质。根据研究结果并基于各部委行政管理职责,《战略》明确越南文化产业结构包括12种行业:广告、建筑、软件及休闲游戏、手工艺、设计、电影、出版、时装、表演艺术、美术、摄影和展览、电视广播、文化旅游。《战略》也提出到2020年各文化产业的营收额为国内生产总值(GDP)贡献3%并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到2030年文化产业对GDP贡献率达7%等奋斗目标。

《战略》的诞生是文化产业发展领域中体制创新过程的产物,同时标志着越南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决策者们朝着现代化、国际化、突出投入重点的方向付出的努力,旨在为社会带来事实实在在的效益并作出贡献。

体制创新对文化产业和文化服务及产品市场的影响

一、实现所有制形式多样化,扩大市场并鼓励各种文化产业行业发展

有着9000万人口的国内市场是越南文化产业在实施文化生产和服务活动社会化时获得的有利条件,该市场保证了可进行消费的文化产业相关子行业的巨大潜力。此外,正在扩大的亚洲地区市场也是越南文化产业迎来的巨大机遇。因此,越南实施所有制形式多样化和文化生产和服务活动社会化的过程,已为各所有制经济成分参与音乐、电影、表演艺术、时装、在线游戏等市场的文化生产和服务活动创造了便利的体制框架(2)。

在转变所有制结构的同时,每年,越南投入文化活动的经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1.8%。2015年,文化领域的发展投资总额达267亿美元,对文化国家目标计划的投资达1270万美元。国家允许私营部门参与组建民营制片厂、电影放映、组织表演活动、同数十家印刷单位开展合作等活动,已为国内外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投入各种文化活动创造了便利的法律环境,使得文化服务和产品更加多元化。在这样的机制和政策扶持下,截至2015年,越南基本形成了文化市场及可推动12个文化产业行业发展的必要基础设施。创新体制的努力已帮助越南逐步完成事业文化单位向国有制经营文化单位的机制转变过程,如生产和发行影视作品、组建表演艺术团体等,同时为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参与的营业性文化单位的诞生签发营业执照。这就是越南已经做到的突破性变革,旨在破除单一所有制秩序、逐步为生产力“松绑”、鼓励社会化和开展扶持各种文化生产和服务活动的优惠政策,旨在面向一个包括公有制、私有制、混合所有制的多元所有制结构,形成新的文化产业行业,扩大市场并强化不同文化产业行业的国际化能力。

二、创新运作机制和政策已为一些文化产业行业实现服务和产品多元化注入动力

电影产业:1986年之后,越南电影产业已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国家提供部分资助的自我核算制度。在此期间,国家财政拨款制作的影视作品数量迅速下降,视频影片出现并迅速占领市场。这种影片及其制片厂被视为越南电影产业形成的第一个主体。“方便面式”影片及其带来的创纪录收入使得越南政府面临调整电影发展政策的实际要求。政府1995年7月出台的第48/CP号条例开启了通过各项巩固和发展电影业的计划进行的振兴电影事业。2002年,电影业迎来了更显著的转型,文化通信部关于“制片单位成立条件和影视作品审批权限和手续之规定”的第38/2002/QĐ-BVHTT号决定承认了民营制片厂的充分法人地位。该决定已为民营制片厂加入市场创造便利的体制环境。民营制片厂相继诞生。除了五家国有大型制片厂之外,还有25家各团体组织、地方主管的制片厂和大约30家民营制片厂。2009年,全国只生产8部电影,其中有民营制片厂的电影4部。近期,基于国家投资、民营生产的模式以国家财政资金定制电影,实现了电影业发展的新突破。据2015年的统计,国家定制生产的电影共8部,而民营单位制作的电影多达32部。2015年,放映电影营收额达1.02亿美元,其中越南电影营收额占30%。2015年底到2016年中和近期的越南电影热,特别是2015年《我看见黄花在绿草中摇曳》、2016年《我是你奶奶》、2018年《光辉岁月》等影片的出现,表明了体制创新近期对越南电影市场发展的积极影响。

