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是越南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的经济模式。对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和充分。迄今,越南建设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被确定为融入国际且按照市场经济各项规律充分配套运行的现代化市场经济,其在由越南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管理之下,确保社会主义定向符合不同时期国家发展水平,面向“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的目标。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阮春福出席海防市庭武工业区Vinfast汽车生产车间竣工典礼 _图片来源:baochinhphu.vn
一、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是过去35年越南革新路线中的首要内容之一。那是一种有着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济成分的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国内民营经济和外国投资经济;其中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一起不断成为国民经济的强大基础,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种重要动力。所有权、财产权、自由经营权、自由流通权受法律保护。属于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均按市场机制运作,依法平等合作与竞争。国民经济运作机制是基于国家管理之下的市场机制。在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的影响之下,市场是决定着商品价格、有效配置和利用各种资源、调节货物生产和流通、创造发展动力和调节企业的活动、劣质企业淘汰的主要因素。国家用法律、政策、各项标准、定额、战略、规划、计划和利用自己的经济力量(包括国有资源和国有企业资源)来管理经济,旨在为各种经济主体、市场运作、生产和流通创建公开透明便利的法律框架和环境,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同时,促进和指引经济发展,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文化发展、环境保护。分配是根据劳动成果、经济效益、对经济活动的资本和其他资源贡献水平以及通过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体系进行的。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定向是受越南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管理作用所保障的,体现在法律、政策体系以及各项战略、规划、计划,旨在创建公开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为高速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统筹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和实现社会公正进步,符合经济发展水平;体现在让所有人均受益于国家发展红利,面向“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目标的分配关系。
二、党对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认识、观点被制度化成国家的法律、政策、各项战略、项目、计划,取得了巨大结果和成就。迄今,越南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基本汇聚了按照国际惯例融入国际的现代化市场经济的所有因素;同时,保证社会主义定向的各种要素得到巩固和强化;国民经济长时间高速增长,技术结构和水平朝着工业化现代化方向积极转变,推动国家摆脱了欠发达的贫穷状况,成为了中等偏下收入的发展中国家,民生改善,国际威望得以提升。
二、尽管如此,多年来,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和政治投机分子一直经常试图破坏党、国家、越南人民的革新事业、社会主义建设以及社会主义祖国保卫事业。他们一直嚷嚷道,没有任何称作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经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定向是相互对立和排斥的因素,将社会主义定向与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是主观臆断、没有科学依据和说服力、导致许多矛盾发生的拼凑;如果去掉 “社会主义定向” 这个定语,那么国家经济还会发展得更快,成果更大。因此,尽管越南努力宣传和说服,但多国还没承认越南市场经济地位。
他们还认为:一方面越南主张发展市场经济,发展多成分经济,实现所有制形式多元化,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依法平等、合作与竞争。但另一方面,越南又明确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一道不断成为国民经济坚实的基础,这意味着存在区别对待,不可能平等。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基于国际惯例的市场经济。再者,越南又明确市场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动力,鼓励发展在国内和国外营业的强大总公司、经济集团,那么市场经济会像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那样沿着资本主义道路发展,而不是按社会主义定向发展。说社会主义定向是主观臆断或者自欺欺人而已。
这样的论调并不是没有影响到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使得一些人产生疑惑,对党内和社会上认识和思想的统一产生不良影响,侵蚀了人民对党、国家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对党的主张、路线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的有效实施产生影响,需要与之进行斗争和驳斥。
三、那些认为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人的错误,第一,是因为他们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等同起来,认为只有一种市场经济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实际上,市场经济关系与资本关系是完全不同的。市场经济的起源和本质是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价值、价格、商品、货币、竞争规律、供求规律、价值规律,也是市场经济的范畴和规律。这些范畴、规律是在资本主义之前出现的,而资本主义恰好把握和利用来发展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价值和资本是不同的范畴,价值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同样也是不同的规律。
