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自由化:理论、经验和越南的举措

阮清平 博士—尹功庆 博士
银行学院—经济专家
08:42, 27-01-2021

(共产主义杂志)充分挖掘贸易自由化的积极一面,遏制和克服其消极一面,来确保国家利益并融入外部世界,同时维护自身特色,是十分必要的。这是一个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外贸管理政策和机制的目标和内容。

贸易自由化是一种客观必然性,逐步消除阻碍货物和服务流通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图中是岘港港口的活动) _图片来源:danangport.com

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进程

贸易自由化政策来源于英国,自由贸易在其在其他国家运用之前已被普通法系承认很长时间了。在现实中和法律上,在奉行市场经济的国家,自由贸易是一项政策,也是公民权利。

过去几十年,该术语在世界上流行起来,贸易自由化政策已被多国所接受,当然接受的程度也根据各国条件而所有不同。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国家奉行贸易自由化政策(实质上是外贸自由化),同时也实施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旨在实现保证和服务本国利益的共同目标。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组织的出现及其之间愈演愈烈的竞争,资本主义国家又将贸易自由化政策转为具有强加性质的贸易保护政策(列宁称之为“超保护”贸易政策)。“超保护”政策的特征是政府通过一系列限制进口、促进出口的举措对外贸活动以及国际贸易实施强力干预,为国家经济组织扩大对外贸易创造条件。贸易保护政策从保护性质变成了极端的。

二战之后,随着社会主义系统的形成、殖民地系统的瓦解,在扩大专业化和国际合作的趋势下,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又从“超保护”贸易政策转为贸易自由化政策(主要是在各种区域和跨区域经济合作联盟内的国家)结合“有条件”的贸易保护政策(又称“温和的贸易保护”)。

世界上形成了各大洲的区域和跨区域一体化联盟,最有代表性的是:一是1957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又称欧洲共同市场,是共有12个创始成员的强大经济联盟,其国民生产总值GNP占世界的20.9%;二是1959年成立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包括六个北中欧发达工业国;三是东盟,一开始有五个成员国,如今发展成十个。200111月,东盟和中国领导人决定成立自贸区。20151231日,东盟经济共同体成立;四是1992年成立的北美自贸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近期,经过14个月的谈判,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于2018年底就一项新的北美自贸协定即《美墨加协定》达成一致;五是《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定》,是包含非盟55国中54个国家的自贸区。这是世界上缔约国最多的自贸区,连接着13亿人口,是3.4万亿美元的经济联盟。

在全球层面,194811日生效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成员国承诺不再回归20世纪“超保护”贸易政策,是对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反映,同时仍接受基于关税措施的防御性贸易保护政策。1995年,GATT被基于新规则的世贸组织所取代。该组织不是GATT的扩大,而是完全取代了GATT,并且有了重要的区别,更强劲地推动自愿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国之间自由贸易过程。

贸易自由化,一方面在“比较优势”理论和开放经济观点的基础上包含着减少并逐步消除那些阻碍着货物和服务流通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符合经济生活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区域化的趋势。在此视角下,对各国而言,贸易自由化是客观必然性,是需要达成的目标。另一方面,贸易自由化及其带来的对外国货物和服务开放国内市场,通常会对具有经济、科技实力的,货物和服务竞争力强的发达国家有利;基本上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国产货物和服务在本国市场都不能与外国货物和服务竞争的国家。

贸易自由化是一个过程,任何国家无论大小、发达还是发展中,都要从自身利益出发,并且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来处理问题,其基础是要在贸易政策当中不同程度地结合自由和保护两个对立面,这取决于具体国情和发展阶段。

当一项非关税措施阻碍了贸易而无法根据世贸组织的精神和原则去辩解的时候,该措施则被视为一个非关税壁垒(Non Tariff Barrier – NTB)。然而,非关税壁垒这一术语使用广泛,但又比较模糊,而且不是世贸组织使用的官方术语。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仅使用非关税措施这一术语,而从未提及非关税壁垒。现实中,在很多情况下,很难去认定一个非关税措施是否是一个非关税壁垒。此外,一项非关税措施在特定时期可能是合法的,但在另一阶段有可能被视为非关税壁垒。

