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杂志)从越共中央政治局1988年4月5日关于农业领域经济革新(包产到户)的第10-NQ/TW号决议、九届五中全会关于2001-2010年时期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工业化现代化的决议等到十届七中全会关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决议,已受到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部门、企业界和广大农民在实践中有效实施,使得我国农业、农村取得巨大成就,为全国的共同增长、扶贫减贫、保障民生和政治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国家经历充满困难和挑战的经济危机的阶段。

古芝县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经济发展模式。图片来源:越通社

近期农业、农村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成就

一、越南农业在规模上迅速增长,长期保持较高增长水平,质量和效率逐步得以改善。

自2005年至2015年,农业的总产值增长了3.5倍,从256.388万亿越盾增至1160万亿越盾,年均增速为4.5%,附加值年均增速为3.3%,增长质量持续得以改善,附加值在行业总产值所占比重已从2010年的57%增至2012年的63.9%、2013年的64.7%和2014年的约67.8%。

农业商品生产大力发展,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广泛满足国内需求和迅速增长的出口需求。农业及其各领域生产结构朝着积极方向转型,具有优势和高附加值的产业和领域(水产业和养殖业)逐渐增长。

——在种植领域,水稻耕地面积逐渐减少,经济作物和具有较大商品价值及销售市场的果树耕地面积迅速增加。大多数作物种类的集约化水平得以提升,许多先进科学技术得以转让并应用于品种改造和耕作技术流程,因此多种作物的产量和效率大大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日益改善。平均水稻产量已从2010年的每公顷5.32吨增至2015年的每公顷5.77吨,水稻总产量从4000万吨增至4520万吨。玉米平均产量从2010年的每公顷4.09吨增至2015年的每公顷4.48吨,相应的总产量从461万吨增至528万吨。为大米、橡胶、咖啡、胡椒、甘蔗、木薯加工业提供原料的大规模集中商品产区继续得以巩固和发展。许多应用高新技术的蔬菜、水果种植基地得以形成和发展,并成为当前带来较高效益和收入的领域。

每公顷耕地所带来的产值已从2010年的5460万越盾增至2015年的8200万越盾,增长了0.5倍,种植产品出口猛增,从2010年的103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167亿美元,2016年约达175亿美元。

——在养殖领域,农庄、农场养殖及合作养殖形式逐渐取代了农户小规模养殖模式。半工业、工业方式的养殖继续发展。种畜因大力进口新的先进品种以及多种新杂交方式投入生产而在产量和质量上得以改善。肉类总产量从2010年的400万吨增至2015年的470万吨,充分满足国内需求,其中一部分用于出口。

众多国内外企业、集团投入展开了许多按照集中屠宰、加工和产品分销紧密相联的链条的工业养殖模式,其经济效益很高。各种生产合作模式,如加工养殖模式、合作社、无公害肉类、蛋类封闭式生产链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河内、河南、北江、胡志明市、同奈等地。

饲料加工业在质量和数量上均迅速发展。2015年,约达1560万吨,工业饲料年均增速为7.96%,工业饲料在浓缩饲料所占比重从2010年的54%增至2013年的约61%,2016年约达65%。

——在林业领域,造林生产因林地承包政策和327号计划、新造林地五百万公顷计划等扶持政策而得以推进。人工林的产量和效率迅速提升,国内木材加工业的原料需求满足能力也因此提高,从2013年的约30%增至2015年的约70%。出口木材和林产品加工业近年来强劲发展。森林环境服务支付政策初步落地生根,为森林保护和开发工作增加了资源,鼓励民众同森林密切联系。森林覆盖率从2010年的39.5%增至2015年的40.7%,2016年底约达41.17%。木材和林产品出口额翻了近一番,从2010年的36.6亿美元增至2015年71亿美元,2016年约达72亿美元。

——在水产领域,海产品捕捞继续朝着加大远洋捕捞与维护国家主权、保护水产资源相结合力度的方向得以发展。船舶结构得以重组,减少近海捕捞的小船,增加服务远洋捕捞的大吨位船队。全国渔船总数从2011年的12.9万艘降至2015年的11.13万艘,其中吨位超过90CV的船只从2011年的2.45万艘增至2015年的3.07万艘,占27.6%。海上水产捕捞作业按照生产组队模式组织展开。截至2015年底,约有1.9万艘渔船和10.8万名渔民加入3050个海上生产组队,分别占全国渔船总数的17%和远洋捕捞船舶的70%。

水产养殖业迅速增长,集中于虾类、查鱼、软体动物等竞争力强的主力养殖动物。水产养殖除了扩大面积也朝着集约化、防疫安全的方向强劲转型。集约化养殖面积得以扩大,特别是南美白对虾养殖。集约化养殖达到20%至22%,其中大部分是南美白对虾、草虾,占7%至8%。形成并逐步现代化商品苗种生产和供应体系,建设集中的工业苗种产区,充分满足服务草虾、南美白对虾、查鱼、罗非鱼、小龙虾、软体动物等主力品种养殖,大部分是经过检疫的无病苗养殖需求。良好水产养殖模式(VietGAP)已得到推广。