第二,这些人的错误在于似乎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从诞生以来就毫无变化、“一成不变”的。他们看不到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有许多变化。诞生初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没有政府干预的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调节导致了一系列负面后果,特别是周期性经济危机,需要政府的管理来限制和克服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所存在的缺陷。如今,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市场经济都是有政府的管理,既有市场“无形之手”的调节又有政府“有形之手”调节的市场经济;其中,市场调节是基础,而政府调节是在尊重市场调节基础上进行的(政府管理调节经济的手段是法律、政策和国家的各种经济资源)。
再者,世界各国基于政府管理的市场经济也不完全一样,而有着多种模式,取决于政府的干预程度以及干预内容和方向。在政府对经济干预程度低的国家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政府仅保护所有权、财产权、自由经营,保证社会秩序和稳定,而市场调节范围大,调节一切经济活动(如特朗普总统时代的美国)。在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对国民经济实施干预,为所有人参与发展并享受发展红利创造一样的机会,反对垄断,引领经济朝着社会方向发展(如德国)。在社会福利市场经济模式,政府对国民经济实施干预,以调节收入、发展公共社会服务、保证民众福利,特别是需要帮助的儿童、老年人、失业者等(如北欧国家)。在发达国家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不仅为各经济主体活动创建体制和环境,而且还出台战略、政策并利用国家经济资源来指导并推动经济发展(如在日本、韩国)等。
市场经济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资本主义以市场经济为其存在、运动和发展的基础。在全世界范围内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当今时代,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出现许多市场经济模式,尽管程度不同,均有社会取向。这是进步的趋势,是社会主义在资本主义内部的萌芽(是对私人资本主义的否定,尽管还未能取消资本主义制度)。出于时代的性质,一个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也能向社会主义过渡。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是这些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济模式,利用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来为社会主义创建物质基础。
有关认为市场经济规律与社会主义定向完全相互对立和排斥的观点的错误:是市场经济,就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作。那是竞争规律、供求规律、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其中以价值规律为中心。市场经济的特征是竞争。企业(用企业泛指所有经济主体)始终要相互竞争来占据各种生产资源(土地、自然资源、资本、劳动力、科技等)、投资项目,占据产品消费市场。竞争是驱动企业活跃创新、改进管理、合理组织生产经营,应用科技进步,节约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生产经营效益的压力和动力,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淘汰劣质企业。竞争规律是优胜劣汰。这是竞争的积极一面。但企业之间的竞争也会导致负面后果:充分挖掘员工精力(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减少劳动力成本(减薪、减少劳动保护),过渡开采导致资源枯竭,采取不健康竞争手段如伪劣产品、盗取技术、走私、偷税、转移定价、攻击贬低对手等。在世界各国尤其是目前发达国家基于政府管理的市场经济中,政府为竞争创建法律框架,保护、尊重和促进健康竞争;但同时防止和限制阻碍着竞争的垄断,并反对那些不健康的竞争活动。
市场经济的商品流通(包括作为生产输入性要素的商品和生产出来的产品)受供求规律调节。当供大于求,商品价格会下降;当供小于求,商品价格会上涨。商品价格的上涨或者下降是市场的信号,让那些经商者将商品从价格低、过剩的地方转移到价格高、短缺的地方,让生产者在供大于求时缩小或者停止过剩商品的生产、在供小于求时增加和扩大短缺产品的生产。这就是市场经济对生产和流通自动、灵活、敏锐的调节,是供求规律的积极一面。但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生产者和流通者均追求利润最大化,都想战胜对手,又不能确定社会总需求(从生产者到消费者要经过许多中间环节),因此经常出现过剩生产,导致周期性危机,破坏国民经济,导致社会动荡。这是供求规律、市场经济自我调节的负面。在基于国家管理的市场经济中,政府有能力比生产者、经营者看得更清楚社会的总供给、总需求,政府的干预是为了克服这一缺陷,克服市场经济自我调节导致的重大失衡和周期性危机。
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中心规律。商品价值是结晶于商品的必要社会劳动。生产商品的成本,归根结底是劳动力成本,包括商品直接生产者的劳动(活劳动)和用来生产出这些商品的生产资料生产所需的成本劳动(物化劳动)。关于价值量,并不是商品生产者的所有个别劳动消耗都被社会承认为价值,只有那些处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由竞争形成的、被视为必要社会劳动消耗的劳动消耗,才是价值量。价值的外在表现是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市场经济中的财富形态,是市场经济中一切商品生产和流通活动的目标和支配因素。
在市场经济中,对于生产者来说,任何商品的生产也只是致富和获得最多价值的手段。在生产中,他们活跃创新、改进技术等,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生产成本,让他们的生产成本低于必要的社会劳动消耗水平,从而获得更多价值。商品流通者也是如此,商品买进卖出对他们并不重要,问题也是为了收获最多价值,为了致富。他们活跃创新,及时掌握市场要求,将商品从过剩的、供大于求的、价格低的地方转移到短缺的、供小于求的、价格高的地方,改进管理等,也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这是价值规律的运作方式,这种方式与竞争规律、供求规律是分不开的。可以说,竞争规律、供求规律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和运作方式。价值规律的影响包含竞争规律和供求规律的影响(当然,价值规律还有比这两项规律更广泛的内容),包括积极的影响如促进活跃创新、不断改进管理、创新技术等,推动经济发展;以及消极的后果,如周期性危机、社会分化、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等。在基于国家管理的市场经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为了给价值规律运作创建法律框架和便利条件,同时限制和克服这些负面的后果。
在市场经济中,还有货币流通规律,是价值规律的派生规律。这是关于流通中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关系、关于保证商品便利、顺畅流通的必要货币数量的规律。按照这一规律,商品流通所需的必要货币数量是需要流通的商品总值和货币流通速度(或者周转速度)所决定的。在使用金币、足值货币的时期,当货币数量超过商品流通的要求时,金币会自动退出流通。纸币取代了金币,如果货币数量超过了商品流通的要求,货币会贬值,导致通胀的现象。保持货币价值是世界上有着市场经济的国家政府的首要任务。