表演艺术产业:体制上的变革,已为具有娱乐性的新型表演艺术形式在越南出现提供了条件,其中多种新型艺术活动的问世表明了文化产业在表演和娱乐艺术类型上的强劲发展潜力。一些出色的产品和服务相继形成并成为国际性品牌,如杂技节目《我的村庄》、水上木偶戏《家乡节奏》等。近期,“Ionah show”作为舞蹈、戏剧、新型杂技、街舞、视觉艺术、音乐、特技、灯光效应等多种不同艺术类型相结合的综合艺术表演活动,引起强烈反响并吸引了河内不同年龄段的观众以及外国游客的眼球。此外,每年音乐歌舞、戏剧录音带和录像带生产、发行和经营活动仍取得较为稳定的发展。据艺术表演局的统计,2015年该行业的营收额约达520万美元,营收额年均增长5%左右(3)。初步统计数据显示,这是近年来得益于文化体制的变革而迎来许多积极转变的产业之一。

不断深化的融入国际进程为获取、转让和应用现代科技成就,服务于文化产业产品创作和生产过程提供了便利的机会,其中一些行业已在国内和国外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2014年,软件和休闲游戏行业营收额达14.07亿美元以上,吸引六万多员工就业,平均营收比例为每年每员工1.9万美元以上;媒体广告业营收额2015年达10亿美元以上;旅游业营收额2015年达337.83万亿越盾,其中文化旅游占营收总额的10%左右。据2015年不完全统计,越南相关文化产业贡献约80.39亿美元,相当于全国GDP的近2.68%。这样一来,体制和政策的积极变化,特别是文化经济政策以及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参与以及国内外资本投入文化产业相关行业的政策,推动了越南文化产业市场取得了新的进步,为全国的GDP增长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然而,即便在文化产业领域上采取了许多体制创新的举措,但是越南文化产业的进步仍未相称于自身的潜力和优势。文化产业的相关项目数量还少。越南文化产品生产和经营行业目前仅局限于小型的生产经营单位,而尚未出现大型的集团或者多功能综合体。国有企业依然停滞不前,不够活跃。非国有企业则缺乏发展的机制和资源。各种文化产品生产、分配和普及的过程目前基本上还是由国家单位来负责,民间单位主要参与的是市场上流通的环节,一切仍处在粗放、自发、不够专业的状态。

文化产业产品的市场目前存在大范围版权侵权的状况,涵盖音乐、电影、在线游戏、时装、设计等文化产业的大多数领域。侵权行为使得创作者和产品及服务生产商从产品生产和分配中获取利润的机会变得更少,破坏各种商业模式并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困难。严重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使得企业在发展各种企业模式中不够自信。如果不能出台及时的整改措施,版权侵权的状况被视为可导致越南文化产业市场遭遇失败的一大明显危机。

此外,文化领域的投融资机制仅仅注重于政府的投资,而忽视了引进资金的问题。因此,要想创新文化投融资机制,建设一种与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相匹配的投资机制,越南必须着手解决投资资金上的“瓶颈”现象。此外,创新投资机制还大大有利于通过增加投资中引进资金的比例来推动所有制结构和文化产业结构调整过程。同时也能够激发政府积压的资金,优化国有文化企业的资本结构,有利于通过文化资本进行人员安排和重组,处理文化事业发展过程中资本和人力等两大生产要素之间有机联系的问题,有利于培养投资资本运作主体,推动区域相关文化产业的开发过程,实现资金结构重组和调整,助力相关集团、单位发展壮大。