在推进生产的同时,政府也关心严密指导农产品销售工作,出台许多政策来扶持、化解困难,特别是在世界和国内市场出现不利态势、销售困难、库存大的时期。各种困难和障碍得到及时解除,确保农民顺利销售农产品。

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结构逐步从主要依靠农业向发展工业、服务业和行业转型。

家庭经济继续发展,但在逐步转为农庄、农场或按照组队、合作社或同企业合作,旨在实现大规模生产。农村家庭的收入结构也发生变化,农林渔业收入比例已从2008年的39.4%降至2012年的31.9%和2014年的28.8%(1)。

许多新型合作社形成和发展,更好地支持社员家庭的经济发展。迄今,全国共有6302家合作社,较2008年减少11%,其中74%的合作社实现盈利。目前,越南约有11.4万个农业领域的合作组,较2008年增长8.7%,渔民的海上生产合作组3700个。这些合作组对农民、渔民相互帮助、减少风险、生产取得更大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营农林场得以重组,模式更合适。农林渔业领域的国有企业大多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运营效益日益提高。国内外私营企业了解并投入农业农村的趋势日益加强,其中许多企业走发展高科技农业、食品安全之路,为农村居民创造就业岗位、增加收入并实现农业劳动力和农村经济结构重组。

迄今,工业和服务业占农村经济结构的61%,农村工业基地的数量年均增长8.64%。许多工业区、工业集群成为了形成所在地原料产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

在发展工业和服务业的同时,各地方注重维持和发展手工业和手工艺村,既是为了发展经济,又能保护各地区文化乃至越南文化的特色。截至2016年9月,全国共有5409个手工艺村,吸引约1200万专业劳动者,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创造收入,年出口额超过10亿美元。陶瓷、木制品、手工艺品等多种商品实现较好增长。

许多地方关心指导健全生产组织,加强农业合作社的运作,“大型农田”模式推广到全国各领域。畜牧业、水产养殖和林业领域中许多链条式生产协作模式、水产捕捞作业的生产组队模式得以建立并有效运作。许多地方展开了“换田聚地”的做法,重新设计田间水利、交通系统,为实现农田机械化筹备便利条件,有代表性的是太平、河南、南定、河内、宁平、清化等省市。太平、河静、安江、后江、同塔等多省大力推行了协助民众购买旋耕机、收割机、烘干机的政策,将这些环节的机械化率从40% - 50%增至80% - 90%。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正在发挥成效。截至2016年6月,约有253万人获得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其中约113万人学习农业专业技能、140万人学习非农业专业技能。

农村地区贫困率从2010年的17.4%降至2015年的约8.2%(2),年均降幅为1.84%。贫困县的贫困率从2011年底的50.07%降至2014年底的32.59%,年均降幅为5%以上。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受到关心投资升级并逐步现代化,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防灾能力得以强化。水利基础设施继续受到关心投资,灌溉、供排水能力提升。水库安全保障计划、河堤海堤加固计划集中于建设和硬化全国重要堤坝,基本满足了生产和防灾减灾需求,渔业服务和森林保护开发基础设施、农作物和家畜家禽病疫预报和管控、新品种杂交研究和生产等能力,被投入更多资金和现代化。

三、新农村建设经过六年实施,成为了覆盖全国的强大运动,为改变众多农村地区的面貌、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作出了贡献。

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并吸引全社会积极参与。经过六年实施,该计划改变了大部分民众的认识,从大多数存在依赖政府投入的思想转变为积极主动、自信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事业。中央、省级、县级、乡级和村级的管理指导机构均已成立。政府总理发起了“全国携手共创新农村”运动。越南祖国阵线发起了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的“全民团结共建社区文明生活”运动。

新农村已经成为现实:农村基础设施体系强劲发展,许多农村地区面貌焕然一新。大量农村居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提升。商品性农业生产得到重视并发生转变,为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作出积极贡献。

在众多地方,党组织、政府、团体的作用得以发挥,农村的民主发生质量上的提升。在建成新农村的地方,老百姓对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张政策和领导作用的信心得以提高。

2015年,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达2440万越盾(相当于2010年的1.9倍)。在达到新农村标准的乡,在计划实施之初,人年均收入为1600万越盾,贫困率为11.6%,如今人均收入达2840万越盾,贫困率降至3.6%。

农村逐步走向创新文明,更加美丽富裕,为扶贫减困、社会保障、政治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有关为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筹集资源问题,在2011-2015年阶段,实施计划的融资总额达851.38万亿越盾,其中国家财政安排资金98.664万亿越盾,占11.6%(中央财政直接拨款:16.4万亿越盾、地方财政82.264万亿越盾);88.4%的资金是从不同渠道筹集到的,如贷款434.95万亿越盾、企业42.198万亿越盾、居民社区和其他来源107.447万亿越盾,农村地区实施的其他计划、项目整合资金约168.121万亿越盾。仅在2016年,全国筹资332.475万亿越盾,其中中央财政7.374万亿越盾(2.2%)、地方财政23.193万亿越盾(7%)和其他融资渠道(其他计划、项目整合资金4.7%、贷款78.3%、企业3.1%、民众捐赠4.7%)。