总之,在世界上所有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中,均有市场经济的各项经济规律的活动以及政府的管理作用。政府既保证、尊重市场经济各项规律的活动,又限制、克服这些市场经济规律导致的负面的、自发的影响,保持经济发展所需的稳定环境,并将经济发展印象引向各项社会目标,保证社会公正,关注到社会保障领域。但是没有任何对政府作用的批判,认为这与市场经济各项规律的活动相对立的。
在越南,实行革新35年来,越南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基本上汇聚了国际标准下的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全部因素:有着多元化的所有制形式和经济成分,商品自由经营、自由流通,企业平等竞争,市场体系日益配套发展等;政府的经济管理得到创新,用法律、政策、战略、规划、计划来管理并利用国家的经济资源,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持货币的价值、宏观经济稳定,限制和克服市场经济的缺陷等。在此条件下,市场经济的各项规律得到配套运作:企业必须努力竞争来谋求存在和发展;商品价格基本上由市场决定;生产和流通需要注意到价格信号和市场供求;市场在调节生产和流通、调节企业的活动、调动和配置生产的各种资源中发挥直接作用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定向保障因素与由越南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管理作用紧密联系,旨在限制和克服市场经济的负面冲击,以保持经济的重大平衡、社会稳定,统筹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社会公正进步保证和环境保护等。越南政府这样的管理内容和方式并不矛盾,并不阻碍市场经济各项规律的运作,而是为发挥这些规律积极一面、遏制消极一面创造条件,促进经济高速可持续发展,面向“民富国强民主公正文明”的目标。
关于涉及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民营经济的作用的错误观点:那些认为如果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就不会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平等以及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人的错误在于,第一,受过去官僚主义、集中计划经济中国有经济不良状况所影响;第二,由于对主导作用的错误理解即认为主导意味着受到政府的优待,必须占据较大比重,挤压和优越于其他经济成分。在革新之前的经济中,只有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没有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不可以存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绝对比重,由政府以集中计划管理,不可能有市场经济。如今,国有经济完全不同。国有经济包括国家的各种经济资源和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是国家的一种工具,与法律、政策、战略、规划、计划等其他工具一起管理和调节国民经济的活动。按要求得到调动、配置和利用的国家经济资源必须符合并服务于各项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实施;但实施起来必须遵循市场机制,通过竞争性招投标,吸引各经济成分企业参与,旨在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国有企业是政府在国家的经济社会、国防安全重点领域和地区投资发展的(尤其是在其他经济成分不可以、不希望或者不具备能力投资),作为那个产业、领域、地区发展的先锋、核心力量。国有企业按照市场机制自主运作,与其他经济成分企业平等竞争。一旦其他经济成分投入了这一产业、领域、地区,而且不一定要有国有企业的时候,国家可以退资,实行股份制改革,将国有资本转移到其他重要产业、领域、地区来实现国家的新战略、新目标。这样一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政府调节、促进、指导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此作用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并不矛盾、阻碍各项经济规律的运作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
在革新之前,以对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实行集体所有的合作社为形式的集体经济,按计划管理、按劳动力分配并属于国家共同的官僚主义集中计划经济机制之中,这与市场经济形成对立。革新年间,合作社在组织和运作方式上得到创新,与过去的合作社有很大的差别。当前的合作社(新型合作社)是由生产经营户自愿成立的组织,承担的是为成员提供服务,协助成员、弱势的小生产者参与市场、帮助他们提高生产经营效果。根据合作社的能力和成员的需要,合作社可向成员提供物资、原材料、生产所需要素(比成员单独采购更廉价、质量更有保障);为成员承担生产服务,如整地、照料、收获(为那些需要购买机械设备但无法充分利用的成员节约成本),为成员保管、加工和销售产品(比每户单独保管、加工、销售更有利),协助成员向信贷机构、银行贷款等。合作社不仅在农业领域,而且还在手工业、贸易、运输等领域发展。合作社逐步积累资本、基金、资产,扩大活动规模,相互合作成立产业或活动范围内的合作社协会、联合会,形成了广泛网络来支持小生产者,带领那些小生产者走向社会主义,按社会主义定向发展。
集体经济作为扶持小生产者在市场经济中运作与发展的角色,以及与国有经济一起,作为国家推动、引导国家经济发展的工具,率先带头地吸引其他经济成分投入国家的重要产业、领域、地区,那么将这两个经济成分明确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正确的,不会阻碍其他经济成分发展,不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关于认为民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一种重要动力,被鼓励发展成强大的总公司、经济集团,那么经济不可能按照社会主义定向发展,反而会变成资本主义经济的观点的错误。果然,如果让民营经济自发地发展,那么我国市场经济会走资本主义道路。但越南市场经济有着由越南共产党领导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管理,民营经济没有自发性发展,而是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被引领从事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活动,依法保证劳动条件、和谐劳资关系、劳动者的正当合法权益、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问题。此外,当国家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成在国外和国内活动的强大总公司、经济集团,那么国家的法律、政策也会引领各总公司、经济集团发展成广泛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股份公司。通过这一手段,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将民营经济引入国家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梯,让民营经济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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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20年8月第94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