面向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实行革新30多年后,较之于经济体制的创新,越南文化领域的体制创新起步更晚,而且采取更谨慎的步骤。尽管如此,文化管理的法律框架的变革已对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整个文化事业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从一个富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文化,如今实现了走向产业化发展的重大跨越,尽管还比较分散,但已经为民族文化价值的复苏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以文化产业服务和产品的形式将其创造和广泛传播出去。越南文化产业的发展正迎来有利因素和困难挑战交织并存的崭新阶段。不断深化的融入国际进程,正为创造和传播文化产品带来重大的机遇,但也带来极大的竞争压力。在此背景下,今后越南文化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将受到政府的文化体制改革事业相关进展的重大影响。因此,越南应当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建设和完善文化服务和产品的市场,主要的举措如下: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地方乃至全社会对文化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和责任感,提高企业在投入文化、视之为经营战略的组成部分并展现其对社会和大众的责任担当的认识,广泛动员新闻媒体在宣传普及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张、政策和法律的有效参与。

第二,制定、补充和完善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机制和政策,旨在改善文化产品和服务经营条件,优化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的执行效率,推动市场上的健康竞争,实施资金、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文学艺术工作者和创业企业改革创新。核查、调整和补充各部委之间高效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同步性,杜绝混淆重叠;强化行政系统中的简政放权,同时加大对执行公务活动的跟踪、督导、检查、监察和监督力度,巩固著作权保护中心和著作权服务机构的组织模式,强化其能力。继续开展实施已获权威部门批准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第三,编制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促进知识交流和专业能力强化,为相关文化产业培训专业人力资源。创新培训内容和课程,旨在强化能力并改善文化产业中的管理技能和经营技能;加强融合与合作,方便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有效参与人力资源开发乃至文化产业的发展。培训和重新培训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的管理和执行人员队伍,经常开展版权保护和版权有效收费的专业性培训,形成文化产业和版权领域的专家队伍。出台合理的待遇政策来吸引来自文化产业高度发达国家的经过基础培训的、富有专业经验的优质人力资源到越南工作。

第四,加强科学技术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普及和保存以及文化服务质量提升中的应用,结合现代科技应用来进行文化产业运作内容和方式的创新,提升文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生产链中的科技含量。创新和发展传统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行业,如印刷、出版、发行、艺术表演、制片、娱乐、广告、展览。

第五,建立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和促进投入具备优势和潜力的文化产业发展,如电影、表演艺术、广告、手工艺、软件和休闲游戏、广播电视、时装、文化旅游。鼓励国内外企业加强对文化创作、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的投入;发展企业网络,其中形成传媒、影视、广播和电视、软件和在线游戏等领域的一些文化产业大型集团。国家应创造便利的法律环境,扶持投入发展人力资源,推广和开发文化市场,推动行业和区域的市场联系,打造文化产业相关行业的国家品牌;实现投资模式多元化,鼓励形成和发展文化领域的各种投资基金。强化各行业协会组织在投资和扶持各种文化产品和服务创作、生产、分配、普及和消费活动发展中的作用。

第六,通过推广和提升公众获取和使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逐步形成国内文化产品和服务消费者群体;发挥文化单位和机构的宣传教育作用,旨在培养受众和消费者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理解和感知能力。创新生产技术,提升新文化价值创作和生产能力,创造出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参与国内和海外文化市场,打造优质的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品牌。

第七,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在越南举办各种国际文化艺术活动,使之成为具有地区和世界影响力的年度盛会,吸引权威艺术家和文化艺术机构的参与以及公众广泛关注。制定和实施越南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文化企业品牌以及具有代表性的文化人才在国际展览和国际联欢活动上的推广计划,把文化产业开发推广活动整合到各种外交活动中去。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力度,扩大同地区和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互鉴,创建和发展越南在海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出台政策扶持企业参与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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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看http://www.tapchicongsan.org.vn/Home/Tieu-diem/2014/27706/Xay-dung-van-hoa-con-nguoi-Viet-Nam-dap-ung-yeu-cau.aspx

(2)请看http://www.tapchicongsan.org.vn/Home/Nghiencuu-Traodoi/2018/49765/Phat-trien-cac-nganh-cong-nghiep-van-hoa-Viet-Nam-thuc.aspx

(3)文化体育旅游部2015年工作总结报告

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18年8月第910期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文化体育旅游部部长 阮玉善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