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虽然取得了上述巨大成就,但我国农业、农村已经和正在存在内在本质上的不足和薄弱之处以及外部冲击导致的困难和挑战,分别是:

农业生产向现代化、规模化转变缓慢,多种农产品的附加值、竞争力还低,家庭经济仍占很大比重,耕地散碎给科技应用造成困难,机械化水平上升但仍低下且缺乏同步性,加工业和辅助工业发展缓慢,劳动力结构转型缓慢,农业劳动力在全社会劳动力所占比例居高(46%),劳动效率和竞争力低下,农产品销售市场不稳定,出口产品结构没有明显改善(低附加值的粗加工产品仍占很大比重),未能打造国家级农产品驰名商标,食品卫生安全仍是社会上的紧迫问题,动员社会资源投入农业、农村仍然有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尚未满足需求,农业结构重组在许多地方未受到应有关注,组织实施缓慢,结果不突出,增长缺乏可持续性。

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进度未达既定目标(截至2015年底,17.5%的乡达到标准,而计划提出的目标为20%),许多地方缺乏资源,过分动员民力并导致欠款,许多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海岛、偏远地区的居民生活还遇到许多困难。

合作社经济增长缓慢,农业合作社运作低效,农业企业数量极少(仅占全国企业总数的约1%),竞争力弱,链条式合作、互助生产组织发展缓慢。

为有效落实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并继续实施十届中央委员会2008年8月5日关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第26-NQ/TW号决议目标,在今后一个时期,农业部门应集中展开:

——加大实施结构重组力度,使得农业生产从广度发展、以数量为奋斗目标大力转向提高质量、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加大应用科学技术,优先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生产流程,旨在打造农作物和家畜家禽产量和质量上的突破,保障食品安全和善待环境等。

——继续创新和发展合适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核心是创新和提高国有企业、农林业公司及合作社的运作效率,发展各种按照封闭式价值链、同全球销售体系相连接的农产品生产销售合作、协作形式,鼓励和扶持企业投入农业、农村。

——大力发展农林水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业以减少损失并提高附加值,发展农村地区的工业和服务业以创造就业岗位并实现农业劳动力转移。

——充分挖掘国际融入带来的机遇以大力发展销售市场,加大打造越南农产品品牌计划实施力度,采取合适政策来发展和销售不同产品种类:一是国家优势产品类、二是地方优势产品类、三是有地理标志的区域特产类。

——继续投资发展和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等。

——继续集中研究完善机制、政策,为农业、农民、农村发展注入新动力,首要的是土地政策,为土地积聚、集约化,化解土地管理利用中的各种障碍创造便利条件。

——推动并提高政府总理2016年8月16日关于“批准2016-2020年阶段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第1600/QĐ-TTg号决定所示的2016-2020年阶段新农村建设运动质量,同步实施经济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环境保护、党建、政治体系巩固等内容,继续促进获得承认的乡、县的新农村指标提质增效,重视组织生产、农业结构重组、发展产业、提高生产力、改善收入、扶贫济困、建设文明生活、营造绿色清洁美丽的生活环境、确保更好的治安环境等内容,让新农村取得可持续发展。(完)

 
农林水产品出口迅速增长,从2010年的195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304.5亿美元,2016年约达310至315亿美元。越南出口额达10亿美元以上、在国际市场上名列前茅的商品共有十种之多,分别是腰果、胡椒、查鱼(排名第一)、大米、咖啡(排名第二)、虾类(排名第三,草虾排在第一)、橡胶(排名第四)、室内外木制品、蔬果、木薯。越南已成为世界十五个农产品出口大国之一。

截至2016年9月15日,全国共有2045个乡(相当于全国乡总数的23%)被承认达到新农村标准,较2015年底增加515乡(5.9%)。全国平均达到标准的指标数量为每乡13.1项指标。许多指标增幅较大,90.9%的乡达到邮局指标、85.48%的乡达到就业指标、82.38%的乡达到农村供电指标、67.1%的乡达到医疗指标、61.37%的乡达到水利指标、57.95%的乡达到农村集市指标、56.48%的乡达到收入指标、53.36%的乡达到贫困户指标、42.12%的乡达到学校指标、34.56%的乡达到文化设施指标等。

政府总理已为24个县级单位签发了承认达到新农村标准的决定书,较2015年底增加9个单位。预计到2016年底,全国将有约30个县级单位被承认为新农村。(完)



(1)来源:2015年统计年鉴

(2)根据劳动荣军社会部2015年9月10日关于“批准2014年贫困户和接近贫困线户调查、核查结果”第1294/QĐ-BLĐTBXH号决定,2014年全国农村地区贫困户为1312656户,占全国贫困户总数的92.29%

文章来源:《共产主义》杂志2016年12月第890期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农业农村发展部部长阮春强博士