尽管在理论上,世贸组织仅承认关税是唯一合法的保护工具,但实际证明了,各国不断采取各项新的非关税措施。导致各国保护国内生产的必要程度和深远原因不尽相同,而需要保护的对象也不同,导致了各种非关税壁垒越来越多样化。可以采取多项非关税措施来服务一项目标,或者采取一项非关税措施来同时服务于多项不同的目标。采用非关税措施来保护国内生产的普遍趋势是,从禁止进口、规定进口配额等具有直接定量限制性质的措施,转向反倾销、反补贴、防御、技术标准等更加复杂的措施。此外,结合遵守环境和劳动标准要求的限制进口措施的使用蔚然成风,目前受到众多发达国家所大力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各项非关税措施一般被发达国家更多地用于来源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而不是来源于工业国家的产品,尤其是对于那些工业产品(纺织品、成衣、鞋类、水产品等),都是各项非关税措施的对象。

对各国实施贸易自由化的方式进行研究,从各种普遍的要素,可概括如下:

减少配额的限制

减少配额的限制是朝着自由化方向改革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用关税制取代配额制,是按照贸易自由化方向进行改革的国家普遍的做法。然而在一些情况下,配额制起到了作为分配稀缺外汇储备来源的措施的作用。根据重要的需求(包括出口方面和进口方面的),政府可控制供求的平衡,特别是对于那些供求关系还紧张的国家。普遍趋势是大力削减,仅保留用最低配额来控制的数量,或者完全取消配额。

面向一个实际的汇率

在本币价格变化下促成物价变化,将带动出口商品生产和经营发展。下一步骤是努力稳定实际汇率,避免其暴涨或暴跌。除了银行的技术业务办法,还要同步实施金融政策和高效的抑制通胀措施。

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

第一,实行开发和融入、合作与协调国际政策的战略。明确经济开放是全球化背景下推动出口的重要动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在各项改革计划中有着重要作用,是发展、扩大国家的商品进出口市场的主要方式、工具和举措。第二,努力加大外贸体制的改革实施力度。第三,采取一系列工具和措施来鼓励、支持出口,如减免出口税、对出口商品实行增值税退税、对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免去进口税、支持和促进出口活动。然而,不应盲目只顾鼓励出口,而需要注重制定和实施符合国际承诺的限制、禁止出口的政策举措,旨在实现各项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

制定合理的改革路线图

如果在实行贸易自由化之前就先从处理资本市场自由化入手,那么改革计划往往会遭失败的。因此,在培养具有国际市场经济、营商法律水平的人员,实施行政手续改革的同时,着重建立体制和专业能力,特别是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重要的前提;整顿和改变政府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调控管理机制,并处理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推动国内企业国际化,鼓励企业海外投资,广泛深入世界市场,并在全球范围内部署一个全面高效长期的出口市场开发战略;强化制定和实施贸易技术措施、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措施等的能力,以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谈判并要求进一步拓宽市场准入的条件,将进出口与主要贸易伙伴结合起来,以便实现贸易平衡;在决定是否加入自由贸易协定之前深入分析和评估各项自由贸易协定对国家的经贸发展的各方面影响。

越南的经验

步入越南共产党在1986年六大发起的革新时期,贸易自由化被视为对外经贸管理政策和机制上一个重要的革新方向。然而,实践表明:贸易自由化,不仅对对外贸易,就连国内贸易来说,都是史无前例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复杂问题。在推进工业化现代化时期,贸易自由化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客观趋势,需要得到大力推动,但必须采取符合我国特点和条件以及融入外部世界的要求的路线图,保证国家利益。

当前,越南的增长图景仍蕴藏风险。越南才单纯是利用了静态利益即专业化和增加具有比较优势的现有产品,而没有充分利用具有长期性的动态利益,特别是为改革创新注入动力、充分发挥内在实力以面向全球生产链中附加值更高的位置。

然而,各项原则已基本形成的多边贸易加上自由、开放的政策观点,正面对着部分国家民族观点和保护主义带来的挑战。这将是越南这样一个进出口贸易规模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两倍的国家面临的不小挑战。

在确定贸易自由化过程的路线图中,需要全面考虑多重因素(有的方面还相互矛盾),如国内生产合理保护、保证合理的外贸赤字、在特定时间保证进出口平衡、融入地区和世界的要求等。

在对外经济领域中,自由化过程是逐步实施的,从减少上级的指令性指标、扩大地方和基层在进出口、估值中的自主权,到近期的充分减少控制配额的商品清单。

在市场经济模式中,当贸易活动对于所有经济成分都自由的时候,贸易的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但这并非那种无视法律的、不受政府管理的、使得市场变得混乱的自由买卖。因此,结合生产经营社会化过程组织布局、明确参与货物流通的各种经济成分的地位,实现政府对各种贸易活动的控制,创新管理机制和政策,使之符合多成分的贸易模式,是有着紧迫而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性质的问题。

控制和限制进口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如果狠抓实施,将对开放和融入国际经济的过程产生极大影响。完善和创新进口政策以鼓励竞争性进口,从而创新技术、发展辅助工业、提升出口品和取代进口的产品竞争力,可被视为当前背景下符合规律的正确走向。据此,需要继续扩大和多元化进口市场,避免对一些市场的过分依赖,高度重视欧盟、美国、日本这些具有高新技术、源头技术的市场;出台开放的政策来鼓励、引进投资发展各种辅助工业,旨在逐步减少进口;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扩大区域合作以实现标准的统一,加强对进口产品的技术标准检查以限制并面向杜绝老旧技术、落后技术的进口。

《贸易法》和相关管理机制政策十分需要得到补充和完善,旨在为实现贸易便利化创造条件。《进出口税法》也应得到修改,使之符合于《宪法》和现行法律规定,符合越南作为缔约方的国际承诺和条约等。

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问题,应从创建便利的营商环境着手,使得企业能够根据市场的规律去运作。实际表明,营商环境还没有做到真正的透明便利,因此对外自由化没有真正地与各种内部资源自由化并行的。

可以说,世界经济从未迎来当前如此迅速、复杂而难以预料的变动。尽管各种出口市场因为各项自由贸易协定而得到扩大,但我们也因为众多主要进口市场增加保护主义、各种技术壁垒和贸易防御措施而迎来了极大的困难。美中贸易战以及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复杂的经济政治态势,对进出口活动乃至整个越南经济都产生了一系列重大的挑战。

截至20202月,越南加入了12项自由贸易协定,另外一项自贸协定已经签署但尚未生效、三项自贸协定正在谈判之中(《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越南与以色列自由贸易贸协定》)。这些自贸协定使得越南成为了一个开放程度很高的经济体,同230个市场建立贸易关系,其中同60个经济体签订了自贸协定,从而为越南企业扩大全球市场创造了便利条件,是越南对接并更深地参与全球价值链和生产网络的机遇。一条“自贸协定的康庄大道”已经开启,剩下问题是我们将用什么工具,按照什么方式行驶在这条道路上。

实施各项国际经济承诺,尤其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步协定》和《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等新一代自贸协定,加上政府推动增长的强劲努力,是2020-2025年和后续阶段加快贸易自由化过程的有利前提条件。

如此一来,同步实施并有效挖掘已经生效的自贸协定,同时为有效实施各项新一代自贸协定积极做准备,应被视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据此,应着力做好:

一是着重提升融入国际的能力,包括着力普及信息、提高政治体系、各部门、地方、企业界和全社会对融入国际的认识。有效实施行动计划来兑现各项生效的自贸协定、对世贸组织和东盟的承诺。为研究和有效实施加入新的自贸协定的不同方案积极做准备。

二是加快指导实施已经生效的法律、法令、决议的细则文件的颁布进度。注重修改、补充、颁布符合国际承诺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是继续大力创新针对个人、组织的行政审批工作。实现管理活动公开化透明化,使得行政管理效率优化发生强劲转变。推动电子商务强劲发展以及电子商务与各类传统贸易活动之间的融合发展。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打击走私、贸易诈骗,从严处理各种违法行为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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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206月第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